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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被就业”说“不”:民法视野下的救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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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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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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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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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大学生"被就业"现象的出现,是各种利益背后博弈的结果。虽为无奈之举,却也掩盖不了其违法本质,在涉嫌就业率欺诈的同时,尚构成对受害大学生姓名权、就业自主权等权利的侵犯,需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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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益博弈
违法本质
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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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est struggle
illegal nature
civil liability account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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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69.2
[政治法律—政治学]
H14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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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破产法上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的追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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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培忠
赵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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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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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14-12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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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人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一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人高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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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务人高管人员
破产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破产管理人
法院民事责任核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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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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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董监高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态构建--基于诉权的框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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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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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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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97-106,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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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司经营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法人独立性欠缺、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等问题致公司破产,董监高对其实施的导致企业破产的行为应负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虽对此作出了规定,但未厘清对公司高管的具体问责路径,存在诉权行使主体范围不明、财产保全措施缺位等问题,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诉权架构的视角,对董监高导致企业破产的个人责任的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将对董监高个人责任的追究作为管理人的职责加以明确,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和个别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与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相衔接,以确保破产法框架下追究董监高个人责任的秩序与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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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权人会议
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诉权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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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editors’meeting
civil liability investigation mechanism
litigation right system
personal bankruptc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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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12
[政治法律—法学]
DF4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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