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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欧盟经济制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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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刚
李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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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法律合规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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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经法学》
2020年第4期132-146,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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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带一路”战略研究专项“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产能合作研究”(17VDL019)
中国银行业协会、浙江大学“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智库研究课题“制裁合规和反洗钱”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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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欧盟对制裁的使用逐年递增,制裁政策的出台也越发频繁,制裁数量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同时,欧盟的制裁对象呈全球性分布,不仅包括主权国家,还包括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各类主体。制裁的缘由从以控制武装冲突为主扩展到人权保护、反对恐怖主义等。制裁领域也宽泛化,包括了外交制裁、金融制裁、贸易制裁等。欧盟针对中国以及“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经济制裁,既影响中国的利益也将损害贸易投资金融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此,中国政府或企业应通过多元的解决方式来应对欧盟经济制裁,例如:有效维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法律地位,修改完善现行法律,通过立法阻却、寻求与欧盟的监管合作,督促企业合规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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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经济制裁
一带一路
多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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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U economic sanctions
One Belt and One Road
diversified sol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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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13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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