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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益衡平视域下生态补偿规则的法律形塑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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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奇伟 李爱年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3期91-95,共5页
生态补偿是以环境损益补偿为形式,以利益诉求的全面协调与重新配置为内容的政策工具集,其本质在于通过公平分配权义达致利益衡平,实现环境时代生态利益增益和利益冲突最小化。由于政府治理与有效激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拒斥与冲突,当前... 生态补偿是以环境损益补偿为形式,以利益诉求的全面协调与重新配置为内容的政策工具集,其本质在于通过公平分配权义达致利益衡平,实现环境时代生态利益增益和利益冲突最小化。由于政府治理与有效激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拒斥与冲突,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制度在形成和运行中遭遇了诸多现实困境。参与主体的单极化、激励机制的缺位和实施结果的公平性缺失,导致利益失衡与博弈失序进而引发社会公正议题。以权义平衡与协调为目标,通过完善生态补偿立法和政策决策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制度等方式,可以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正向激励,彰显生态补偿的社会正义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补偿 利益衡平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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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法律形塑——以太浦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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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棠 《清华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30-56,共27页
太浦河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跨界河流,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生态补偿法律调控,可有效保障太浦河流域环境正义的合理配置、稀缺利益的公平分配以及激励功能的有效实现。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散见于宪法、环境保护... 太浦河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跨界河流,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生态补偿法律调控,可有效保障太浦河流域环境正义的合理配置、稀缺利益的公平分配以及激励功能的有效实现。长三角地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散见于宪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中,生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长三角地区的生态补偿实践主要有水质交易、异地开发和水权交易等,但也面临诸多法律困境。因此,以太浦河为例,长三角地区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调控,应从明确生态补偿的权利义务主体、生态补偿法律标准、生态补偿法定方式、生态补偿管理机构、生态补偿产权法定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着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三角 饮用水生态补偿 法律 太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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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法律概念的适用冲突与协调路径——以知识产权司法裁判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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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伟峰 陆璐(审校) 《东南法学》 2013年第1期102-111,共10页
消费者不是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却普遍出现于司法裁判中,而且知识产权裁判中'消费者'的运用已经突破了消费者保护法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在购买使用目的、主体类型划分、组织形态上均有拓展。消费者保护法与知识产权法... 消费者不是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却普遍出现于司法裁判中,而且知识产权裁判中'消费者'的运用已经突破了消费者保护法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在购买使用目的、主体类型划分、组织形态上均有拓展。消费者保护法与知识产权法对'消费者'的法律形塑差异产生了消费者概念的法律适用冲突。为了维护法制统一,要明确知识产权法中'消费者'的群体属性,以'相关公众'上位概念涵摄通常意义上'消费者'概念不能指称的范围,并在裁判中根据实际确定合适的相关公众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相关公众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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