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信任,但需要验证:论区块链为何需要法律
被引量:134
1
作者
凯文.沃巴赫
林少伟
机构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区块链研究中心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3-115,共33页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教师研究创新项目资助”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区块链是一项具有变革性的基础技术,其对世界的潜在影响堪比互联网。本质上来讲,区块链和法律都是信任机制,两者关系的不确定性引致对区块链两极分化的评价。区块链利用分布式分类账、共识和智能合约等特征实现避免对中央机关的依赖以及建立普遍诚信的价值主张。但区块链信任系统并非无懈可击,分类账、智能合约、边缘服务提供商以及代币销售各层次各有风险,网络解放和政府架空无异于天方夜谭,法律和监管介入的需求毋庸置疑。监管可能抑制创新并引起管辖权竞争问题,但并非无解之局。区块链可以补充法律、与之互补甚至取而代之,两者分别有其治理局限性,融合治理方为解决之道,而这可以通过法律代码化与代码法律化两种模式实现。
关键词
区块链
比特币
智能合约
法律 代码 化
法律 监管
分类号
D99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元宇宙社会”:内在逻辑与法律治理
被引量:9
2
作者
罗有成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7-86,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项目编号:20&ZD190)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科研创新项目“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项目编号:2022XZZX-001)。
文摘
元宇宙归根结底是一个以数字人为主体、具有虚拟实在性的数字虚拟社会。作为虚拟社会的元宇宙也是社会的一种,且与现实社会之间高度嵌套、相互构造,而非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平行世界。元宇宙社会的底层逻辑是虚实交互、人机互融、游戏范式和用户共创内容。元宇宙的架构化重新构造了社会行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同时也彻底改变了法律的调控进路,元宇宙中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都将基于数字人主体而展开。尽管如此,但并没有为元宇宙社会构建单独法律秩序的必要,它仍然应该接受现实法律治理体系的统一干预。法律对元宇宙社会的治理,不是法律与代码技术的二元共治,而是借助代码技术实现法律的代码化预嵌与算法化运行。与此同时,去中心化治理的实现不单单取决于元宇宙背后的技术支持和价值倾向,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社会探索一种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法律治理机制之转型的可能路径。
关键词
元宇宙
虚拟社会
数字人
法律 代码 化
去中心化 治理
Keywords
Metaverse
virtual society
digital human
legal coding
decentralized governance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立法性”算法权力的兴起与法律规制
被引量:9
3
作者
王正鑫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95-209,共1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公安法治建设研究”(19ZDA165)
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资助课题“智慧警务模式下的基本权利保护”(2021THZWYY13)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自动化行政促生法律代码化,并引发算法噬夺立法权现象。这表现为算法规则对法律规则的技术性修正、对实施性立法的替代、对上位立法的僭越以及对法律规则体系的整体性架空。算法对立法权的噬夺成就一项立法性算法权力。立法性算法权力的产生原因表明其具有技术层面的存在必要性,却并不必然具备法律面向的合理性。对立法性算法权力施加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同时存在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在技术层面,这种必要性体现在立法性算法权力基于自身技术特性具有负外部性影响;在法律层面,这种必要性体现在立法性算法权力对依法行政原则、立法权分配格局产生根本动摇。对立法性算法权力进行法律规制,需要汲取当下算法规制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实践,并结合立法性算法权力的自身特征,着眼于权力内容的实体限定与权力行使方式的程序限定。
关键词
自动化 行政
法律 代码 化
立法性算法权力
算法规制
Keywords
Automated Administration
Codification of Law
Legislative Algorithmic Power
Regulation on Algorithms
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D920.0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题名 法律代码化的理论逻辑与技术路径
被引量:1
4
作者
褚尔康
张钰
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处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2年第6期126-134,共9页
基金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Project(18FDJ003)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Project of Shanx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1803059)。
文摘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法学理论研究日益呈现出“数字化”转型的趋势。这种区别于传统法学研究和思维的“技术化”路径,对于法哲学研究而言不亚于一场席卷学科发展基础的思想革命。在互联网时代,以计算机软硬件代码为基本的运行逻辑单元决定了信息空间中能够对网络技术和行为形成有效规范作用的只能是代码。因此,面对调整对象和模式的高度信息化,传统意义上以文本逻辑为调整规范的法律条文,必须通过代码的转换才能在信息空间中有效发挥作用。那么,如何妥善处理好高度抽象的数字化运行模式与高度具体化的现实行为模式之间的矛盾,不仅关系法学研究模式的转型,更影响着法律规范调整模式的转向。而对于上述问题的分析,需要从“代码的法律化”与“法律的代码化”问题入手,探索构建信息化环境性法律规范运行机理的基础理论问题。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代码 化
代码 的法律 化
法哲学
计算主义
Keywords
legal theory
law as code
code of law
philosophy of law
computationalism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穿透式监管语境下智能投顾技术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1
5
作者
刘艺琳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处
《海南金融》
2021年第12期49-58,共10页
文摘
智能投顾的算法外观给传统投资顾问领域带来新的挑战,算法黑箱、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的不理性心理都阻碍着智能投顾市场的健康发展。穿透式监管理念为解决智能投顾领域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其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嵌入式、透明化、协调性”的穿透手段都有利于智能投顾领域监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智能投顾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穿透式监管的工具性质和保护金融投资者的价值理念,探究用代码代替法律的嵌入式穿透手段,并在智能投顾的信息披露和归责体系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则细化,提高监管有效性。
关键词
投资顾问
穿透式监管
金融科技
监管理念
法律 代码 化
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