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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犯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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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伟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57-64,共8页
数额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 ,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强调犯罪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结果 ,数额犯本身也可以分为诸多种类 ;根据数额犯类型的不同 ,一定的数额既可以是犯罪的成立条件 ,也可以是犯罪的既遂条件 ;对于数额犯的共犯 ... 数额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 ,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强调犯罪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结果 ,数额犯本身也可以分为诸多种类 ;根据数额犯类型的不同 ,一定的数额既可以是犯罪的成立条件 ,也可以是犯罪的既遂条件 ;对于数额犯的共犯 ,要按照共犯人对犯罪数额发生所起的实际作用而不是分赃多少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额犯 犯罪数额 刑法 犯罪 构成要件 共犯 分类 结果犯 行为犯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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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犯若干问题新探 被引量:41
2
作者 刘之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4-78,共5页
数额犯是指以法定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定量标准的犯罪。数额犯中法定的基本数额是犯罪成立的标准,而非犯罪既遂的标准。法定数额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而是犯罪构成中某些要件的量化标准。根据被量化的要件是行为还是结果,数额... 数额犯是指以法定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定量标准的犯罪。数额犯中法定的基本数额是犯罪成立的标准,而非犯罪既遂的标准。法定数额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而是犯罪构成中某些要件的量化标准。根据被量化的要件是行为还是结果,数额犯可分为行为数额犯与结果数额犯。犯罪未遂只存在于行为数额犯中。对于以发生符合法定数额标准的结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数额犯而言,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对于行为数额犯而言,法定的定罪数额标准是既遂行为与未遂行为的共同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额犯 行为数额 结果数额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要件 定量标准 犯罪既遂 数额标准 犯罪成立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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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究 被引量:52
3
作者 谢望原 何龙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05-116,共12页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醉驾行为原则上应当一律入罪,但也存在例外;"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醉驾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对机动车的实质性操控行...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醉驾行为原则上应当一律入罪,但也存在例外;"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醉驾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对机动车的实质性操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动车的引擎。人民法院审理醉驾案件往往出现量刑偏重或量刑不均衡的结果,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在于移植"微罪"概念以及构建"微罪"处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 危险驾驶罪 抽象危险犯 犯罪未遂 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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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抢劫问题比较研究 被引量:29
4
作者 刘明祥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年第3期54-61,共8页
事后抢劫是抢劫的一种特殊类型。诈骗能否转化为抢劫或有无必要将其纳入事后抢劫的范畴 ,还有研究的余地。我国刑法把事后抢劫的前行为规定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存在缺陷 ,有必要予以修改 ,但在未作修改前 ,只能理解为是指构成犯... 事后抢劫是抢劫的一种特殊类型。诈骗能否转化为抢劫或有无必要将其纳入事后抢劫的范畴 ,还有研究的余地。我国刑法把事后抢劫的前行为规定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存在缺陷 ,有必要予以修改 ,但在未作修改前 ,只能理解为是指构成犯罪的情形。作为事后抢劫手段的暴力、胁迫必须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事后抢劫既遂与未遂的划分 ,应以行为人最终是否得到财物为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后抢劫 窝藏赃物 湮灭罪证 抗拒抓捕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抢夺犯人 诈编人 主体 盗窃犯人 概念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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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之理论通说的质疑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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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航 《河北法学》 1999年第2期36-38,共3页
关键词 危险犯 既遂形态 未遂 犯罪构成要件 既遂犯 结果加重犯 犯罪既遂 行为人 犯罪未遂 实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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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额犯未遂问题的反思 被引量:29
6
作者 于志刚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1期54-97,共44页
数额犯未遂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数额"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数额"是犯罪构成要件,"数额"是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而这一定量因素在本质上对于行为的性质起着定性作用。因此,数额犯中的"数额"... 数额犯未遂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数额"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数额"是犯罪构成要件,"数额"是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而这一定量因素在本质上对于行为的性质起着定性作用。因此,数额犯中的"数额"在具体犯罪中起着定性功能,是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尺。数额具有一次性数额、累积性数额、犯罪指向型数额、犯罪所得型数额、随机性数额、预期性数额等多种行为样态,从而体现出"数额"在犯罪未遂视野中的层次性,因此应当在每一层次下讨论数额犯的未遂问题。目前关于数额犯未遂的若干司法解释违背了基本的法理,应予纠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额犯 数额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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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探讨 被引量:16
7
作者 李居全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48-52,共5页
关于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探讨李居全一由于我国《刑法》仅规定了犯罪未遂,而没有规定犯罪既遂,因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如何界定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概念、理解二者的相互关系及划分二者的界限,历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这里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关于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探讨李居全一由于我国《刑法》仅规定了犯罪未遂,而没有规定犯罪既遂,因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如何界定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概念、理解二者的相互关系及划分二者的界限,历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这里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明确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关系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既遂与未遂 犯罪构成 犯罪成立 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行为人 《刑法》 构成要件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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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犯罪既遂标准的再思考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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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之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88-90,共3页
一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该说认为犯罪行为具备了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是犯罪既遂;二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说,该说认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某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是犯罪既遂... 一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该说认为犯罪行为具备了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是犯罪既遂;二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说,该说认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某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是犯罪既遂;三是犯罪目的得逞说,该说认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既遂标准 故意犯罪 法定刑 犯罪未遂 刑法分则 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目的 既遂罪 犯罪行为 既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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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犯罪未遂与中止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12
9
作者 朱本欣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80-87,共8页
犯罪的停止形态各国的立法规定多有不同 ,这不仅直接造成理论上对停止形态的认识大相径庭 ,而且 ,有的理论直接影响到刑事立法的态度 ,即对犯罪的停止形态有无规定以及如何规定。本文在对主要国家和地区刑事立法的规定以及理论上犯罪未... 犯罪的停止形态各国的立法规定多有不同 ,这不仅直接造成理论上对停止形态的认识大相径庭 ,而且 ,有的理论直接影响到刑事立法的态度 ,即对犯罪的停止形态有无规定以及如何规定。本文在对主要国家和地区刑事立法的规定以及理论上犯罪未遂与中止形态一般问题的研究基础上 ,就我国刑法的规定 ,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停止形态的未遂与中止予以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比较研究 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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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案例看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 被引量:19
10
作者 黎宏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年第3期102-106,共5页
关键词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障杀人罪 犯罪未遂 案例分析 未遂 不能犯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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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唆犯的未遂──兼议新刑法第29条第2款 被引量:19
11
作者 赵秉志 魏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28-39,共12页
关键词 教唆犯理论 教唆行为 共犯从属性 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 未遂 犯罪未遂 相对独立性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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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犯罪中止形态比较研究 被引量:14
12
作者 赵秉志 《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7年第5期29-39,共11页
关键词 犯罪中止 行为人 犯罪未遂 中止犯 大陆刑法理论 犯罪既遂 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 海峡两岸 犯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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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既遂与未遂认定标准刍议 被引量:21
13
作者 钱叶六 《南京经济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67-69,共3页
区分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被害人是否因交付而丧失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而不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控制了财物;仅仅确立诈骗罪既遂的一般标准,尚不能解决具体诈骗案件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因此需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具体认定“失控”之... 区分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被害人是否因交付而丧失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而不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控制了财物;仅仅确立诈骗罪既遂的一般标准,尚不能解决具体诈骗案件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因此需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具体认定“失控”之涵义,以便准确地认定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定标准 诈骗罪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中国 "失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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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10
14
作者 戴有举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8-20,共3页
由盗窃转化的抢劫罪是由“盗窃”的前行为和“暴力”、“胁迫”的后行为复合构成,如何判断本罪的着手,根据实质的客观说,应该以实施暴力、胁迫行为为着手的起点,以此为界线,根据行为人是否最终取得了财物,来区分既遂与未遂。也正是把暴... 由盗窃转化的抢劫罪是由“盗窃”的前行为和“暴力”、“胁迫”的后行为复合构成,如何判断本罪的着手,根据实质的客观说,应该以实施暴力、胁迫行为为着手的起点,以此为界线,根据行为人是否最终取得了财物,来区分既遂与未遂。也正是把暴力、胁迫行为看作是实行行为,才使得非盗窃犯有可能成立此类抢劫罪的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罪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转化型抢劫罪 "着手"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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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罪研究 被引量:8
15
作者 陈兴良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67-75,共9页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相对于犯罪既遂而言,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可以将其称为未完成罪。未完成罪是犯罪的特殊形态,它以刑法分则相应的犯罪构成为基础,以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为补充,从而确定其构成要件,形成对其定罪量刑的...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相对于犯罪既遂而言,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可以将其称为未完成罪。未完成罪是犯罪的特殊形态,它以刑法分则相应的犯罪构成为基础,以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为补充,从而确定其构成要件,形成对其定罪量刑的根据。未完成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具有其特定的存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 未完成形态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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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淮 被引量:12
16
作者 刘之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3-27,共5页
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两种不同形态。对于这两者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学界较普遍地沿用了资产阶级国家刑法理论中的观点,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①相应的,犯罪未... 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两种不同形态。对于这两者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学界较普遍地沿用了资产阶级国家刑法理论中的观点,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①相应的,犯罪未遂则是“犯罪分子的行为未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②很显然,上述观点是把是否具备犯罪构成作为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的,具备犯罪构成的是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可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既遂 我国刑法 犯罪未遂 直接故意犯罪 刑法理论 犯罪目的 刑法规定 刑事责任 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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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停止形态中基本犯与加重犯的关系 被引量:16
17
作者 于志刚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7-25,共9页
在加重犯中,基本犯与加重情节是平行、并列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加重情节(结果)只是一种量刑情节,只有具备与否的问题,而不涉及既、未遂问题,犯罪的既、未遂问题只与犯罪行为有关。加重犯的理论构造是"加重犯罪(情节加... 在加重犯中,基本犯与加重情节是平行、并列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加重情节(结果)只是一种量刑情节,只有具备与否的问题,而不涉及既、未遂问题,犯罪的既、未遂问题只与犯罪行为有关。加重犯的理论构造是"加重犯罪(情节加重与结果加重)=基本犯的形态(停止形态)+加重情节或结果"。在这一结构下,加重情节或结果仅仅是加重法定刑的条件,只有条件具备与否的问题;犯罪的停止形态取决于基本犯的停止形态,随着基本犯停止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加重情节(结果)决定着最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但是与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等犯罪停止形态毫无关系和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情节加重犯 犯罪未遂 停止形态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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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含义 被引量:17
18
作者 赵秉志 《东方法学》 2008年第1期14-22,共9页
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对着手的认定是实行行为判断的核心问题。"着手实行犯罪"对于认定犯罪未遂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含义的理解存在客观说、主观说和折衷说,但均有种种弊端... 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对着手的认定是实行行为判断的核心问题。"着手实行犯罪"对于认定犯罪未遂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含义的理解存在客观说、主观说和折衷说,但均有种种弊端,无法对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含义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含义的通说是科学的,即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统一,它在实质上具有侵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紧迫危险性,同时又具有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这一形式上的特征。可以说,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既是主客观的统一,又是实质与形式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着手 犯罪实行行为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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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视野中的犯罪目的 被引量:9
19
作者 梅传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06-111,共6页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目的的展开和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犯罪意志的形成和表现过程。行为人犯罪未得逞,即是未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意味着行为人的犯罪意志还不完整;因此,从犯罪形态角度看,行为人未达到犯罪目的,可以作为犯罪未遂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目的 犯罪动机 犯罪意志 犯罪未遂 认定标准 犯罪行为 犯罪形态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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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被引量:13
20
作者 黎宏 申键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25-129,共5页
未遂犯的处罚范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也是各种刑法理论对立交锋最为鲜明的地方之一。由于中外刑法规定上的差异 ,难以用国外的或者现有的理论对我国刑法中的未遂犯的处罚范围进行说明。当务之急是对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若干经... 未遂犯的处罚范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也是各种刑法理论对立交锋最为鲜明的地方之一。由于中外刑法规定上的差异 ,难以用国外的或者现有的理论对我国刑法中的未遂犯的处罚范围进行说明。当务之急是对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若干经验进行总结 ,将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具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 未遂 处罚范围 刑法 中国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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