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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内容规制的规范体系
被引量:
96
1
作者
解亘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2-118,共17页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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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容规制规范
格式
条款
核心
给付
条款
附随
条款
原文传递
我国《保险法》第19条司法适用研究——基于保险格式条款裁判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
26
2
作者
王静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88-99,共12页
《保险法》第19条规定了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规则,该规则在实践中存在滥用、误用、漏用等乱象,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也存在冲突。该规则如何适用日渐成为保险合同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
《保险法》第19条规定了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规则,该规则在实践中存在滥用、误用、漏用等乱象,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也存在冲突。该规则如何适用日渐成为保险合同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从合同法的逻辑和行为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内容控制规则不应当适用于保险给付事由(包括危险描述条款与危险限制条款)、保险金计算方式或给付标准及保险费等保险核心给付条款,而主要应当适用于具有远期不确定性且易引发格式条款接受方忽略的约定义务条款,尤其是表现为危险限制条款外观的隐藏性义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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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格式
条款
内容控制规则
核心
给付
条款
约定义务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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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效力裁判路径重构与规则完善
3
作者
陈姝婷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90-94,共5页
格式条款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平衡未经双方协商的契约内容合意度与均衡度存疑的现象,在契约双方经济能力差异显著的消费者合同中尤其需要关注弱势方的保护。《民法典》在整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格式条款规定的基础上,对格式条款制度...
格式条款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平衡未经双方协商的契约内容合意度与均衡度存疑的现象,在契约双方经济能力差异显著的消费者合同中尤其需要关注弱势方的保护。《民法典》在整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格式条款规定的基础上,对格式条款制度有所改进与完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效力判断标准不明的困扰以及说理含糊的现象。基于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纠纷司法裁判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发现,裁判之症结在于缺乏统一明确的逻辑体系。重新建构我国格式条款效力裁判的路径,需以格式条款的规制范围为起点,以条款的纳入判断为前提,以条款的内容控制标准为核心,最终总结考量标准助力格式条款的规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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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费者合同
格式
条款
纳入判断
内容控制
核心
给付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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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格式条款内容规制的规范体系
被引量:
96
1
作者
解亘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2-118,共17页
基金
南京大学985三期项目资助
文摘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关键词
内容规制规范
格式
条款
核心
给付
条款
附随
条款
Keywords
norm to regulate the content, standard term, core presentation term, incidental term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我国《保险法》第19条司法适用研究——基于保险格式条款裁判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
26
2
作者
王静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88-99,共12页
文摘
《保险法》第19条规定了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规则,该规则在实践中存在滥用、误用、漏用等乱象,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也存在冲突。该规则如何适用日渐成为保险合同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从合同法的逻辑和行为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内容控制规则不应当适用于保险给付事由(包括危险描述条款与危险限制条款)、保险金计算方式或给付标准及保险费等保险核心给付条款,而主要应当适用于具有远期不确定性且易引发格式条款接受方忽略的约定义务条款,尤其是表现为危险限制条款外观的隐藏性义务条款。
关键词
保险格式
条款
内容控制规则
核心
给付
条款
约定义务
条款
分类号
DF41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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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效力裁判路径重构与规则完善
3
作者
陈姝婷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90-94,共5页
文摘
格式条款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平衡未经双方协商的契约内容合意度与均衡度存疑的现象,在契约双方经济能力差异显著的消费者合同中尤其需要关注弱势方的保护。《民法典》在整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格式条款规定的基础上,对格式条款制度有所改进与完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效力判断标准不明的困扰以及说理含糊的现象。基于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纠纷司法裁判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发现,裁判之症结在于缺乏统一明确的逻辑体系。重新建构我国格式条款效力裁判的路径,需以格式条款的规制范围为起点,以条款的纳入判断为前提,以条款的内容控制标准为核心,最终总结考量标准助力格式条款的规则完善。
关键词
消费者合同
格式
条款
纳入判断
内容控制
核心
给付
条款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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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格式条款内容规制的规范体系
解亘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
96
原文传递
2
我国《保险法》第19条司法适用研究——基于保险格式条款裁判的实证分析
王静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
26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效力裁判路径重构与规则完善
陈姝婷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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