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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图形用户界面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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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磊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1期33-44,共12页
图形用户界面(GUI)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地位特殊,由于其"实用性"的特征,一度被著作权所排斥,网络游戏中的图形用户界面与一般软件有很大的不同,其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特征,同时被《专利法》、《著作... 图形用户界面(GUI)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地位特殊,由于其"实用性"的特征,一度被著作权所排斥,网络游戏中的图形用户界面与一般软件有很大的不同,其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特征,同时被《专利法》、《著作权法》与《不反正当竞争法》所接纳。一款网络游戏的图形用户界面的优劣,往往决定了该款游戏的在市场中的"生死存亡"。伴随着网络游戏侵权案件数量的增多,侵权形式和侵权对象也更加丰富,本文拟从多种角度分析,探讨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图形用户界面,促进游戏产业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游戏 图形用户界面 侵权行为 比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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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技术抗辩中“新颖性”比对规则的认定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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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剑 《时代人物》 2024年第24期0265-0267,共3页
由于我国采取专利侵权与专利无效分别由不同机关处理的单独设置模式,法院在侵权案件审理中对于专 利效力问题一般避免进行评判。因此,在2008年新修订的《专利法》中我国第一次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意在提高 司法审判效率,保证公众利... 由于我国采取专利侵权与专利无效分别由不同机关处理的单独设置模式,法院在侵权案件审理中对于专 利效力问题一般避免进行评判。因此,在2008年新修订的《专利法》中我国第一次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意在提高 司法审判效率,保证公众利用现有技术的自由。其法理基础在于:专利权相对于被告使用的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或明 显不具备创造性。实践中法院在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的标准过于严格,甚至高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新颖性”的审 查尺度。基于本文所倡导的“新颖性”比对规则,对于那些明显不具备新颖性,仅是对现有技术简单拼凑而成的瑕疵专 利,被控侵权人在面对索赔请求时,无需另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即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如此,不仅可以缩短诉讼时限, 提高司法审判效率,还能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应诉带来的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有技术抗辩 单独比对原则 适用规则 成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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