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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RAB模式在污水管网领域的应用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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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杰
杨庆华
林凡音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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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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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江技术经济》
2022年第4期83-8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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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U20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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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污水管网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价格机制缺位,缺乏有效商业模式,制约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基于监管资产的准许收入(RAB模式)模式具有适合管输领域、服务公共产品属性的特征,能够借鉴并在污水管网领域运用。通过分析监管资产准许收入算法,对如何在污水管网领域应用进行介绍,以某市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污水收集费价格水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对RAB模式创新价格机制涉及的价格调整、资金支持和使用管理进行讨论,提出政府需关切事项。研究认为在污水管网领域引入RAB模式,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征收污水收集费,具有可行性,对污水管网行业长效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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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管资产
准许收入
RAB模式
污水管网
污水收集费
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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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gulated assets
permissible income
RAB model
sewage network
sewage collection fee
price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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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94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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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境外电力能源监管资产的投资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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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永娟
郑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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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网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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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7年第23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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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6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1888亿美元,对国际能源优质资产的投资竞争也日趋激烈。论文重点研究了境外电力能源类资产投资面临的政府监管特点,详细分析了该种政府监管下境外投资面临的汇率、政策、投标、运营、建设等风险,并结合管理实践提出针对性的管理策略,为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战略布局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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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境外投资
监管资产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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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oreign investment
regulation assets risk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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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26.6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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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于监管资产的准许收入模式在污水管网中的应用研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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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杰
杨庆华
林凡音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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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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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S01期456-46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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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U20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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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污水管网存在管网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同时缺乏有效价格机制,传统财政投入不可持续,融资存在困境。基于监管资产的准许收入具有适合管输领域,服务公共产品属性的特征,能够在污水管网领域进行创新和运营。基于对创新污水管网投融资模式的必要性分析,详细分析基于监管资产的准许收入算法,对如何在污水管网领域引入基于监管资产的准许收入模式进行介绍,并根据某市的实际情况分析其价格和该模式引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认为引入价格机制、征收污水收集费是可行的,并建议按照分步有序、可承受和严格监管原则开展价格机制改革,科学合理设定过渡期,并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改革,严格资金使用,做好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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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管资产
准许收入
污水管网
污水收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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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gulated assets
Permissible income
Sewage pipe
Sewage collection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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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703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TU992.3
[建筑科学—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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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欧洲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研究——以RAB模式为例
被引量: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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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倩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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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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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19年第16期0062-00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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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RAB(即“受监管资产基础”)是指在基础设施行业投资形成的、受到监管部门核定的模式及存量资产,广泛分布于欧洲电力、燃气、供水、电信、铁路、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领域。RAB 模式可以明确特定基础设施的适用收费率,保护公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同时为投融资方提供明朗的收益预期和稳定的政策环境,是近年欧洲基础设施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旨在分析 RAB 模式独特优势,并浅析其对投资者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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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洲
基础设施
受监管资产
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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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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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英国核电的监管资产基础(RAB)模式研究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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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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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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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能源》
CAS
2021年第1期22-2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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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建立低碳能源体系,减少碳排放,英国规划建设新的核电站。目前英国正在考虑将监管资产基础(RAB)模式应用于核电领域,以吸引投资者在英国投资新建核电站。RAB模式包含四个关键要素,即政府支持、经济监管机制、监管主体、收入来源。政府支持是指在项目发生特定的、小概率的重大风险事件时,政府对投资者和使用者的保障。监管主体是独立的政府机构,向项目公司授予许可证,基于经济监管机制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行监管,并保障项目的收入来源。原则上RAB模式可以降低投资者风险,保障使用者利益,降低使用者成本,但投资基线、投资上限、风险分担机制、激励和惩罚机制的设计决定了RAB模式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专业投资者数量少、公众的接受度也是RAB模式面临的问题和挑战。RAB模式有望在英国新建核电站上应用,而在中国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主流模式,但RAB模式的强监管、风险分担、建设期收入等优点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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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管资产基础
核电
英国
投资
低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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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gulated asset base/RAB
nuclear power
UK
Investment
low-carbon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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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16.23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4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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