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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 被引量:163
1
作者 江伟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4-13,共10页
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从当初继受前苏联的民事诉讼法学到形成目前的理论体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已经蹒跚地走过了四十七个春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一系列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法律... 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从当初继受前苏联的民事诉讼法学到形成目前的理论体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已经蹒跚地走过了四十七个春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一系列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法律的相继出台,中国逐渐步入法制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学 当事人主义 民事诉讼目的 实体法 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诉法 诉讼程序 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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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根据、例外与制度化 被引量:124
2
作者 张卫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8-86,共19页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是既判力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判决的既判力在一般情形下仅发生于当事人之问。这一原则不仅有助于纠纷的终局解决,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同时能够为没有参加诉讼的案外第三人的民事权益提供程序保障。作为既判力相...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是既判力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判决的既判力在一般情形下仅发生于当事人之问。这一原则不仅有助于纠纷的终局解决,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同时能够为没有参加诉讼的案外第三人的民事权益提供程序保障。作为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确定判决对于诉讼系属后的承继人及为当事人或其承继人占有请求之标的物者,亦有效力。为他人之利益而作为原告或被告者之确定判决,对于该他人也有效力。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尚未明确规定既判力相对性原则。这一原则的缺失导致了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权益的程序保障方面存有重大缺陷,也造成了实践中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的混乱局面。应当完善既判力制度,确立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限制在确定判决既判力相对性的例外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对性原则 主观范围 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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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诉讼规制研究:兼论“一事不再理” 被引量:118
3
作者 张卫平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3-65,共23页
如何应对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从避免法院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防止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及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应当禁止重复诉讼。但对于如何界定重复诉讼,判... 如何应对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从避免法院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防止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及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应当禁止重复诉讼。但对于如何界定重复诉讼,判断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理论界尚未有深入的探讨。应结合我国的情形和国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和阐述我国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诉讼原则及其适用的基本法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复诉讼 一事不再理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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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兼评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 被引量:96
4
作者 任重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241-262,共22页
虚假诉讼法律成因及对策分析不仅对确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结果条件有决定意义,更对民事诉讼的体系结构调整有重要参考价值。以生效裁判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构成的侵害为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只存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虚假诉... 虚假诉讼法律成因及对策分析不仅对确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结果条件有决定意义,更对民事诉讼的体系结构调整有重要参考价值。以生效裁判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构成的侵害为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只存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虚假诉讼当事人回复所有权、协议不成时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以及因虚假诉讼致使案外第三人无法另行诉讼三种情形。对民事裁判作用方式的误读、对另行起诉制度的忽视以及既判力制度的缺失构成虚假诉讼的根本法律成因,只有对以上问题作出实质回应,才能根本解决虚假诉讼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 第三人撤销诉讼 作用方式 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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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 被引量:61
5
作者 赵钢 刘学在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3-20,共18页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 ,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代位权诉讼的既判力及于...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 ,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代位权诉讼的既判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因此 ,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诉讼 当事人 管辖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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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已确认事实的预决力 被引量:76
6
作者 江伟 常廷彬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02-109,共8页
已确认事实的预决力既不同于裁判的既判力,也有别于"争点效"和"争点排除规则",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具有独特内涵的制度。然而,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确预决力的条件和范围,从而致使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 已确认事实的预决力既不同于裁判的既判力,也有别于"争点效"和"争点排除规则",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具有独特内涵的制度。然而,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确预决力的条件和范围,从而致使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各不相同,这种状况一方面有损法院判决的一致性、权威性,也与确立预决力制度的初衷相违背,因此,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明确预决力的条件和范围。实践中,法院应根据已确认事实的不同具体认定其不同的预决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已确认事实 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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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标的及识别标准 被引量:72
7
作者 张卫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54-65,共12页
论诉讼标的及识别标准张卫平一任何一本有关民事诉讼的教科书,也都毫无遗漏地在“诉”这一部分中给出了诉讼标的的定义,并阐述了诉讼标的的基本含义。在法律院系恢复以后的首批公开出版的民事诉讼法教程中就提到了诉讼标的这一概念... 论诉讼标的及识别标准张卫平一任何一本有关民事诉讼的教科书,也都毫无遗漏地在“诉”这一部分中给出了诉讼标的的定义,并阐述了诉讼标的的基本含义。在法律院系恢复以后的首批公开出版的民事诉讼法教程中就提到了诉讼标的这一概念,并把诉讼标的作为诉的要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法律关系 请求权竞合 诉讼请求 实体法 民事诉讼法学 摩托车 实体请求权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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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事诉讼的理论共识 被引量:75
8
作者 任重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38-51,共14页
共识的缺失是中国民事诉讼贫困化的突出体现,是理论与实践、程序与实体相互割裂的深层次理论原因。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是立法、司法和理论共识的起点。以三大基本论题为标准,模式共识存在空洞化和虚无化的危险。模式论的制度化体现在... 共识的缺失是中国民事诉讼贫困化的突出体现,是理论与实践、程序与实体相互割裂的深层次理论原因。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是立法、司法和理论共识的起点。以三大基本论题为标准,模式共识存在空洞化和虚无化的危险。模式论的制度化体现在以三大基本论题和两项核心基本原则为基础构建出的倒金字塔型结构。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保障是当事人主义诉讼目的的应有之义。旧实体法说中的民事权利针对给付之诉。民事法律关系仅可能作为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识别标准。既判力相对性的确立有赖于《民诉法解释》第247条到第249条的落实以及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同一化理解。约束性辩论原则虽不存在规范障碍,但严禁以证据资料补充诉讼资料是最大的理念挑战。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模式的制度化是在基本理论最大张力范围内建构有中国特色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必由之路。其不仅是对人类知识成果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承诺的恪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模式 诉讼目的 诉讼标的 预决效 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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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判决既判力的范围研究 被引量:54
9
作者 翁晓斌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78-86,共9页
大陆法系既判力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既判力范围的法律规范。既判力的范围包括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和时间范围。就主观范围和客观范围而言,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一致,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零散而模糊,具体内容亦有不少不合理处,容易... 大陆法系既判力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既判力范围的法律规范。既判力的范围包括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和时间范围。就主观范围和客观范围而言,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一致,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零散而模糊,具体内容亦有不少不合理处,容易导致既判力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当扩张。就时间范围而言,我国法律未有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相关问题无法可依。为有利于实现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目的和维护法的安定性,我国应当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既判力范围,就既判力的范围作出系统、明确和合理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时间范围 大陆法系国家 司法实践 民事 中国 国法 制度 规定 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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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判决的既判力 被引量:50
10
作者 李龙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82-89,共8页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实质上的拘束力。既判力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双重性质,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以在确定判决中经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
关键词 民事 确定 客观范围 主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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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程序研究 被引量:53
11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101-110,共10页
刑事诉讼是包含着一系列诉讼价值的实现和选择过程 ,而不是一种单纯的认识活动。中国刑事再审制度的根本出路在于诉讼理论的更新和诉讼观念的转变 ,在整体模式方面 ,应将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诉讼程序。
关键词 监督 生效裁 申诉 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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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被引量:43
12
作者 江伟 肖建国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37-48,共12页
一、既判力客观范围与诉讼标的理论的关系 既判力原则上只对判决主文中表述的判断事项产生,而所谓判决主文的判断亦即对于诉讼标的之判断。由于诉讼标的有传统理论与新理论的不同,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一般认为,采新诉... 一、既判力客观范围与诉讼标的理论的关系 既判力原则上只对判决主文中表述的判断事项产生,而所谓判决主文的判断亦即对于诉讼标的之判断。由于诉讼标的有传统理论与新理论的不同,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一般认为,采新诉讼标的理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大,采传统诉讼标的理论范围较小。 传统诉讼标的理论,以实体法规定的具体实体权利为诉讼标的概念,以实体法律规范为识别诉讼标的之标准,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只能及于该具体的实体权利。因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决理由 客观范围 当事人 决主文 法院 实体法 争点效 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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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的界限研究 被引量:37
13
作者 吴明童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6期76-85,共10页
既判力的界限,是指既判力作用范围的范畴。它是既判力的核心,包括主体的界限、客体的界限和时间的界限。主体界限,指既判力作用的主体范围。客体界限,指判决中发生既判力效果的判断事项。时间界限,指判决确定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 既判力的界限,是指既判力作用范围的范畴。它是既判力的核心,包括主体的界限、客体的界限和时间的界限。主体界限,指既判力作用的主体范围。客体界限,指判决中发生既判力效果的判断事项。时间界限,指判决确定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状态的时间,包括既判力的基准时点、既判力的发生和消灭三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主体界限 客体界限 基准时点 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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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 被引量:52
14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115-132,共18页
大陆法强调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确定力 ,而英美法则禁止对同一行为实施重复的刑事追诉。与此均不相同的是 ,中国法以客观真实、有错必纠为理论基础 ,允许检控方和法院对同一被告人采取多次重复的追诉和审判 ,从而使被告人因同一行为... 大陆法强调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确定力 ,而英美法则禁止对同一行为实施重复的刑事追诉。与此均不相同的是 ,中国法以客观真实、有错必纠为理论基础 ,允许检控方和法院对同一被告人采取多次重复的追诉和审判 ,从而使被告人因同一行为而面临多次危险。应当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 ,对中国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予以法律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追诉 刑事诉讼 被告人 法院 英美法 大陆法 同一 应当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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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理原则重述 被引量:48
15
作者 谢佑平 万毅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年第3期73-79,共7页
现代意义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以保障人权、实现诉讼效益为价值依归 ,其确切的涵义包括了诉讼系属的效力和判决的既判力两个层面。同时 ,一事不再理原则也是一项操作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诉讼原则 ,本文深入探讨和分析了其价值根基和运作机制。
关键词 刑事诉讼 一事不再理原则 诉讼系属 人权保障 诉讼效益 同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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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既判力的本质 被引量:39
16
作者 叶自强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23-30,共8页
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具有的拘束力。按照既判力原理,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确定之后,无论该判决有无误判,当事人均受判决的拘束,不得就该判决的内容再进行争执。同时作为享有国家审判权的法院当然也必须尊重自己以国家名义所... 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具有的拘束力。按照既判力原理,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确定之后,无论该判决有无误判,当事人均受判决的拘束,不得就该判决的内容再进行争执。同时作为享有国家审判权的法院当然也必须尊重自己以国家名义所作出的判断,即使是把同一事项再次作为问题在诉讼中提出时,亦应以该判断为基础斟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确定判决为什么具有此种拘束力呢?其所以能拘束当事人及法院不得再行争执的依据何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 确定 实体法 民事诉讼法学 外国法院 发生法律效 终局 拘束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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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在我国制度化的现状与障碍 被引量:51
17
作者 林剑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30-142,共13页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法律理论框架及现行法不认可既判力理论,既判力理念上绝对化把握与作用范围相对化理解,在我国分别呈现出相对化与绝对化的悖反特征,进而造成制度解释与司法实务的困境。认可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并在作用范围方面予以相对...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法律理论框架及现行法不认可既判力理论,既判力理念上绝对化把握与作用范围相对化理解,在我国分别呈现出相对化与绝对化的悖反特征,进而造成制度解释与司法实务的困境。认可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并在作用范围方面予以相对性把握,其核心根据在于诉讼法上的程序保障原则。在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与运作走向规范化的当下,通过梳理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创新主要载体的司法解释,我们可以发现,在裁判文书所确认事实的免证规定、执行异议之诉标的的特定化、禁止重复起诉条件的设定、判决基准时后之新事由等制度的逻辑背后,存在着间接甚至直接认可判决效力去绝对化观念的制度端绪。与此同时,基于传统观念对实务产生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绝对不允许矛盾判决存在观念因素、以牺牲程序保障为前提的过于追求诉讼效率的政策因素、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制度因素、有关诉讼标的理解与争议等,在当下却构成了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在我国制度化障碍因素,故而需要通过适当的解释论限定与规范的程序法教学转型,实现对上述障碍因素的消解与克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保障原则 司法解释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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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既判力:由传统到现代的嬗变 被引量:31
18
作者 王福华 《法学论坛》 2001年第6期78-87,共10页
既判力学理从罗马法时期发端到近代成型 ,其学理和立法演进经历了从诉权消耗到审判权消耗、从裁判契约说到国家司法权威说等认识历程。在当代则表现为两大法系的交互影响。
关键词 民事 诉权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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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事实预决效力 被引量:48
19
作者 曹志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30-138,共9页
《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具有预决效力,但是我国学者对此认识不同,从立法论上看也应当否定上述事实预决效力。事实预决效力的主张无法得到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支持,为达到扩大既判力的目的,应当提起独立的中间确认之诉。... 《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具有预决效力,但是我国学者对此认识不同,从立法论上看也应当否定上述事实预决效力。事实预决效力的主张无法得到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支持,为达到扩大既判力的目的,应当提起独立的中间确认之诉。比较法上虽然存在扩张既判力范围的理论主张,但是存在标准模糊、缺乏可预见性以及可能无谓浪费诉讼资源的弊端,也不适合我国现有的发展程度,应当澄清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可能造成的误解。此外,预决效力不同于既判力的事实排除效,也不同于公文书的证明力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预决效 争点效 事实排除效 公文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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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及其正当性基础 被引量:47
20
作者 肖建国 刘文勇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7-24,共8页
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与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并不相同。执行债权实现的迅速、经济,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依存性、实体利益归属的一致性,第三人的程序保障、权利人对特定债务人享有权利的高度盖然性是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应予以考虑的重要... 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与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并不相同。执行债权实现的迅速、经济,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依存性、实体利益归属的一致性,第三人的程序保障、权利人对特定债务人享有权利的高度盖然性是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应予以考虑的重要因素。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包括执行债权人主观范围的扩张和执行债务人主观范围的扩张两大基本类型,二者的正当性基础存在差别,值得加以精细化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 执行债权人 执行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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