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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明制度(五) 元—国家公证、民间私证的急剧逆转时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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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爱萍 《中国公证》 2007年第3期28-32,共5页
在元政权建立之前,蒙古族原是一个经济落后的游牧民族,尚处于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元朝建立后,随着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在“附会汉法”的同时,仍然保留了大量奴隶制残余因素,受这些落后制度的影响,元朝的土地关系出现了逆转、倒退... 在元政权建立之前,蒙古族原是一个经济落后的游牧民族,尚处于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元朝建立后,随着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在“附会汉法”的同时,仍然保留了大量奴隶制残余因素,受这些落后制度的影响,元朝的土地关系出现了逆转、倒退的内容,两宋时期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至此也受到扼制和破坏而呈现出衰退、消沉的态势,相应地,民事法律关系总体来说也处于迟滞状态,两宋时期民事法律发展的势头受到严重顿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封建社会 民事法律关系 社会发展阶段 两宋时期 政权建立 国家公 民间 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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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明制度(三) 宋——国家公证、民间私证的空前活跃时代(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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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爱萍 《中国公证》 2007年第1期25-29,共5页
在中华法制文明史上,两宋是继唐之后成就最辉煌的朝代。古典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商业活动极为活跃,打破了封建农本自然经济的压抑和沉闷,焕发出新的生机,并在中国整个封建历史长河中独领风骚。商品经济的繁荣同时也推动了民事法律关... 在中华法制文明史上,两宋是继唐之后成就最辉煌的朝代。古典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商业活动极为活跃,打破了封建农本自然经济的压抑和沉闷,焕发出新的生机,并在中国整个封建历史长河中独领风骚。商品经济的繁荣同时也推动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化,极大地丰富了民事法律的内容,使两宋民事法律大放异彩,成为中国民法史上一个陡起的高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封建社会 宋朝 民事法律关系 国家公 明制度 民间 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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