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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软法之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软法之治”学术研讨会的延伸思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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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春晖 陈吉利 《行政管理改革》 2015年第2期50-53,共4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呼唤软法之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党的领导和宪法统率之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形成一种硬法与软法功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呼唤软法之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党的领导和宪法统率之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形成一种硬法与软法功能互补、刚柔相济、软硬兼治的混合法治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现代化 软法之 柔性 混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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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区域协作:生成逻辑、实践样态及法治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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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少如 范宏英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5-17,125,共14页
司法行政区域协作是跨行政区政府间合作的新兴领域,其产生发展蕴含自发协作向政府推进转变的历史逻辑;提升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以满足经济区发展需求的现实逻辑;软法推进实现机理的理论逻辑。司法行政区域协作的硬法规范缺失,中央发文与区... 司法行政区域协作是跨行政区政府间合作的新兴领域,其产生发展蕴含自发协作向政府推进转变的历史逻辑;提升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以满足经济区发展需求的现实逻辑;软法推进实现机理的理论逻辑。司法行政区域协作的硬法规范缺失,中央发文与区域行政协议等软法构成其主要治理工具,并推动司法行政区域协作呈现出整体性协作为主、个别领域专门性协作、中央法务区模式三种实践样态以及从需求侧向供给侧转变的趋势。司法行政区域协作依托软法推进也引发了合法性、程序正当性、实施有效性疑虑。软法为主、硬法为辅的混合法治模式才是司法行政区域协作法治化的理想路径。未来硬法建构应着眼于软法治理的局限,在区域协作的前端环节,论证及补充司法行政机关具有缔结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定职权;中端环节规范协议的缔结程序;末端环节完善协议履行的监督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行政区域协作 区域合作协议 区域行政协议 软法 混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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