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清代宾兴都是公益基金组织吗?——毛晓阳著《宾兴》读后献疑 被引量:1
1
作者 余元启 《教育与考试》 2016年第1期87-91,共5页
毛晓阳著《清代科举宾兴史》和《清代宾兴公益基金管理组织制度研究》将清代宾兴定义为公益基金组织。然而从第三部门的六种特征即非政府、非营利、自治性、志愿性、公共利益及正规的组织体系来看,至少在志愿性、非政府、自治性、公共... 毛晓阳著《清代科举宾兴史》和《清代宾兴公益基金管理组织制度研究》将清代宾兴定义为公益基金组织。然而从第三部门的六种特征即非政府、非营利、自治性、志愿性、公共利益及正规的组织体系来看,至少在志愿性、非政府、自治性、公共利益四个方面,并非所有清代宾兴都具有相应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第三部门 公益基金
下载PDF
清代科举宾兴对基层地方社会的影响
2
作者 毛晓阳 《闽江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79-86,共8页
随着清代科举宾兴在各地的普遍设立,这种专门为科举考生而设立的教育公益基金对基层地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入。一方面,人们日益将捐设宾兴的行为媲美于宋代范仲淹捐建宗族义庄的义举,并进而认为其施惠范围较之宗族义庄更为广泛,故而也... 随着清代科举宾兴在各地的普遍设立,这种专门为科举考生而设立的教育公益基金对基层地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入。一方面,人们日益将捐设宾兴的行为媲美于宋代范仲淹捐建宗族义庄的义举,并进而认为其施惠范围较之宗族义庄更为广泛,故而也便更为难能可贵。有些家族甚至将原本用于宗族祭祀的族产捐为科举宾兴的资产。另一方面,地方士绅推举代表、值年轮管宾兴资产的管理方式逐步取代清代中前期的官府、儒学教官对科举宾兴资产的直接控制,也为清代基层社会"公共领域"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实践场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科举 基层地方社会 宗族公益 公共领域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