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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
被引量: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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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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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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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49-15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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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宪法的特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是必须的。司法审查应当遵守无诉讼无审查原则、合宪性推定原则、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违宪法律不适用原则。在我国,建立司法审查的最大障碍在于人们顾虑司法审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损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读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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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宪审查
司法审查
法律违宪
宪法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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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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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宪法诉讼制度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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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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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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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4年第4期16-2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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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法院的种类及审查方式的不同,人们通常将宪法诉讼制度分为两大类型,即普通法院型和宪法法院型。前者以美国、日本为代表,后者以德国、意大利、法国为代表。两者各具特色,各显其长,近些年来又表现出合一化倾向。本文拟对两类宪法诉讼制度的基本问题作一比较研究,以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完善时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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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法院
普通法院
法律违宪
合宪性审查
违宪审查权
当事人
宪法监督
联邦最高法院
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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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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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的违宪审查制(下)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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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锡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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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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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疆人大》
2004年第1期36-3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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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三、违宪审查制的基本特征与违宪审查的标准 (一)美国违宪审查的基本特征 1、违宪审查权只能由普通法院系统行使。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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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宪审查权
违宪审查制
联邦最高法院
法律违宪
合宪性
审查标准
宪法委员会
人权
精神自由
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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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DD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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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联邦德国宪法诉讼制度评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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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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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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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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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联邦德国,宪法诉讼是指公民因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某种法律的侵犯,而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宣布该法律违宪而且无效的一种诉讼制度。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项法律侵犯了宪法保障的权利,无论侵权案件是否发生,也不论是否涉及到本人的利益,都能提起这种诉讼。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联邦德国的这种诉讼制度与英美法系的违宪审查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一,受案机关不同。英美法系的违宪案件,受案机关与其他案件一样,均由普通司法机关受理。任何其他机关均不得过问,联邦最高法院拥有终审权;在联邦德国,宪法诉讼的受理机关,与其他案件是不同的,前者由联邦和各州的宪法法院受理,后者则分不同情况,由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分别受理。第二,提起诉讼的原告不同。英美法系的国家,对于违宪案件的诉讼,原告须是违宪案件的直接受害人(或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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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诉讼制度
联邦德国
联邦宪法法院
违宪审查制度
英美法系
法律违宪
基本权利
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
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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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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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马歇尔到伯格的司法至上
被引量: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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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希.赫尔曼.普里切特
黄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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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评论》
1985年第4期47-5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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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由九名高龄律师组成的机构。现任九位法官都没有经过民选担任过公职,其中大多数人缺少司法前的实际公共生活经历。九位中有四位是由那位因避免弹劾而辞职的总统任命的,有一位是由另一位未通过民选而掌握行政权的总统任命的。像他们的前任在过去一百七十五年所做的那样,他们在合众国的历史上作了一些最重要的政治决策。他们通过行使宪法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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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邦最高法院
司法至上
马歇尔
首席法官
宪法修正案
国会
总统
行政权
宪法解释权
法律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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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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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欧洲各国的违宪审查(待续)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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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易斯·法沃努
郭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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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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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91年第4期32-3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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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欧洲人来说,美国宪法理论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违宪审查的思想以及它对基本权利所提供的保护。欧洲各国一直试图采取类似的制度和实践,但直到最近,尤其在法国,美国式"宪法审查"还具有某种神话般的性质。这种宪法审查的外观简单,却是一种理想的得不到的制度。决定法律是否与宪法相一致的审查法律的思想无疑是美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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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宪审查权
宪法法院
最高法院
美国模式
宪法性
法律违宪
违宪审查制度
法院裁决
欧洲模式
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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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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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
被引量: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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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爱民
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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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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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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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作为违宪审查制度一项重要原则,历来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违宪审查机关所遵循。该原则包括2个息息相关的子原则: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法律明显违宪原则,其中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又包括消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积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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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
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
法律明显违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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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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