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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惩罚性赔偿的公法面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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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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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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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8期93-9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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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惩罚性赔偿的公法理论研究”(CX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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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惩罚性赔偿具有公法和私法两个面向,惩罚是公,赔偿是私。公的面向应当遵循惩罚的一般原理,受公法原则、程序保障的制约。美国惩罚性赔偿由于判例法传统、陪审团的连带同情心理以及行政制裁力度不足,常导致巨额赔偿金,在宪法上受到禁止双重处罚、禁止过度罚金以及正当法律程序的合宪性控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明定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上也多设有倍数限制及最高限额,且不采陪审团制度,不会遭遇其在美国的问题。在我国,惩罚功能是由行政罚款承担,惩罚性赔偿主要起激励私人执法的作用,因此引发的问题是职业打假,应注重惩罚性赔偿与行政法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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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民刑分立
合宪性控制
行政罚款
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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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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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逾越民法含义的刑法解释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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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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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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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刑法论丛》
2019年第4期62-103,共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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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逾越民法含义的刑法解释",是指对同一概念或术语,刑法对之做出宽于或者窄于民法含义的解释.刑法解释赋予单位人格的标准极为混乱,对"刺破法人面纱理论"的借鉴过于机械,将财产性利益解释为财物,将"虚拟财产"解释为财物,将含有国有成分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企业财产解释为国有财产,将非法债务解释成债务,对"合同"作出与民法不同的解释,将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排除在损失之外,将部分"相似的注册商标"解释成"相同的注册商标",将冒充专利解释为假冒专利,是其具体体现.逾越民法含义刑法解释现象的出现原因主要包括民法与刑法在核心价值取向上的差异性、民法和刑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态度不同、刑法和民法的立法协调不够等.逾越民法含义刑法解释现象的出现,揭示了刑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的演进历程,完全符合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其发展遵循"民刑不分"→"民刑分立"→"民刑交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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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解释
民法
越权解释
民刑分立
民刑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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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Law Interpretations
Civil Law
Interpretation Being Worked out beyond One’s Authority
Separation of Civil and Criminal Law
Integration Between Civil and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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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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