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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法律体系化视角下的气候法治进路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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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文轩
孙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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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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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37-48,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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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19SFB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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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气候法治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环境法律体系化最高形态的环境法典应对其作出专门回应。在环境法律体系化进程中,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实践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探索,为健全气候法治创造了内生动力。为实现环境法律体系化与气候法治的协同联动,应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石,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指引,以适度法典化模式为基础。环境法典应基于“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原则回应“双碳”目标的现实需求,既应注重从内部结构和外部融贯两个层面促进气候法制的体系整合,又应通过多元治理工具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多领域、多层次的协同治理,同时还应充分发挥气候诉讼的司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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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法律体系化
环境法典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气候法治
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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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ystemat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code
carbon peak and neutrality goals
rule of law in climate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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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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