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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犯违法性判断“从属性说”之坚守 被引量:10
1
作者 张亚平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03-117,共15页
持传统观点者认为,法定犯的构成要件和违法性从属于前置行政法,但近年来,法定犯的违法性判断独立于前置行政法的观点日益盛行。“独立性说”既存在诸多理论上的问题,在实践中也难以推行。法定犯的刑法违法性判断从属于前置行政法的立场... 持传统观点者认为,法定犯的构成要件和违法性从属于前置行政法,但近年来,法定犯的违法性判断独立于前置行政法的观点日益盛行。“独立性说”既存在诸多理论上的问题,在实践中也难以推行。法定犯的刑法违法性判断从属于前置行政法的立场应当得到坚守,因为刑法违法与行政法违法的本质相同,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目的和任务相同,刑法保护的法益与前置行政法保护的利益相同。坚守法定犯违法性判断“从属性说”,并不否定刑法与民法违法性关系的相对性,因为刑法与民法的违法性关系不同于刑法与行政法的违法性关系,两者在不同的轨道上并行不悖。在坚守法定犯违法性判断“从属性说”的基础上,应根据“但书”、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可避免性等对法定犯积极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犯 违法 从属 独立性 前置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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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塑:刑事司法视域中的底限正义
2
作者 吕子逸 《北方法学》 CSSCI 2024年第6期140-157,共18页
底限正义,亦即司法正义的最低限度和基本要求。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基于对“最高正义”模糊性、正义体系内部分流以及司法体制核心需求的考量,底限正义存在的必要性愈发得到印证。同时,考虑到制度框架稳定性、内容配置合理性与底限正义价... 底限正义,亦即司法正义的最低限度和基本要求。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基于对“最高正义”模糊性、正义体系内部分流以及司法体制核心需求的考量,底限正义存在的必要性愈发得到印证。同时,考虑到制度框架稳定性、内容配置合理性与底限正义价值优越性的需要,独立形态的选择应是底限正义较为可取的方向。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底限正义核心特征和实质内容的厘清,明确“基础事实准确性”“当事人主体意志真实性”“权益可救济性”和“基本程度的社会认可性”的中心地位,并依托防错功能的强化、错案范畴的调控、核心理念的坚守,以及社会疑义回应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可以为底限正义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正义 底限正义 独立性 错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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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性质之检讨与从属性说之提倡 被引量:2
3
作者 冯卫国 王东海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47-52,共6页
教唆犯性质之理论众说纷纭,主要有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二重性说等观点。反观这些学说的合理性与存在基础,从属性说更为合理,它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与理论支撑,符合罪刑法定的精神与保障人权的需要。
关键词 教唆犯 从属 独立性 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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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的可罚性论争——以我国台湾刑法规定的流变为基点展开 被引量:2
4
作者 郝晓玲 王拓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33-37,共5页
广义的教唆未遂包括失败教唆、无效教唆以及狭义的教唆未遂,尤其在前两者的可罚性争论上,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不同立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国台湾刑法在教唆未遂的问题上,经历了从共犯从属性说到共犯独立性说再回归... 广义的教唆未遂包括失败教唆、无效教唆以及狭义的教唆未遂,尤其在前两者的可罚性争论上,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不同立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国台湾刑法在教唆未遂的问题上,经历了从共犯从属性说到共犯独立性说再回归共犯从属性说的流变,(限制)从属性说得到了当下台湾立法界和理论界的赞同。我国大陆刑法关于教唆未遂的规定,从实然的解释论上看,体现了共犯独立性说思想,但从应然的立法论上讲,宜向共犯从属性说靠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未遂 可罚 独立性 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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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罪型视角下的教唆犯性质分析
5
作者 白福山 蒋治清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S2期50-53,共4页
《刑法》第29条是对教唆犯的立法规定,围绕此规定学界展开了广泛争论,而争论的源头和焦点不外乎教唆犯的性质归属。明确教唆犯的性质意在寻找教唆犯的可罚性依据和范围,进而对教唆犯的形态划分及最终的定罪量刑予以清晰界定。从属性说... 《刑法》第29条是对教唆犯的立法规定,围绕此规定学界展开了广泛争论,而争论的源头和焦点不外乎教唆犯的性质归属。明确教唆犯的性质意在寻找教唆犯的可罚性依据和范围,进而对教唆犯的形态划分及最终的定罪量刑予以清晰界定。从属性说、独立性说皆有先天不足之弊,二重性说又难以自圆其说而致争论不休。因此,教唆犯的性质必须具体化讨论,由于教唆犯非独立罪名,为本文从教唆的不同犯罪类型角度出发,分析教唆犯性质提供了可行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从属 独立性 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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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调整对象及其功能新论
6
作者 梅象华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6期47-52,共6页
"刑法从属性说"是指刑法在地位独立性上从属于其他法律,强调刑法具有自身专属的调整对象则是独立性说的主张。"独立性说"与其他法律在调整范围上也仅限于功能、任务的不同,而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没有根本不同。犯罪行... "刑法从属性说"是指刑法在地位独立性上从属于其他法律,强调刑法具有自身专属的调整对象则是独立性说的主张。"独立性说"与其他法律在调整范围上也仅限于功能、任务的不同,而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没有根本不同。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有自身的规定性,从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入手来揭示刑法调整对象,进而为区分复杂的刑事、民事不法行为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调整对象 从属 独立性 调整对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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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犯之独立性与从属性 被引量:34
7
作者 陈子平 《刑事法评论》 2007年第2期1-30,共30页
一、问题之提出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自清末继受外国法制以来,即由"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1912年—1928年)、旧刑法(1928年—1935年)、原刑法("刑法")(1935年—2006年),乃至2005年元月通过、2006年7月施行的... 一、问题之提出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自清末继受外国法制以来,即由"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1912年—1928年)、旧刑法(1928年—1935年)、原刑法("刑法")(1935年—2006年),乃至2005年元月通过、2006年7月施行的新"刑法"(主要属于总则部分)。在几次总则修正当中,内容变革最剧烈的,则非"共犯"部份莫属,尤其教唆犯、帮助犯(从犯)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属 教唆行为 共犯从属 实行行为 共犯独立性 违法 可罚 暂行新刑律 帮助犯 法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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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唆犯的性质 被引量:18
8
作者 张明楷 《刑事法评论》 2007年第2期76-90,共15页
一、前提:共犯人的分类中国大陆刑法第26条至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与胁从犯的定义及其处罚原刑,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前提:共犯人的分类中国大陆刑法第26条至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与胁从犯的定义及其处罚原刑,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轻处罚 教唆行为 共犯独立性 从属 帮助犯 既遂 从重处罚 法益 犯罪预备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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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共犯的教义学——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被引量:13
9
作者 陈兴良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09年第2期432-467,共36页
共同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定罪量刑都有别于单独犯罪。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法条的制约。尽管如此,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还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正... 共同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定罪量刑都有别于单独犯罪。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法条的制约。尽管如此,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还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正在逐渐形成共犯的教义学。本文以我国刑法学中的共同犯罪理论的嬗变为经线,以共犯的基本问题为纬线,进行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从属 共犯独立性 实行犯 行为共同 从属 共犯理论 犯罪构成 教唆行为 间接正犯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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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论中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 被引量:3
10
作者 阎二鹏 《刑事法评论》 2007年第2期91-111,共21页
违法性的实质究竟是法益侵害,还是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这就是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者所争论的原初问题。但是,由于对违法性实质的理解是从刑法的目的论引申出来的,因此,对此问题的回答不仅与违法性的本质相关联。
关键词 共犯论 结果无价值论 行为共同 违法 法益侵害 共犯从属 的实质 共犯独立性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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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违法判断的中国方案 被引量:5
11
作者 邹玉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63-80,共18页
我国行政犯违法判断的侧重点和问题点与德日刑法理论无法完全契合,基于各自立法体例和研究目的的国外刑法理论在我国不能直接适用。具有本土特色的相对从属性说与相对独立性说在理论发展中逐渐趋同且均具有缺陷。存在论层面的法秩序统... 我国行政犯违法判断的侧重点和问题点与德日刑法理论无法完全契合,基于各自立法体例和研究目的的国外刑法理论在我国不能直接适用。具有本土特色的相对从属性说与相对独立性说在理论发展中逐渐趋同且均具有缺陷。存在论层面的法秩序统一性理论以及缓和违法一元论均无法有效支撑相对从属性说,行政犯违法判断应坚持相对独立性的立场。其中,法秩序统一性不是合法或违法概念的统一,而是在同一宪法秩序之下基本良善价值的统一。只有符合基本良善价值的行为才具有法域兼容性,当且仅当行为属于前置法所鼓励和倡导的模式,具有前置法层面的价值善时,刑法才不能认为其违法,否则刑法将保留独立评价的空间。法秩序统一性与违法评价多元性应是分属不同层面的问题,逻辑内涵并不矛盾。基于我国行政犯刑事立法的特殊性,违法判断的相对独立性应是指违法范畴的相对和判断标准的独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犯 质量差异论 缓和违法一元论 相对独立性 法秩序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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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第29条第2款的可罚类型——修正独立性说之提倡
12
作者 黄明儒 刘方可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5-104,共20页
因教唆犯双重性说存在逻辑性缺陷,以此为理论基础限定的《刑法》第29条第2款可罚类型会导致界限不清与适用不明的问题。为贯彻共犯从属性理念,试图以实行从属性、罪名从属性、预备从属性作为理论基础来限定该款可罚类型的做法,因各自理... 因教唆犯双重性说存在逻辑性缺陷,以此为理论基础限定的《刑法》第29条第2款可罚类型会导致界限不清与适用不明的问题。为贯彻共犯从属性理念,试图以实行从属性、罪名从属性、预备从属性作为理论基础来限定该款可罚类型的做法,因各自理论本身及其限定的可罚类型问题重重,也不值得提倡。应以教唆犯独立性为理论基底,但需在回应批评基础上作局部修正。从修正的独立性观点出发,该款的可罚类型应重新界定为两类:被教唆人犯意转化实施他罪且与教唆之罪无重合;被教唆人接受教唆未实施任何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可罚类型 教唆犯独立性 共犯从属 修正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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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教唆不可罚说之提倡 被引量:1
13
作者 赖隹文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2年第2期204-222,共19页
未遂教唆,或称未遂的教唆,指的是教唆者从一开始就以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终于未遂的意思而进行教唆的情形。学界对未遂教唆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关于未遂教唆的核心内涵,已经取得一致的共识,即教唆者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主观上却是... 未遂教唆,或称未遂的教唆,指的是教唆者从一开始就以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终于未遂的意思而进行教唆的情形。学界对未遂教唆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关于未遂教唆的核心内涵,已经取得一致的共识,即教唆者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主观上却是反对被教唆者的行为既遂的意思。由于未遂教唆的教唆者缺乏既遂意思,所以有别于"教唆未遂"。教唆者以追求结果发生的意思实施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没有着手犯罪实行或者着手实行后又有效中止的属于教唆未遂。至于教唆未遂究竟包括哪些情形,在共犯独立性说和共犯从属性说的视野里有所不同,尽管如此,教唆未遂存在的只是处罚范围上的争论,至于教唆未遂本身的可罚性,却没有异议。由于未遂教唆的教唆者主观上没有使被教唆者完成犯罪的意思,换言之,教唆者对于被教唆者的行为持肯定态度,但对于行为的结果持否定态度,并且对结果的否定态度存在合理的根据。由此一来,是否仍然可以认为教唆者存在教唆犯的故意,这既是关涉教唆故意范围的问题,同时也是未遂教唆是否具有可罚性的关键。所以,学者们一般认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教唆 实行行为 可罚 不能犯 客观危险 法益侵害 共犯独立性 主观 共犯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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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属性的逻辑认定——兼论对我国刑法中教唆犯“二重性”说之评判及反思 被引量:2
14
作者 阎二鹏 陈广秀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第6期134-138,共5页
共犯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是大陆法系共犯论中争论不休的课题,共犯从属性说以法益侵害说为基础,而独立性说则主张犯罪征表说。我国学者在分析教唆犯属性时,多对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的原始意义有所误解,从而试图对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进行折... 共犯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是大陆法系共犯论中争论不休的课题,共犯从属性说以法益侵害说为基础,而独立性说则主张犯罪征表说。我国学者在分析教唆犯属性时,多对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的原始意义有所误解,从而试图对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进行折中,形成所谓的"二重性"说。按照传统大陆法系共犯论中的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含义,从解释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教唆犯符合共犯独立性说,从立法论的角度,共犯从属性说的主张更为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从属 共犯独立性 二重 共犯设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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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独立性”视域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明知”的认定 被引量:2
15
作者 陈曼莎 徐翕明 《特区经济》 2023年第8期135-139,共5页
计算机技术的迭代发展建构起了一个与现实物理空间完全不同的空间——虚拟互联网空间,此空间内的帮助行为因互联网的特殊属性而发生了异化,呈现出帮助对象不固定、帮助者与受助者意思联络趋弱或无意思联络、帮助行为独立化程度高等特点... 计算机技术的迭代发展建构起了一个与现实物理空间完全不同的空间——虚拟互联网空间,此空间内的帮助行为因互联网的特殊属性而发生了异化,呈现出帮助对象不固定、帮助者与受助者意思联络趋弱或无意思联络、帮助行为独立化程度高等特点。面对这一变化,以共犯从属性说为根基的“量刑规则说”或“帮助行为正犯化说”均难以对网络帮助行为的可罚性作出合理解释,只有坚持共犯独立性说,对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进行独立的刑法评价,并将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效果的认知作为认定主观故意的唯一根据,再通过制定具体的推定规则以审查意思联络较弱时的“明知”,才能解决司法实践面临的困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独立性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推定“明知” 审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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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之定性:主犯、从犯抑或兼而有之 被引量:2
16
作者 刘继春 《社科纵横》 2006年第3期70-71,共2页
中国刑法学界对教唆犯的定性,主流的观点是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即教唆犯所起的作用如果比实行犯大,教唆犯就作为主犯处罚,反之,就作为从犯处罚。同时,这种观点也被我国的刑法典所采纳。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无论是在我国刑法... 中国刑法学界对教唆犯的定性,主流的观点是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即教唆犯所起的作用如果比实行犯大,教唆犯就作为主犯处罚,反之,就作为从犯处罚。同时,这种观点也被我国的刑法典所采纳。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无论是在我国刑法的历史上,还是在西方的诸多理念中,对教唆犯都是按照主犯来处罚的。而本文的作者也持这样的观点,其理由将在下文中详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造意犯 间接教唆 教唆未遂 共犯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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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身份在共同犯罪定罪量刑中的意义 被引量:2
17
作者 陈兴良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1年第6期2-7,11,共7页
刑法中的身份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身份不仅对于单独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因此,外国刑法中大都有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的专门规定,在刑法理论中... 刑法中的身份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身份不仅对于单独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因此,外国刑法中大都有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的专门规定,在刑法理论中也都有共犯与身份的一席之地。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与身份未作一般规定,刑法理论上也缺乏深入研究。本文拟对身份在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中的意义加以阐述,以期深化这一理论问题的研究,并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犯 帮助犯 破坏通信自由罪 犯罪主体 免除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 想象竟合犯 共犯独立性 不纯正身份犯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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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从属性说”之批判——兼论相对意义上的“教唆犯独立性说”之提倡 被引量:1
18
作者 陆诗忠 《东方法学》 CSSCI 2015年第3期19-26,共8页
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在探讨教唆犯的属性问题时,"教唆犯从属性说"被得以推崇。然而,总揽其相关论述,推崇"教唆犯从属性说"的理由并不充分。该说没有契合于法益保护的基本立场,也没有合理限定教唆犯的处罚范围,也... 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在探讨教唆犯的属性问题时,"教唆犯从属性说"被得以推崇。然而,总揽其相关论述,推崇"教唆犯从属性说"的理由并不充分。该说没有契合于法益保护的基本立场,也没有合理限定教唆犯的处罚范围,也无法充分获得我国《刑法》的支撑。在应然层面上,相对意义上的"教唆犯独立性说"值得提倡,仅对"重大犯罪"予以教唆的行为方能认定为犯罪。在这方面,该说不仅符合刑法学上法益原理,还符合当前国际社会所奉行的"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而且能够获得实证法的支持,并与我国其他的刑法规定具有契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教唆犯从属 重大犯罪 “教唆犯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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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参与体系的博弈与共生——结合中国法的考察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瑞杰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3-25,共23页
对于刑法必须进行体系解释,割裂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只会背离理论运用的完整性。如果将我国《刑法》关于预备犯、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体系性思考,单一制与区分制、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区分又显现出另一番图景:其一,如果实行预备犯的普遍... 对于刑法必须进行体系解释,割裂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只会背离理论运用的完整性。如果将我国《刑法》关于预备犯、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体系性思考,单一制与区分制、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区分又显现出另一番图景:其一,如果实行预备犯的普遍处罚制,共犯从属性说、共犯独立性说、单一正犯体系之间无万丈鸿沟,罪之有无立场一致,只是犯罪形态可能有异——预备与未遂;其二,客观主义之下,于定罪量刑而言,单一制与区分制之共犯从属性并无二致;其三,采区分制(主要是共犯从属性说)之学者,无视预备犯与单一制的理论可以共通,指摘其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论难以成立;其四,犯罪形态上,由于我国《刑法》未确立广义未遂之概念,单一制有效避免了'一个行为两种状态'的理论困境。在此基础上,如进一步结合超越国别之单一正犯体系的优势,不难发现,宣示共犯从属性之二元犯罪参与体系与一元犯罪参与体系的立场无根本对立,而且后者的论理高度一致、科刑亦属相对合理。因此,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有必要采用一元犯罪参与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犯 单一制 区分制 共犯从属 共犯独立性未成年人 利益 自由 权利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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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刑法共犯制度法律属性相关论争及立法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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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冬梅 ВасильевИ.А. СидороваН.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1期1-10,共10页
俄罗斯刑法学界在共犯制度法律属性的相关论争中,先后引入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责任独立性说",并且在前两说基础上提出了"共犯责任混合说"的主张。俄通说立场认为,共犯制度整体的法律属性具有"... 俄罗斯刑法学界在共犯制度法律属性的相关论争中,先后引入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责任独立性说",并且在前两说基础上提出了"共犯责任混合说"的主张。俄通说立场认为,共犯制度整体的法律属性具有"从属性"和"独立性"的双重特征,但具体到每个具体法律规范的法律属性,则体现为同一性,而非"混合式"的双重属性。俄罗斯现行刑事立法有关共犯制度的规定具体且详尽,这不仅体现于《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7章关于共犯制度的专章集中规定(第32条至第36条①),而且还见诸于总则其他条款(第31条第4款、第5款②),第63条第1款第3项、第4项③,第67条④,以及分则诸多条款关涉共犯责任的相应立法规范。⑤俄司法实践中共犯责任的追究机制,以现行刑事立法规定为依托,兼采"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责任独立性说"的立场,在不断纠偏过程中逐渐趋向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从属 共犯责任独立性 共犯责任混合 立法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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