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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刺字刑考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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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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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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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历史教学(下半月)》
CSSCI
2008年第6期15-1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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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刺字刑自五代复活之后,经历了两个发展高峰,一是两宋,一是清朝。两宋主要是流配之人附加刺字,而清朝不仅军流遣犯多加刺字,死罪犯人也附加刺字。而且,清代广施刺字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加强刑罚力度,而是为了行政管理之方便。刺字在清代很大程度上是被当作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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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
刺字
法律的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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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ing Dynasty, Tattooing Penalty, Administrative Characteristic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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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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