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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救济途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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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永存
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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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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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59-6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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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发生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时,为了分散损失,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安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救济有积极意义,但也有其自身的弊端,保险救济方式不是最佳的方式;将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问题完全脱离侵权法的框架,交由社会保障的途径予以救济,则过于理想化,忽视了社会保障机制本身存在着的无法解决的难题;物业管理人承担责任是过错责任,是有条件的,不能作为处理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一般原则;侵权法规范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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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明抛掷物
保险救济
社会保障救济
侵权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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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known tossed objects
remedy by social insurance
remedy by social security
remedy by tor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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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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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校学生校外实习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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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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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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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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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项目"高校管理的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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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高校学生校外实习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主要是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救济,它存在明显的缺陷,应该引入社会保障法的救济,引入工伤保险机制,即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受害实习学生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向有关学校和实习单位收取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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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外实习伤害事故
社会保障法的救济
工伤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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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udent s practice accident outside of school
remedy of social security law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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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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