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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音乐机构的合流及动因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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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莎 《黄河之声》 2017年第8期100-101,共2页
李朝初期,音乐机构发展逐渐细化,分为为宫廷宴飨服务、负责俗乐演出活动的典乐署;掌管祭祀活动的雅乐署;负责雅乐、唐乐、乡乐乐器编配工作的乐学以及负责音乐教习、乐人取才、音乐编排的惯习都监。然而到了李朝中后期,经历了半个世纪... 李朝初期,音乐机构发展逐渐细化,分为为宫廷宴飨服务、负责俗乐演出活动的典乐署;掌管祭祀活动的雅乐署;负责雅乐、唐乐、乡乐乐器编配工作的乐学以及负责音乐教习、乐人取才、音乐编排的惯习都监。然而到了李朝中后期,经历了半个世纪的独立,在世祖3年(1457)11月发展合为一体结构,世祖十二年(1466),乐学都监合并入掌乐署中。李朝音乐机构从初期的细化到后期的合流的动因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相关的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李朝 音乐机构 机构合流 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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