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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与司法协调衔接的法规范分析 被引量:232
1
作者 龙宗智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2-18,共17页
监察委与司法机关协调衔接的实质,是与国家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协调和衔接。职能管辖应当清晰,级别管辖应设基础规范,并案管辖应符合规律,地域管辖宜作出规定并反映案件特点。在监察立案的基础上应建立刑事立案制度,以避免纪法界限模糊,... 监察委与司法机关协调衔接的实质,是与国家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协调和衔接。职能管辖应当清晰,级别管辖应设基础规范,并案管辖应符合规律,地域管辖宜作出规定并反映案件特点。在监察立案的基础上应建立刑事立案制度,以避免纪法界限模糊,并由此设立部分高强度强制侦查措施启动节点,同时便于与司法程序对接。职务犯罪调查措施的具体实施,应准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范,以落实"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通缉"应限于犯罪嫌疑人。留置措施应限于涉嫌犯罪的被调查人,以便适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并实现"双规"改留置的制度进步;检察机关对移送人员应当进行逮捕审查。应按照"任何人不能充当自己案件法官"原理对职务犯罪强制措施制度作进一步改革。全程录音录像应扩大适用范围,随案移送或留存可查;应规定调查人员出庭作证。立法应确认"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职务犯罪调查应准许律师进入,同时可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作适当限制。案件移送后,应依法全面实施审查起诉,同时应确认检察机关对犯罪调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包括立案监督。在纪、法严格区分的二元法律体制中,监察法应按照纪法适度分离及其递进关系作出程序规定,同时内部机构宜适当分离。可将监察机关的刑事部门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执法主体(包括成为案件移送主体),通过"降低身段",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司法机关 职务犯罪调查 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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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何以强化 被引量:225
2
作者 童之伟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8,共8页
监察委员会位高权重,对它自身的监督制约力度须足以防止监察体制改革过犹不及。被监察者权利的保障与监察者权力的运用具有同等重要性,两者在实践上应当协调实现,不应片面强调其中一方而牺牲另一方。国家新的监察体制形成后,我国现有的... 监察委员会位高权重,对它自身的监督制约力度须足以防止监察体制改革过犹不及。被监察者权利的保障与监察者权力的运用具有同等重要性,两者在实践上应当协调实现,不应片面强调其中一方而牺牲另一方。国家新的监察体制形成后,我国现有的监督制约其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路径,几乎都可以用来监督制约监察委员会,但需要加以充实和革新。公民相关基本权利的享有和充分运用,可构成对监察委员会权力行使行为的强有力制约。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和防止改革过犹不及的较可靠办法,是创造和维持制约者与被制约者享有的政法综合权重比大致均衡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反贪腐 监督制约 政法综合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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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当程序视野下的新监察制度 被引量:161
3
作者 张建伟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61-82,共22页
纪委在当前反贪腐中取得赫赫功绩有其特定原因,同时也存在法治化转型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能不能在法治化方面取得进步,取决于能否突破法律的正当程序困境以及国家权力设置的科学化考量。本文探讨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权力来源和权... 纪委在当前反贪腐中取得赫赫功绩有其特定原因,同时也存在法治化转型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能不能在法治化方面取得进步,取决于能否突破法律的正当程序困境以及国家权力设置的科学化考量。本文探讨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权力来源和权力构成,指出香港、新加坡廉政机构模式并非反腐败机制改革的唯一选项,重新"武装"检察机关,地位设定得当、职权配置到位、侦查措施得力以及程序调整适当,检察机关同样可以达到纪委办案的境界。若以三权学说划分国家权力,新的监察权仍属于行政权范畴;若不以三权学说为标准,监察权当然可以视为立法权之下与行政权、司法权并立的权力即监察权,没有必要定位为"执法监督权"。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类似刑事侦查的权力应当受到刑事诉讼法的约束,留置与逮捕有着相同的实质,应依照宪法规定纳入司法权控制的范围。国家监察委员会查办犯罪案件,应当允许律师为被调查人提供法律帮助。我国建立新监察制度,需要考虑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延伸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调查领域。另外,本文建议保留人民检察院对于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权,形成监察权和侦查权的相互制约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纪委 监察委员会 法治 正当程序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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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之方略 被引量:128
4
作者 童之伟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3-13,共11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预备阶段需要采取的措施没有明显的宪法法律障碍。这项重大政治改革试点应在其预备阶段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在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时,需要创制宪法根据,除修宪外别无选择。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有必...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预备阶段需要采取的措施没有明显的宪法法律障碍。这项重大政治改革试点应在其预备阶段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在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时,需要创制宪法根据,除修宪外别无选择。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有必要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配套的法律。对现有法律做调适修改或废止其中过时部分的问题,也有必要及时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时下要做的最紧迫工作,当是争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获得必要的授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 监察委员会 改革试点 宪法法律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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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被引量:127
5
作者 汪海燕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84-95,共12页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后,我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为确保职务犯罪调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监察委员会与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有效的衔接。依据调查案件性质的不同,监察委员会"调查权"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后,我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为确保职务犯罪调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监察委员会与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有效的衔接。依据调查案件性质的不同,监察委员会"调查权"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针对违反党纪和行政法规的一般调查;二是针对职务犯罪的刑事调查。刑事调查活动应受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规制。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监察权还应与我国检察权、审判权有效衔接,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遵循审判中心的诉讼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调查权 法律监督 审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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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的逻辑与方法 被引量:114
6
作者 秦前红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7-27,共11页
国家监督权的分散配置是当前监察体制诸多弊病之根源,监察体制改革所欲达致的目标即为实现机构与职能的整合,以期优化监督权的配置模式。基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属性、背景与内涵,改革须遵循先"变法"后"变革"的逻辑,且... 国家监督权的分散配置是当前监察体制诸多弊病之根源,监察体制改革所欲达致的目标即为实现机构与职能的整合,以期优化监督权的配置模式。基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属性、背景与内涵,改革须遵循先"变法"后"变革"的逻辑,且应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遵循,还须遵照机构与职能整合的思路,以及监察权独立行使的理念。以此为指引的改革,需适时启动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处理好监察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合理安排监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与职权,并建立监察权行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委员会 监督权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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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国家监察立法的主要问题 被引量:93
7
作者 马怀德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15,共13页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制度,是解决反腐权力过于分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相协调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国家监察立...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制度,是解决反腐权力过于分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相协调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国家监察立法需要重点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定位及运行机制;处理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合宪性问题;对监察全覆盖的范围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留置措施适用条件与程序;解决好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明晰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 监察委员会 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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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调查权:性质、行使与规制的审思 被引量:85
8
作者 左卫民 安琪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00-105,共6页
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具备国家性、强制性、综合性等特征,其与侦查权的权力内涵及外延具有一定差异性,但也有不少相似之处。《监察法(草案)》中勾勒出调查权运行程序,并明确证据收集、运用应与审判标准一致。但仍有待明确之处: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具备国家性、强制性、综合性等特征,其与侦查权的权力内涵及外延具有一定差异性,但也有不少相似之处。《监察法(草案)》中勾勒出调查权运行程序,并明确证据收集、运用应与审判标准一致。但仍有待明确之处: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应结合反腐调查的特殊性,确立调查权行使的权力法定、程序规范、比例原则,厘清监察委员会与检察院、法院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权力关系,将调查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调查权在实践中的合法、有效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调查权 侦查权 司法 监察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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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监察委员会:权力监督中国模式的法治化转型 被引量:68
9
作者 李红勃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50-158,共9页
在打击权力腐败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一套以党政合体的纪检监察为主的监督模式,这种模式发挥了独特的功能,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在走向"法治中国"的新时期,这种传统机制遇到了诸多困境和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实现法治化转... 在打击权力腐败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一套以党政合体的纪检监察为主的监督模式,这种模式发挥了独特的功能,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在走向"法治中国"的新时期,这种传统机制遇到了诸多困境和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实现法治化转型。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应在机构设置、党政关系、职权范围、外部监督等方面进行革新,构建独立、权威、公正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以此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 纪检监察 监察专员 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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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侦查权及其限制 被引量:59
10
作者 施鹏鹏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第2期44-50,共7页
改革后监察委员会所主导的新职务犯罪侦查体制呈现了非常鲜明的特点,其一,一改以往"多头反腐"的局面,提高了职务犯罪侦查主体的地位,确保反腐朝纵深方向发展;其二,保留并拓展了原有的侦查手段及强制措施;其三,对"法外"的党纪侦查手... 改革后监察委员会所主导的新职务犯罪侦查体制呈现了非常鲜明的特点,其一,一改以往"多头反腐"的局面,提高了职务犯罪侦查主体的地位,确保反腐朝纵深方向发展;其二,保留并拓展了原有的侦查手段及强制措施;其三,对"法外"的党纪侦查手段及强制措施进行了"合法化"重塑,回应国际社会及国内各界的质疑和批评;其四,确立了更为立体式的腐败治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侦查权 强制措施 侦查手段 职务犯罪侦查 检察机关 监察部门 监察体制 侦查行为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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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下的国家监督体制与监察机制 被引量:56
11
作者 刘小妹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4-27,共14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下,监督权承载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现代治理功能。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整合监察权,重构国家监督体制和宪法权力结构,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监督国家机关和监督国家机关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下,监督权承载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现代治理功能。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整合监察权,重构国家监督体制和宪法权力结构,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监督国家机关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二元"监督体制。"二元"监督体制中监督机关与监督人员既相互衔接配合,又彼此交叠牵制。其中对人大选举或决定的官员、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超出人大制度和代表理论的框架。"二元"监督体制和兼职代表制下,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不宜采用报告工作的方式,而应由监察委员会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同时采取多种监督机制充实和革新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大制度 监察委员会 “二元”监督体制 人大代表 兼职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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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第一职能: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兼论中国特色监察监督系统的规范性创建 被引量:52
12
作者 魏昌东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5-36,共12页
监察体制改革使中国腐败治理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补齐制度短板,全面优化"不能腐"制度体系,成为推进腐败治理发展的关键所在。《监察法》授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与处置三大职能,而监督职能则是第一职能,是实现中国腐败... 监察体制改革使中国腐败治理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补齐制度短板,全面优化"不能腐"制度体系,成为推进腐败治理发展的关键所在。《监察法》授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与处置三大职能,而监督职能则是第一职能,是实现中国腐败治理根本转型的第一生产力,国家监察委员会提升监督效能最重要的突破口,是强化监督职能及其实现路径,激活全面法制系统中的权力制约功能,而其观念前提就是要以监察监督为中心,构建中国新型监督体系,确立国家监察"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对此,有必要引入"公权合规计划"理论,以之为基础,进行理论与规范体系的同步构建与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监督职能 合规计划 理论逻辑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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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立法的六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46
13
作者 江国华 彭超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18-124,共7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改革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监察法》确认巩固并全面推行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势在必行。《国家监察法》立法需要明确六...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改革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监察法》确认巩固并全面推行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势在必行。《国家监察法》立法需要明确六个基本问题:其一,明晰立法目的,国家监察立法以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制约的监察体系为目的;其二,明确性质定位,国家监察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其三,确定职责属性,国家监察委员会专责行使国家监察职能;其四,界定职权范围,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五,建立衔接机制,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相协调衔接;其六,构建监督机制,国家监察权自身接受党、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的监督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立法 监察体制改革 国家监察 监察委员会 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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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权力配置的模式选择与边界 被引量:47
14
作者 周佑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53-62,共10页
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我国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在于通过整合分散的反腐败监督权,形成一种与其他国家权力相独立的宪法性权力,其核心在于监察委员会权力的合理配置。考量权力和权利、效率和正义等因素的不同侧重,权力配置具有集... 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我国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在于通过整合分散的反腐败监督权,形成一种与其他国家权力相独立的宪法性权力,其核心在于监察委员会权力的合理配置。考量权力和权利、效率和正义等因素的不同侧重,权力配置具有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监察委员会承载着高效反腐的职责,其权力配置必将侧重于集权模式。基于法治和人权保障,权力不可以过度集中,应当辅之以分权模式,实现监察委员会权力内部和外部的制衡,从而防止滥权,保障权利和正义。基于这样的模式选择,一方面,侦查权应当转为监察委员的调查权,另一方面,批捕权和公诉权仍应保留在检察机关,以实现权力平面化上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与检察机关的批捕权、公诉权和审判机关的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制约。对于审计权,基于其承载的职能复杂,不宜将其划归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处置权属于程序性质,并不涉及实体内容,与其调查权一样,都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正当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权力配置 模式选择 权力边界 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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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之宪法史观察——兼论监察委员会制度的时代特征 被引量:44
15
作者 朱福惠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25-35,共11页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下文简称试点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围绕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织、职权和体制等问题展开了学术...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下文简称试点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围绕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织、职权和体制等问题展开了学术讨论和争鸣。由于监察体制是监察制度的核心,不同的监察体制形成不同的监察制度,因此,为了深入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和特征,有必要讨论监察委员会体制在我国监察史上的地位及其对当下中国宪制的影响。本文从宪法史的角度观察我国近代以来特别是建国以来监察体制的变化和发展,认为我国的监察体制经历了从古代的监察御史体制到近代监察院体制再到建国以来的行政监察体制的演变,其主要特点是设置专门的监察机构纠举官员的违法失职和贪腐行为,形成世界法制史上独一无二的独立监察体制和监察文化。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以往监察机构的异同,认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监察体制,其宪法地位、组织架构和权力行使方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 行政监察体制 监察委员会 反腐败职能 宪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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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 被引量:45
16
作者 韩旭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91-99,共9页
对监察机关调查的证据材料不能一概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应区分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对于言词证据需进行证据“转化”。监察机关调查的证据材料进入诉讼后仍应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合法性事查,录音录像资料应随案移送,监察人员... 对监察机关调查的证据材料不能一概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应区分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对于言词证据需进行证据“转化”。监察机关调查的证据材料进入诉讼后仍应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合法性事查,录音录像资料应随案移送,监察人员在必要时亦应出庭“说明情况”,对在看守所留置的被调查人应实行调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提讯登记、身体检查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制度。对被调查人供述亦应适用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对监察机关自行排除的非法证据不得随案移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调查 证据材料 司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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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研究 被引量:44
17
作者 周长军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3-140,共8页
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对于监察权力的行使、职务犯罪的控制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框架性"制约意义。试点期间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调查的程序构造采行"线性结构"模式,具有鲜明的行政化... 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对于监察权力的行使、职务犯罪的控制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框架性"制约意义。试点期间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调查的程序构造采行"线性结构"模式,具有鲜明的行政化和封闭化色彩,尽管有利于提升打击腐败犯罪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回避的风险。吸取我国过去刑事侦查程序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法治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建构"三角结构"的监察委员会调查犯罪程序,在监察机关与被调查人的"对垒"程序中,检察机关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介入进来,制衡监察权力的行使,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作为配套措施,应当构建独立的职务犯罪立案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调查职务犯罪 程序构造 线性结构 三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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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措施论要 被引量:43
18
作者 王晓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2期23-30,共8页
在当前改革试点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可视为法律,通过法律的授权,赋予监察委员会具有留置的权力。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方向推进,则须制定《国家监察法》对留... 在当前改革试点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可视为法律,通过法律的授权,赋予监察委员会具有留置的权力。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方向推进,则须制定《国家监察法》对留置措施进行规范。留置措施具有行政性、强制性、主动性等特性,为限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应明确留置措施的构成要件,规范留置措施的运行程序,及保障留置对象的合法权利,将留置措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留置措施 规范权力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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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注重对监察权性质的研究 被引量:39
19
作者 莫纪宏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43-51,共9页
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共同实现反腐败的制度目标,由此必然产生二者共同行使监察权的问题。从政治宪法学的角度,可以把中国特色监察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党的执政权延伸出来的政治权力性质的监察权,这种监察权的正... 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共同实现反腐败的制度目标,由此必然产生二者共同行使监察权的问题。从政治宪法学的角度,可以把中国特色监察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党的执政权延伸出来的政治权力性质的监察权,这种监察权的正当性来自于党管干部原则;另一部分是需要借助于国家权力体系运行的国家监察权,这种监察权需要纳入由宪法和法律所确立的国家权力运行体系以及法律监督权的运行秩序中。基于监察权的性质和功能,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在组织领导体制上虽然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对同级人大负责,但在具体运行机制上不需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而应向上级监察机构报告工作。监察委员会并没有改变国家权力体系中法律监督权的结构,而是通过抓住党员干部及在国家机关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廉政建设这条主线来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体系中各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监督权,从而构成反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反腐败机制的运行效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创制的中国特色监察权不仅可以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权,而且可以进一步优化国家权力体系中法律监督权的运行效果,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新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委员会 监察 监察监督 国家权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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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研究 被引量:38
20
作者 吴建雄 李春阳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37-45,共9页
现行国家反腐败机构体制存在职能分散、纪检与监察党政不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捕诉合一等弊端。在考察反腐败机构沿革和评析不同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想,并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权力范围和职能等进行了... 现行国家反腐败机构体制存在职能分散、纪检与监察党政不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捕诉合一等弊端。在考察反腐败机构沿革和评析不同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想,并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权力范围和职能等进行了设计。这一反腐败机制体制将优化执政党和国家的职权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利于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腐败体制 国家监察体系 国家监督权 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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