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物之交付执行中的案外人救济程序研究
被引量:
3
1
作者
黄忠顺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32-147,共16页
在物之交付执行中,执行机构应当仅针对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采取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标的物不是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及复议制度谋求救济。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终结后,...
在物之交付执行中,执行机构应当仅针对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采取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标的物不是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及复议制度谋求救济。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终结后,被漏列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案外人应当通过申请再审之诉救济,其他类型的案外人应当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方式谋求救济。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民事权益为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但被执行法院裁定驳回的,案外人阻止物之交付的具体救济途径取决于其是否主张属于被原审法院漏列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以及据以请求阻止交付的民事权益形成时间与物之交付判决确定时间的先后顺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
之
交付
执行
案外人申请再审
案外人异议
之
诉
第三人撤销
之
诉
执行
行为异议
原文传递
题名
物之交付执行中的案外人救济程序研究
被引量:
3
1
作者
黄忠顺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处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32-147,共1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强制执行基础理论研究”(20BFX082)的阶段性成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XYZD201901、ZDPY202029)。
文摘
在物之交付执行中,执行机构应当仅针对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采取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标的物不是执行名义特定化之物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及复议制度谋求救济。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终结后,被漏列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案外人应当通过申请再审之诉救济,其他类型的案外人应当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方式谋求救济。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民事权益为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但被执行法院裁定驳回的,案外人阻止物之交付的具体救济途径取决于其是否主张属于被原审法院漏列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以及据以请求阻止交付的民事权益形成时间与物之交付判决确定时间的先后顺序。
关键词
物
之
交付
执行
案外人申请再审
案外人异议
之
诉
第三人撤销
之
诉
执行
行为异议
Keywords
delivery of a specific object
retrial filed by the outsider
outer party dissidence
third party revocation action
objection to a disposition of execution
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物之交付执行中的案外人救济程序研究
黄忠顺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3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