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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环境资源税授权立法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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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慧玲
汤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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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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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法学》
2021年第5期16-24,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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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资源税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6SFB205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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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税收法定原则视域下,环境资源税授权立法制度不可或缺。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资源税法》均有授权立法条款规定。然而,该领域授权立法仍然存在《立法法》税收法律保留事项范围过窄,单行法授权立法条款内容不全面或不明确、授权立法条款与上位法冲突或与税收法定原则相悖、授权地方立法弹性过大、授权立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应在《立法法》中扩大税收法律保留事项范围,在单行法中补全授权立法条款内容,进一步明确被授权立法主体,消除立法冲突,缩小幅度税率幅度,强化授权立法监督,以完善我国环境资源税授权立法制度,真正实现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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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款授权立法
环境保护税法
资源税法
税收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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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ticle authorized legisl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law
resource tax law
the 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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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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