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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之定位与规则设计 被引量: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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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晓明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23-239,共17页
我国学者从居住权创设之初衷出发,执念于居住权的人役性,混淆了居住权本体与外在条件。以之指导居住权立法,必然使其偏离现实,进而丧失正当性。居住权之意义不应在于为极端萎缩的狭窄主体提供权利支持,而在于适应建筑物多元利用趋势,改... 我国学者从居住权创设之初衷出发,执念于居住权的人役性,混淆了居住权本体与外在条件。以之指导居住权立法,必然使其偏离现实,进而丧失正当性。居住权之意义不应在于为极端萎缩的狭窄主体提供权利支持,而在于适应建筑物多元利用趋势,改变单纯以土地为对象的不动产用益物权格局,形成以土地物权为主、辅之以房屋物权的不动产用益物权新格局。唯有走出人役执念,专注于房屋的用益性,居住权方具有现实价值。基于物权定位之居住权不应限于满足生活需要,应以可出租、转让和继承为原则,期限亦得自由约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人役性 益性
原文传递
《民法典》居住权:立法意旨、功能演化及制度重构——基于人役性向用益性转变之视角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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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俭 罗亚文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2期19-29,共11页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的人役权,具有鲜明的保障功能,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在承继罗马法居住权的基础上逐步淡化居住权的人役性特征,以期摆脱人役性对居住权制度的功能限制。我国居住权“入典”的立法意旨置重于“住有所居”的实现及住房的多...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的人役权,具有鲜明的保障功能,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在承继罗马法居住权的基础上逐步淡化居住权的人役性特征,以期摆脱人役性对居住权制度的功能限制。我国居住权“入典”的立法意旨置重于“住有所居”的实现及住房的多元利用。在新型不动产用益物权格局形成的背景下,人役性居住权的立法规范极大限缩了居住权的制度功能。除传统人役性的保障功能外,居住权可为以房养老、合资买房(建房)、分时度假酒店、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多领域提供不可替代的制度支持。《民法典》应采用“多编协同”的立法模式,将人役性居住权置于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中加以规范,同时以物权编的立法规范实现居住权用益物权本质下的多元制度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居住权 人役性 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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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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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牟春霖 《区域治理》 2023年第24期112-115,共4页
在《民法典》出台标志着我国居住权制度已经正式确立,但限于传统居住权以人役性为基础的局限性,我国所设立居住权制度的适用较为狭窄,并未达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居住权制度的优势同其他物权制度相衔接。应发挥法律解释论的功能,将... 在《民法典》出台标志着我国居住权制度已经正式确立,但限于传统居住权以人役性为基础的局限性,我国所设立居住权制度的适用较为狭窄,并未达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居住权制度的优势同其他物权制度相衔接。应发挥法律解释论的功能,将居住权的功能从人役性转化为特殊的用益型,并拓展居住权的设立和适用方式,以法定来保障原有的“人役性”的需求,并拓宽“意定”的内容以适用现代社会的需要,运用租赁合同的规则对制度漏洞加以补充,以此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居住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人役性 益性 租赁合同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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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权,还是相对权?——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性质澄清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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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逸竹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83-87,共5页
绝对权以不特定人为义务人,相对权以特定人为义务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相对权,不可能"物权化",也不可能对抗第三人。不特定第三人非法使用智力成果,侵犯的不是许可使用权,而是能权。笔者建议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绝对权以不特定人为义务人,相对权以特定人为义务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相对权,不可能"物权化",也不可能对抗第三人。不特定第三人非法使用智力成果,侵犯的不是许可使用权,而是能权。笔者建议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规定独占许可使用权人享有诉权,明确该诉权的法理基础是人身自由权之定向表现形式——能权;同时规定独占许可合同应公示备案,否则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许可使 相对权 益性知识产权 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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