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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碳足迹盘查之立法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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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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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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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62-7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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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国家社会基金年度项目"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一体化立法研究:国际视野与区域问题"(项目编号:16BFX146)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京津冀雾霾防治立法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CLS(2014)C45)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2014年重点决策咨询项目"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防治立法研究"(项目编号:TJKX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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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全球变暖的趋势下,"碳足迹"一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碳足迹因对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要作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英国、日本和韩国碳足迹盘查的成功推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如注重通过多位一体的立法来统筹碳足迹盘查评价标准和规范,设立独立的碳足迹盘查管理服务机构等。但是,京津冀地区碳足迹盘查规范的设立,既缺乏顶层的立法制度供给,又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参考标准,且相对封闭的地方立法模式使京津冀碳足迹盘查难以通过立法形成一体化格局。因此,建议在我国《立法法》中增设关于跨区域政府联合立法的规定,京津冀转换立法路径,制定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碳足迹盘查共同规章,构建碳足迹盘查统一评价标准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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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京津冀区域一体化
碳足迹盘查
立法构建
跨区域共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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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al integration
Carbon footprint measuring
legal construction
inter-regional common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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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F127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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