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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作品定性 被引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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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袁锋 《中国版权》 CSSCI 2016年第4期19-24,共6页
现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主要有"汇编作品说"、"其他作品说"、"电影作品说"等争论。网络游戏与传统电影无论是在表现效果还是在创作过程上都高度相似,可以将其纳入电影作品的类别进... 现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主要有"汇编作品说"、"其他作品说"、"电影作品说"等争论。网络游戏与传统电影无论是在表现效果还是在创作过程上都高度相似,可以将其纳入电影作品的类别进行保护,但最终是否构成电影作品仍然需要经过独创性标准的检验。此外,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对网络游戏的司法实践值得我们借鉴和研究。玩家的交互性操作并不会影响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也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游戏 汇编作品 其他作品 电影作品 交互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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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的重新定义及其著作权归属与行使规则的完善 被引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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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83-92,共10页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电影作品的定义及其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存在着诸多缺陷:将"摄制"作为电影作品的构成要件,使得通过计算机制作的视听类作品无法被归入电影作品;小说、戏剧等原作品与根据其拍摄而成的电影作品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电影作品的定义及其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存在着诸多缺陷:将"摄制"作为电影作品的构成要件,使得通过计算机制作的视听类作品无法被归入电影作品;小说、戏剧等原作品与根据其拍摄而成的电影作品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没有规定电影作品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从电影作品的播放中获得合理报酬,导致目前对卡拉OK厅实行的双重收费机制缺乏法律依据。应修改《著作权法》,从电影作品的定义中删除"摄制"要件,明确电影作品是原作品的特殊演绎作品,并赋予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就电影作品的播放获得额外报酬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视听作品 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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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的传播特征与市场前景展望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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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长武 《中国电影市场》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23-24,共2页
2010年12月27日,百年豪华汽车品牌凯迪拉克与华人影坛魅力巨星吴彦祖携手打造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首部微电影作品《一触即发》全球首映,宣传语中更是号称这是中国首部微电影。影片中,吴彦祖在短短90秒的"微时间"内,在凯迪拉克赛威的... 2010年12月27日,百年豪华汽车品牌凯迪拉克与华人影坛魅力巨星吴彦祖携手打造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首部微电影作品《一触即发》全球首映,宣传语中更是号称这是中国首部微电影。影片中,吴彦祖在短短90秒的"微时间"内,在凯迪拉克赛威的帮助下,甩开对手,最终与合伙人成功交易。大片虽短,但情节丝丝相扣,人物形象鲜明,“跳伞”、“追车”、“爆炸”等多种电影特技给人独特的视觉体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市场前景 传播特征 展望 凯迪拉克 2010年 汽车品牌 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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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著作权保护若干问题——评“凤凰网赛事转播案”再审判决 被引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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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30-49,共20页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的"有无"实际上是指独创性的程度高低,即只有独创性达到一定高度,才可谓"有"独创性。录像制品的独创性程度很低,但并非必然不具有任何独创性,认为录像制品仅限于"忠实地录制现存的作...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的"有无"实际上是指独创性的程度高低,即只有独创性达到一定高度,才可谓"有"独创性。录像制品的独创性程度很低,但并非必然不具有任何独创性,认为录像制品仅限于"忠实地录制现存的作品或其他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观点难以成立。电影和类电作品的"介质"是指可作为作品载体的有体物,信号不属于前述"介质"。将体育赛事现场直播时产生的连续画面认定为电影和类电作品,将架空此次修改《著作权法》的重要成果之一——以技术中立的方式规定广播组织权中的转播权,使其可以规制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转播行为。法律的适用要避免孤立地理解个别术语或条款,而应当遵从体系解释的方法,谨慎对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 直播画面 独创性 作品类型法定 广播权 电影作品 信号 视听作品 互联网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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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义解释论视野下的“电影作品”——兼评凤凰网案二审判决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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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95-104,共10页
通过借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美国版权法》的解释方法,可以认为通过直播传输体育赛事画面时,录制与传播在同时进行,从而体育赛事画面被固定,且符合"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要求。从《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来看,... 通过借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美国版权法》的解释方法,可以认为通过直播传输体育赛事画面时,录制与传播在同时进行,从而体育赛事画面被固定,且符合"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要求。从《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来看,在我国法的语境下,采取的独创性标准应当更接近于版权体系标准,而非作者权体系标准,所以体育赛事画面在选择和编排方面具有独创性。适用广播权的前提是存在作品,如果体育赛事画面被认为既不属于电影作品,也不属于其他作品,那么对其进行网络直播不能适用广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固定 独创性 体育赛事画面 功能主义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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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视听作品的范围及权利归属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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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64-683,共20页
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17条用"视听作品"的名称取代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将其分为"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分别规定了著作权归属。前者著作... 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17条用"视听作品"的名称取代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将其分为"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分别规定了著作权归属。前者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后者则由制作者与作者约定。该规定是建立在有关"视听作品"的范围大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误解基础上的。它导致难以划分两类视听作品,同时"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对于潜在利用者而言将难以确定,因为约定将产生著作权归制作者、合作作者或其中特定合作作者的复杂可能性。此类视听作品的交易安全将由此受到损害,交易成本将不可避免地上升。建议将"其他视听作品"的范围局限于电子游戏的连续画面,同时认定潜在利用者有权信赖此类视听作品版权标识中标注的人就是权利人,以此减少修改后《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则带来的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视听作品 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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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滑稽模仿作品之合法性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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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志文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6年第4期11-15,共5页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有可能引发我国2006年第一场广泛吸引眼球的牵涉著作权的民事纠纷。陈凯歌决定起诉胡戈的消息传出之后,网络上网民议论纷纷,也有专业学者、律师参与讨论。该案反映了技术发展给法律带来新...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有可能引发我国2006年第一场广泛吸引眼球的牵涉著作权的民事纠纷。陈凯歌决定起诉胡戈的消息传出之后,网络上网民议论纷纷,也有专业学者、律师参与讨论。该案反映了技术发展给法律带来新的问题。尽管在以前也存在对电影作品等进行修改的情况.但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准,故导致这种情形并不普遍;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借助于专用软件.人们不需要高超复杂的技术能力即可对视听作品的字幕、图片等进行修改以期达到一定的目的。所谓的网络恶搞,即通常借助于这种形式表达某种情绪,达到诙谐、幽默、讽刺的娱乐效果。网络恶搞行为在网络上非常活跃.它无疑是属于一种滑稽模仿(parody)、讽刺(satire),但是否合法,则涉及著作权法中最敏感最复杂的一个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滑稽模仿 合法性 著作权法 民事纠纷 律师参与 技术发展 技术水准 软件技术 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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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影色彩的表现功能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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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登富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131-148,共18页
关键词 表现功能 电影艺术 造型设计 电影作品 色彩心理效应 象征性 自然主义 表现价值 空间形体 色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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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作品的定义与分类研究——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视听作品”的修改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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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幸芳 李伟民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0年第3期47-59,207,共14页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表达的作品"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的重要作品类型,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同时规定了"录像制品",适用"...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表达的作品"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的重要作品类型,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同时规定了"录像制品",适用"邻接权"保护,体育赛事、春晚等视听节目是"电影作品"还是"录像制品",争论不断、裁判不一,直接影响了视听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影作品"的作品定义与分类,难以囊括不断出现的新作品类型。"视听作品"成为新的作品类型,能包含电影、电视、网络视频等有连续动态画面的,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视听类作品,甚至也包括画面连续动态效果并不典型的新型视听作品。《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首次增加了"视听作品"概念,并进行了定义,删除了"录像制品",但是后续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修改稿)》仅保留了"视听作品"概念,删除了其定义,且恢复了"录像制品"的规定。《著作权法》应该重新确立"视听作品"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再保留"录像制品"的分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电影作品 视听作品 网络视频 作品定义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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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春晚”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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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1-26,共6页
在我国《著作权法》区分"影视作品"与"录像制品"的情况下,对"影视作品"的独创性应有较高要求。"春晚"各节目的内容和现场表演的视听效果在入选"春晚"之前就已基本确定,央视所起的作... 在我国《著作权法》区分"影视作品"与"录像制品"的情况下,对"影视作品"的独创性应有较高要求。"春晚"各节目的内容和现场表演的视听效果在入选"春晚"之前就已基本确定,央视所起的作用有限,难以构成"影视作品"。同时,如将"春晚"定为"影视作品",则全部权利由央视享有,其中各作品的著作权人在第三方为播放"春晚"而付酬时,无权主张获得适当的份额,这对于各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公平的。央视在诸多备选节目中挑出最佳节目入选"春晚",并对其顺序加以编排,在选择和编排方面体现出了独创性,因此"春晚"应被认定为汇编作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汇编作品 独创性 “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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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文学与电影特性问题——兼与张骏祥同志商榷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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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雪来 《电影新作》 1982年第5期79-83,共5页
近年来,我国电影剧本创作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如何看待和解释这种“繁荣”现象,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张骏祥同志曾对前一时期有些影片的思想艺术质量不高,轻内容而重形式,不注意人物的塑造,片面强调电影表现手法等,提出了应... 近年来,我国电影剧本创作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如何看待和解释这种“繁荣”现象,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张骏祥同志曾对前一时期有些影片的思想艺术质量不高,轻内容而重形式,不注意人物的塑造,片面强调电影表现手法等,提出了应该重视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问题,这是完全对的。但是他就这个问题,从前年到今年初陆续发表的章中,先后提出影片应体现“文学价值”,电影是“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电影就是文学”等论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骏祥 电影特性 电影文学 电影 创作问题 电影艺术 散文电影 电影作品 剧本创作 艺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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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的女性形象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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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二仕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0-15,共6页
十七年关于女性的主题实际上是阶级的,革命的主题,而不是性别的主题。任何女性的爱情经历或者转变成英雄的主题,其最终指向是政治命题。
关键词 十七年电影 少数民族题材 电影作品 女性形象 女性性别 女性身份 创作手法 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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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定义之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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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海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8-25,共8页
各国著作权法对电影作品的定义基本上都是从"表现形式"这一角度入手来进行的。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作品的定义除了"表现形式"的限定性之外,还加上了"创作方法"的限定性,即电影作品必须是通过"摄制&qu... 各国著作权法对电影作品的定义基本上都是从"表现形式"这一角度入手来进行的。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作品的定义除了"表现形式"的限定性之外,还加上了"创作方法"的限定性,即电影作品必须是通过"摄制"的方法创作的。这样一来,诸如动画片、电脑游戏中的动画场面、FLASH等新型的在"表现形式"方面同于电影作品的作品,由于不是用"摄制"的方法创作的,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无法明确定位。在未来著作权法的修订中,应当重新对电影作品进行定义,去除"创作方法"的限定性,并应借鉴美国版权法有关电影作品和视听作品的规定,从"表现形式"这一角度出发建构一个在外延上大于电影作品的"视听作品"这一版权客体类型,并对电影作品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我国著作权法邻接权部分应当作出相应修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表现形式 视听作品 创作方法 录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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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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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仁干 《知识产权》 CSSCI 2001年第6期3-6,共4页
1998年11月28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议案,请求审议.同年12月23日至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初审.由于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是否应当修改,是否应当授予作者... 1998年11月28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议案,请求审议.同年12月23日至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初审.由于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是否应当修改,是否应当授予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等重要问题有比较大的分歧,争论双方一时很难取得一致的意见,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国务院便于1999年6月13日撤回了该议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 修改 中国 邻接权 对外开放 电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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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电影传媒中的女性形象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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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雅君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32-37,共6页
90年代电影传媒中的女性形象屈雅君90年代中国的电影市场,是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变化,经历了一系列令人难辨方向波动后,才现出一个大致轮廓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至少有三道不同的风景交替呈现于银幕之上。第一类是肩负着政... 90年代电影传媒中的女性形象屈雅君90年代中国的电影市场,是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变化,经历了一系列令人难辨方向波动后,才现出一个大致轮廓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至少有三道不同的风景交替呈现于银幕之上。第一类是肩负着政治使命的,处于权威地位的,掌握着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女性形象 女性电影 女性主义 张艺谋 独身女人 电影作品 女性主体 90年代 传媒 女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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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被引量:17
16
作者 曲三强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86-199,共14页
二十世纪初叶,当《伯尔尼公约》在柏林修订之际,适值电影甫经问世,该公约第14条即明确宣布,为电影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此后,美国著作权法亦于1912年Townsend修正案中,首次肯定电影作品为独立的著作权对象。日本在其1912年的著作... 二十世纪初叶,当《伯尔尼公约》在柏林修订之际,适值电影甫经问世,该公约第14条即明确宣布,为电影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此后,美国著作权法亦于1912年Townsend修正案中,首次肯定电影作品为独立的著作权对象。日本在其1912年的著作权法修正案中,也将电影作品列为著作权的标的。在中国,国民政府1944年首次将电影作品列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90年《著作权法》亦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保护 影视作品 《伯尔尼公约》 著作权法保护 电影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二十世纪初 第14条 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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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集群的典型模式及全球离岸外包下的集群发展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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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缉慈 陈平 +2 位作者 梅丽霞 王敬甯 马铭波 《电影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5-20,共6页
本文通过研究当代电影创作、生产和营销的技术变化和组织变革、电影产业的离岸外包以及分析国外电影产业集群的实例,试图为我国发展电影产业集群提供思路。本文说明,电影产业集群是培育优秀电影作品的环境;在电影制作全球外包的背景下,... 本文通过研究当代电影创作、生产和营销的技术变化和组织变革、电影产业的离岸外包以及分析国外电影产业集群的实例,试图为我国发展电影产业集群提供思路。本文说明,电影产业集群是培育优秀电影作品的环境;在电影制作全球外包的背景下,世界各地电影产业集群处在全球电影价值链不同的价值环节,我国电影产业集群需要从低端向高端升级,成为我国发展电影产业的核心地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创作 产业集群 离岸外包 集群发展 电影产业 技术变化 电影作品 电影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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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游戏著作权保护研究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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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晓青 孟雅丹 《中国版权》 CSSCI 2014年第6期34-37,共4页
手机游戏作为许多网络经销商获取财富争相采用的新手段,其发展依托了互联网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手机游戏产业内部存在的研发少于开发的状况使得其行业中"山寨"问题丛生,尤其是著作权保护问题突出。有关手机游戏的著作权问题... 手机游戏作为许多网络经销商获取财富争相采用的新手段,其发展依托了互联网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手机游戏产业内部存在的研发少于开发的状况使得其行业中"山寨"问题丛生,尤其是著作权保护问题突出。有关手机游戏的著作权问题,需要明确其是否能独立构成新作品。同时,结合现实情况,探讨其面临的著作权保护困境和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手机游戏 作品 电影作品 著作权保护 保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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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著作权立法问题之异见 被引量:21
19
作者 衣庆云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42-47,53,共7页
在电影作品著作权立法问题上,无论是现行著作权法的立法模式还是修改草案的立法方案,都明显不够妥当。原因之一是在理念上和立法上没有区分电影作品本身与电影录制品。这一区分是厘清电影作品相关法律关系的前提,是电影著作权法律制度... 在电影作品著作权立法问题上,无论是现行著作权法的立法模式还是修改草案的立法方案,都明显不够妥当。原因之一是在理念上和立法上没有区分电影作品本身与电影录制品。这一区分是厘清电影作品相关法律关系的前提,是电影著作权法律制度构造的基础。因此,现行著作权法关于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的分类标准是错误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取消录像制品这一类别也是不当的,适当的方案是采用电影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的分类,赋予含义单纯化之后的录像制品以邻接权。相应地,我国著作权法将电影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属于制片者的做法,既不合法理,又漠视了作者的权利。只有在著作权原始归属于作者的前提下,作者才可能享有电影收益的再分配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作品 录像制品 作者 制片者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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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影像者·影响者——杜琪峰导演访谈录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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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琪峰 吴晶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34-37,共4页
今时今日的香港电影界,数风流人物,还看杜琪峰。他是一位不肯妥协的电影导演一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电影理想,一路走到今天。在香港拍了将近30年电影,到目前为止导演42部、加上监制已有60余部影片,当许多中国电影人纷纷出走好莱坞,... 今时今日的香港电影界,数风流人物,还看杜琪峰。他是一位不肯妥协的电影导演一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电影理想,一路走到今天。在香港拍了将近30年电影,到目前为止导演42部、加上监制已有60余部影片,当许多中国电影人纷纷出走好莱坞,杜琪峰依旧执著地坚守着他的本土。1996年“银河映像”创立后,他率领着一班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经历了一个迅速飞腾的成长过程。在香港电影工业低落的景况下,杜琪峰认真地书写着他的电影世界、实践着他的电影理念,他的电影作品超越了主流类型,有着强烈的个人风格,以及对人生独到的表达。他主张用影像记录当下时代的转变、当下的社会文化。作为一位有责任感的电影作者,带着自己对人生的体验,他尽心尽力地去创作能够影响观者思想的电影作品,并用他的力量去帮助下一代电影人的成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影导演 杜琪峰 影像 访谈录 电影作品 电影 成长过程 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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