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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颇清偿撤销的例外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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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德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22-33,共12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第1句,破产管理人享有"强大"的偏颇清偿撤销权。为了让此项权利有所限制,《企业破产法》第32条第2句做了例外性的规定。对此,正确的理解应是:若破产债务人从事了即时的等值交易,因其并未造成破产财...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第1句,破产管理人享有"强大"的偏颇清偿撤销权。为了让此项权利有所限制,《企业破产法》第32条第2句做了例外性的规定。对此,正确的理解应是:若破产债务人从事了即时的等值交易,因其并未造成破产财产价值的减少,即便该交易处于破产临界期内,也不应被撤销。在判断是否存在等值性时,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考虑债务人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排除仅导致债务人一般负债(消极财产)减少的交易。在判断是否构成信用交易时,应以即时交易为原型,谨慎对待长期合同与信用担保。另外,在理解行为状态要件时,从主观要件客观化的角度观察,将更契合偏颇清偿撤销例外制度的立法本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偏颇清偿 偏袒清偿 破产撤销 事后担保 惯常交易例外 信用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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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实体法秩序下偏颇行为的撤销 被引量:18
2
作者 陈韵希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27-138,共12页
债务人在资不抵债情况下实施对个别债权人的优待清偿或提供财产担保的偏颇行为时,其他未获清偿债权人能否对此种行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取决于在民事实体法秩序下,债权回收应在多大程度上重视债权人平等原则,而这一问题又与民事强制执行... 债务人在资不抵债情况下实施对个别债权人的优待清偿或提供财产担保的偏颇行为时,其他未获清偿债权人能否对此种行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取决于在民事实体法秩序下,债权回收应在多大程度上重视债权人平等原则,而这一问题又与民事强制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的规则安排密切相关。当债务人是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从而不适用破产程序时,为了配合参与分配制度,尽可能实现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应当有限度地认可偏颇行为的撤销;而当债务人是企业法人时,由于强制执行采取优先主义原则,偏颇行为在破产程序外不可被撤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偏颇行为 债权人撤销 破产撤销 债权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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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查封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地位及其效力限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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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强伟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24-138,共15页
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长期存在“优先主义”和“平等主义”的论争。我国法上的查封优先与平等参与分配之混合模式根源于有限破产主义的立法模式。从“优先主义”与“平等主义”的立法基础分析,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二分、个人破... 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长期存在“优先主义”和“平等主义”的论争。我国法上的查封优先与平等参与分配之混合模式根源于有限破产主义的立法模式。从“优先主义”与“平等主义”的立法基础分析,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二分、个人破产制度即将建立的背景下,优先主义是我国未来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最优选择。《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虽采纳了优先主义的表述,但未明确查封债权人的实体优先受偿地位。为贯彻优先主义,查封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同样享有优先受偿地位,但受到破产法对个别清偿行为的限制。此外,在个人破产法出台前,民事执行程序中应当保留参与分配制度,以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公平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先主义 平等主义 查封优先权 破产撤销 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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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无效制度在个人破产背景下的迭代研究--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例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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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砺杰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1年第5期37-50,共14页
破产无效制度是中国破产法律体系之特色,外国立法中仅见破产撤销制度而无破产无效制度。《民法典》第153条、第154条是中国法律行为无效制度之普通法,学理上分别代表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制度,体系上与外国法差别较大,亦是破产无效特别法... 破产无效制度是中国破产法律体系之特色,外国立法中仅见破产撤销制度而无破产无效制度。《民法典》第153条、第154条是中国法律行为无效制度之普通法,学理上分别代表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制度,体系上与外国法差别较大,亦是破产无效特别法存在之基础。虽然《刑法》第162条之二虚假破产罪与破产无效条文之间表述一致,但并不意味着破产无效条文丧失了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如何升级迭代破产无效制度,是《民法典》实施后,破产法修订中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本文论述前述理论问题之后,检讨现行法条文之不足,提出了具体的修订意见与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 破产撤销 虚假破产 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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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研究 被引量:72
5
作者 王欣新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47-162,共16页
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国破产立法所重视。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对打击破产欺诈行... 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国破产立法所重视。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对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破产撤销权的概念与特征、在我国破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行使方式、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及欺诈行为、偏袒性清偿等各种具体可撤销行为的规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在立法完善撤销权制度的同时,我门还应考虑相关权益的合理制衡机制,以期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能保障交易的安全与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撤销 破产无效行为 欺诈行为 偏袒性清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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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行使问题研究 被引量:31
6
作者 韩长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36-143,共8页
破产撤销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行使的主体归属、抵押担保权撤销后撤销利益是否保留以及到期债务清偿撤销中的抗辩事由等问题,是目前破产法理论界认识不一并在司法实务中难以操作的突出问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应归属... 破产撤销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行使的主体归属、抵押担保权撤销后撤销利益是否保留以及到期债务清偿撤销中的抗辩事由等问题,是目前破产法理论界认识不一并在司法实务中难以操作的突出问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应归属于托管债务人,抵押担保权撤销后的撤销利益应采次序固定主义模式,对到期债务个别清偿中"债务人财产受益除外"这一抗辩规则应结合不同情势加以分析和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破产撤销 托管债务人 偏颇行为 多重抵押 浮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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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界限之于破产程序的法律意义 被引量:17
7
作者 韩长印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6期113-117,共5页
历经十数年之准备工作,新企业破产法最终于2006年8月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在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制定与修改均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此次审议通过的... 历经十数年之准备工作,新企业破产法最终于2006年8月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在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制定与修改均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此次审议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注重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并使之与我国国情密切结合,故多有突破与创新之处;而要使破产法真正发挥作用,则更有赖于将来诸多配套工作之完成。本期笔谈特约请专家学者聚焦此次立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并期待社会各界将这一探讨推向深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程序 破产界限 法律意义 破产法律制度 破产清算程序 非法人组织 破产宣告 破产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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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原因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被引量:19
8
作者 齐明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11-120,共10页
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实然上丧失清偿能力的状态,既是破产法所致力于解决问题的前提,又是破产程序据以启动的正当性的基础。破产原因制度与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立案审查制度形成有机的联动作用,坚持撤销权的刚性立法和破产原因制度对债... 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实然上丧失清偿能力的状态,既是破产法所致力于解决问题的前提,又是破产程序据以启动的正当性的基础。破产原因制度与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立案审查制度形成有机的联动作用,坚持撤销权的刚性立法和破产原因制度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状态的客观描述,赋予法官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保证破产程序的正当性,强化破产原因的反破产欺诈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原因 功能定位 破产撤销 破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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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的破产法审视 被引量:19
9
作者 韩长印 张玉海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41-54,共14页
借贷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作为贷款人在借贷合同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借贷风险管理方式,于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其效力应否得到破产法的承认、应否依照破产撤销权规则作为未到期债权或者已到期债权的清偿而加以撤销,是一个理论上研究不... 借贷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作为贷款人在借贷合同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借贷风险管理方式,于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其效力应否得到破产法的承认、应否依照破产撤销权规则作为未到期债权或者已到期债权的清偿而加以撤销,是一个理论上研究不足且实践中认识迥异的问题。由于破产撤销权的功能在于维持破产程序启动前债权人之间彼此既定的权利位阶,即保障破产法"同等债权同等对待"立法旨趣的实现,故在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之后,难以将加速到期条款列入破产撤销权的规制范围之内,其效力应得到破产法的承认。但在实务中不仅银行债权人在主张债权加速到期后实施的抵销行为应受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拘束,而且发生在破产临界期内的抵销也应受到适当限制,以免当事人通过诸如增加账户内余额等方式使抵销权人获得破产法外的优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贷合同 加速到期条款 合同终止权 破产撤销 偏颇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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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加速到期清偿在破产程序中的效力研究 被引量:18
10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112-121,共10页
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否有效,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扣划借款人银行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是否可依据破产法予以撤销,以及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等一系列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认为,银行贷... 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否有效,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扣划借款人银行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是否可依据破产法予以撤销,以及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等一系列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认为,银行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银行据此扣划借款人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原则上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予以撤销。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需根据借款人银行账户的性质区分认定,对企业定期存款账户中的资金可以抵销,对信托保管类账户中的资金禁止抵销,对结算账户中的资金原则上也不允许进行抵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速到期条款 破产撤销 银行破产抵销权 借款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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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存债务追加物保的破产撤销问题 被引量:18
11
作者 任一民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02-113,共12页
对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所规定的追加物保撤销权,在理解和适用时不应局限于法条的字面意思,而应基于其立法目的予以实质把握。实务中出现的诸如通过"借新还旧"对既存债务予以清偿并同时对新债务设立物保,债务人以自有财... 对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所规定的追加物保撤销权,在理解和适用时不应局限于法条的字面意思,而应基于其立法目的予以实质把握。实务中出现的诸如通过"借新还旧"对既存债务予以清偿并同时对新债务设立物保,债务人以自有财产向原本没有反担保的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双方当事人在设立最高额抵押权时将既存债务一并纳入担保范围,以及登记生效类担保物权在破产临界期起算后迟延进行登记或进行本登记等复杂情形,均有通过"判断债权人的受偿地位是否在临界期内因追加物保得到提升"予以实质审查的必要。此外,对于采登记对抗主义的担保物权,若在破产临界期起算时仍未登记,破产程序中也不应承认其优先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追加物保 破产撤销 借新还旧 最高额抵押 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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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中无偿行为的撤销 被引量:14
12
作者 许德风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02-111,共10页
在破产撤销制度中,无偿行为的撤销有重要的地位。其中的"无偿",通常指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超出市场限度的不对等状态;在为第三人担保或为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情形下,则指交易时其追偿权无充分保障的状态。与法律行为的撤销相比,... 在破产撤销制度中,无偿行为的撤销有重要的地位。其中的"无偿",通常指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超出市场限度的不对等状态;在为第三人担保或为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情形下,则指交易时其追偿权无充分保障的状态。与法律行为的撤销相比,破产中无偿行为的撤销有重要区别:在对象上,既包括能够引起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法律上的行为",也包括诉讼行为、第三人的行为等;在法律效果上,若依"责任说",其并不导致所撤销之行为失效,而是导致有关被转让的财产继续承担其(未撤销前)对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责任。若撤销相对人破产,撤销权人享有"准取回权人"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无偿行为 撤销 破产撤销相对人 破产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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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的制度设计 被引量:12
13
作者 邢丹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64-68,共5页
破产撤销权作为一种保护破产宣告之前债权人利益的制度,设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对于任何损害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或减少破产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以期实现破产法许可债权人公平合理的分配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基... 破产撤销权作为一种保护破产宣告之前债权人利益的制度,设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对于任何损害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或减少破产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以期实现破产法许可债权人公平合理的分配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基本宗旨。破产撤销权制度设立的理论基础为具体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合理性标准,为具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撤销 无效行为制度 有害性 临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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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与执行对债权人撤销权的影响 被引量:11
14
作者 金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35-50,共16页
根据《民法典》第538条以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债务人和相对人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诉讼或执行均不影响债权人继续行使实体法上的撤销权,即不排除债权人依据实体... 根据《民法典》第538条以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债务人和相对人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诉讼或执行均不影响债权人继续行使实体法上的撤销权,即不排除债权人依据实体法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通过判决直接撤销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与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20条第1款第2项所代表的司法通说相反,债权人不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通过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生效裁判间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即便如此,债权人亦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通说认为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既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司法新说认为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乃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错误解释了《民事诉讼法》第56条。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生效给付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会成为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危险与妨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债权人可代位债务人对相对人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剥夺生效给付判决的强制执行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 破产撤销 第三人撤销之诉 普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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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撤销权之行使——兼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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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博娟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43-49,共7页
破产撤销权的权利主体能否有效行使该权利,直接关系到破产撤销权能否真正发挥其保护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作用。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及我国司法实践,对破产撤销权行使过程中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由此产生之诉讼的被告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破产撤销权的权利主体能否有效行使该权利,直接关系到破产撤销权能否真正发挥其保护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作用。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及我国司法实践,对破产撤销权行使过程中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由此产生之诉讼的被告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厘清不同程序中破产撤销权行使主体归属问题;提出破产撤销权诉讼应当以债务人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为被告,或以交易相对人和转得人为共同被告;明确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并且兼顾对交易相对人的保护以及对市场交易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撤销 行使主体 行使方式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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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被引量:7
16
作者 朱虎 《法学评论》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85-96,共12页
无论在债权人撤销权还是破产撤销权中,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仅相对于撤销权人而言无效或不生效力。这有助于更合比例地实现价值平衡,妥当解决财产价值余额的归属、撤销权人的破产取回权和执行异议权等实践问题,且符合既有规范的文义、体... 无论在债权人撤销权还是破产撤销权中,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仅相对于撤销权人而言无效或不生效力。这有助于更合比例地实现价值平衡,妥当解决财产价值余额的归属、撤销权人的破产取回权和执行异议权等实践问题,且符合既有规范的文义、体系和目的。撤销权人可以在撤销权诉讼中同时请求相对人承担责任。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特定债权人的私益性,这与行使范围相互协调,且能够与破产撤销权的共益性形成功能上的分工配合。实现此种私益性的手段主要有直接受偿、撤销权衔接代位权和执行这三种路径,目前所选择的执行路径能够实现对撤销权人利益的保障。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但无偿行为中的善意相对人有权主张得利丧失的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 破产撤销 法律效果 相对无效 私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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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的破产撤销权 被引量:7
17
作者 徐阳光 陈科林 《人民司法》 2022年第4期4-10,共7页
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是债务人困境拯救和规范退出的基础性法律,亦是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包括破产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制度的... 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是债务人困境拯救和规范退出的基础性法律,亦是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包括破产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编辑部聚焦民法典对破产法实施的影响,邀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撰文,深度解析民法典视野下的破产撤销权、保证期间和应收账款质押问题。《民法典视域下的破产撤销权》重点比较债权人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异同,并基于民法典的规定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建议;《民法典保证期间相关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区分主债务人破产和保证人破产的不同情形,梳理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则在破产法情境下的理解与适用;《破产语境下应收账款质权的保护与限制》评述了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优先顺位,对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破产法应该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本期策划不仅有助于促进民法典与破产法规则的衔接与协调,亦可为企业破产法的修改提供重要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撤销 应收账款质押 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 债权人撤销 主债务人 平衡保护 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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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撤销权 被引量:7
18
作者 唐军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1-94,共4页
破产撤销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需要从理论上和法律上解决的情形。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应有扩大化的趋势,除管理人外,债权人、监督人都有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作为撤销权的主体。在理解可撤销行为的类型时,应根据... 破产撤销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需要从理论上和法律上解决的情形。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应有扩大化的趋势,除管理人外,债权人、监督人都有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作为撤销权的主体。在理解可撤销行为的类型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考虑可撤销行为发生当时的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从而更好地确定可撤销行为的种属。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稳定的角度出发,应当对破产撤销权的追索期间和诉讼时效进行合理的、明确的界定,应考虑破产法上的撤销权与民法上的撤销权的有效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破产撤销 破产临界期 破产管理人 个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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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型担保的法律定性与破产法检视 被引量:9
19
作者 徐阳光 袁一格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49-55,共7页
房地产企业融资时常采用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即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债务人不能偿还本息时即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学术上将其称为买卖型担保。我国法律尚未对此具体规定,但实践中的大量存在须... 房地产企业融资时常采用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即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债务人不能偿还本息时即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学术上将其称为买卖型担保。我国法律尚未对此具体规定,但实践中的大量存在须引起重视。本文以破产法为视角探讨买卖型担保。首先,从理论学说入手,以类型化思维分析,将买卖型担保分为三种类型,其法律属性分别为让与担保、后让与担保和非担保。其次,从破产撤销权、抵销权、取回权和管理人解除权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探索买卖型担保在破产法语境下的生存空间。最后,对买卖型担保的优先权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探究借款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的清偿顺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型担保 让与担保 后让与担保 破产撤销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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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观意思在破产撤销权中的地位 被引量:9
20
作者 崔艳峰 房绍坤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98-103,共6页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主观意思不是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观意思在破产撤销权领域的地位经历了纯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缓和主观主义三个阶段,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具有极大的弊端,缓和主观主义能够解决二者的弊端并适应了...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主观意思不是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观意思在破产撤销权领域的地位经历了纯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缓和主观主义三个阶段,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具有极大的弊端,缓和主观主义能够解决二者的弊端并适应了现代破产法的发展。缓和主观主义之下对债务人主观恶意的推定以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和法律规定的行为相结合作为客观条件,以行为当时债务人未陷入破产状态和行为未导致债务人陷入破产状态作为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撤销 主观意思 纯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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