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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污染环境的管道是否违法
1
作者 李文成 《中国农村科技》 2001年第8期46-47,共2页
编辑同志: 我们村附近有一家联营的肉制品加工厂,经常排放废水和废气,严重污染农田和空气。我们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过,环保部门调查后责令该厂采取措施治理,但他们至今没有行动,村民们意见很大,准备自己动手,堵塞这家工厂排放废水和废气... 编辑同志: 我们村附近有一家联营的肉制品加工厂,经常排放废水和废气,严重污染农田和空气。我们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过,环保部门调查后责令该厂采取措施治理,但他们至今没有行动,村民们意见很大,准备自己动手,堵塞这家工厂排放废水和废气的管道。请问,我们这样做可以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矿企业 污染环境 《环境保护法》 环保机关 限期治理 起诉 故意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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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哨”、“黑球”与“伤熊”行为的刑法学思考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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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望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39-44,共6页
本文针对在我国各界引起重大反响的“黑哨”、“黑球”与“伤熊”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刑法学思考。通过严谨的分析论证,作者认为:裁判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畴,可以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吹黑哨的行为足以构成受贿罪;职业... 本文针对在我国各界引起重大反响的“黑哨”、“黑球”与“伤熊”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刑法学思考。通过严谨的分析论证,作者认为:裁判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畴,可以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吹黑哨的行为足以构成受贿罪;职业足球俱乐部具有企业性质,其俱乐部的运动员就是该企业的职工,在职业俱乐部之间的比赛中,运动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而踢黑球的行为可以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伤熊行为符合刑法第275条禁止的行为。应当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思考 公务 故意毁坏财物罪 企业人员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贿赂 裁判 行为 法律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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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立法规定质疑 被引量:10
3
作者 梁剑 叶良芳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35-139,共5页
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表现形式:“随意殴打”型、“追逐辱骂”型、“强拿损毁”型、“起哄闹事”型可分别为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所吸纳,寻衅滋事罪的独立性值得重... 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表现形式:“随意殴打”型、“追逐辱骂”型、“强拿损毁”型、“起哄闹事”型可分别为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所吸纳,寻衅滋事罪的独立性值得重新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法拘禁罪 故意伤害罪 侮辱罪 抢劫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交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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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的事后行为评价问题 被引量:9
4
作者 陈洪兵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6期103-108,共6页
关于事后行为的评价,日本有"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论与"共罚"的事后行为论的分歧,德国存在构成要件论与竞合论的对立。殊途同归,都旨在说明事后行为是否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意在解决前行为因为存在实体性的刑罚阻却事... 关于事后行为的评价,日本有"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论与"共罚"的事后行为论的分歧,德国存在构成要件论与竞合论的对立。殊途同归,都旨在说明事后行为是否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意在解决前行为因为存在实体性的刑罚阻却事由或者诉讼法上的障碍时,能否以事后行为单独起诉、处罚。除事后销赃等个别情形外,通常应肯定事后行为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与前行为作为包括的一罪进行评价,因此,共罚的事后行为论及竞合论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共罚的事后行为 盗窃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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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洋案件的刑法适用问题与思考 被引量:6
5
作者 孟庆华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第3期105-108,共4页
刑法学者认为 ,刘海洋案件应当定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或者“寻衅滋事罪”等 ,但法院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免予刑事处罚。笔者认为 ,此案不仅直接冲击罪刑法定原... 刑法学者认为 ,刘海洋案件应当定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或者“寻衅滋事罪”等 ,但法院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免予刑事处罚。笔者认为 ,此案不仅直接冲击罪刑法定原则 ,也反映出我国刑法分则条款的立法技术有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刘海洋案件 刑法适用 故意毁坏财物罪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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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若干问题解析 被引量:8
6
作者 李占州 钟晋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9年第3期1-8,共8页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恶势力'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两高两部'2019年4月9日联合发布实施《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19年办理恶势力案件意见》,在2018年...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恶势力'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两高两部'2019年4月9日联合发布实施《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19年办理恶势力案件意见》,在2018年1月《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法治原则、聚焦问题意识、凸显指导效果,为依法认定'恶势力犯罪'提供了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指引。《2019年办理恶势力案件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认定标准''宽严相济政策''其他问题'四个部分。现就'恶势力'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作如下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势力犯罪 首要分子 故意毁坏财物 聚众斗殴 非法拘禁 强迫交易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犯罪行为 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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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 被引量:8
7
作者 陈洪兵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202-221,共20页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学校的办公室有X、Y两人办公。在正式职员X离开办公室时,甲大摇大摆地走进办公室拿走了桌上的一部没有使用的电话机,刚来上班的合同工Y将甲的举动看得清清楚楚,但误以为甲是该学院的职员基于正当理由而拿走,故...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学校的办公室有X、Y两人办公。在正式职员X离开办公室时,甲大摇大摆地走进办公室拿走了桌上的一部没有使用的电话机,刚来上班的合同工Y将甲的举动看得清清楚楚,但误以为甲是该学院的职员基于正当理由而拿走,故没有阻拦。甲的行为是成立抢夺罪、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犯罪 敲诈勒索罪 抢夺罪 侵占罪 绑架罪 定罪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 财产性利益 包容竞合 法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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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有形的影响说”之提倡 被引量:7
8
作者 张梓弦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101-116,共16页
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键在于如何解释"毁坏"这一构成要件要素。德日刑法理论对"毁坏"存在不同见解。诸多见解的对立在于,是选择对财物的所有权人予以概括性的保护,还是在刑法明确性原则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毁坏进行... 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键在于如何解释"毁坏"这一构成要件要素。德日刑法理论对"毁坏"存在不同见解。诸多见解的对立在于,是选择对财物的所有权人予以概括性的保护,还是在刑法明确性原则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毁坏进行限制性解释。我国学说以及判例对于"毁坏"这一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亦经历了由"物质性侵害"逐渐转向"效用侵害"的过程,不过从整体的角度而言,学界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探讨仍不及要害,对于"财物剥夺"以及"财物外观侵害"等特殊行为类型之反思亦不多见。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这一概念。毁坏的语义学基础在于其对财物的有形之影响,但这并非指代手段行为的有形力,而应着重考察行为对于财物本身是否存在直接且有形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毁坏财物 有形的影响 (单纯的)财物剥夺 间接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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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债权凭证后骗领现金、销毁凭证的行为性质 被引量:7
9
作者 张明楷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0-16,共7页
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债权凭证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按票面金额认定盗窃数额。盗窃记名的债权凭证后向自然人使用骗取现金的,后行为成立诈骗罪(或金融诈骗罪);如果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债权凭证后向自然人使用骗领现金... 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债权凭证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按票面金额认定盗窃数额。盗窃记名的债权凭证后向自然人使用骗取现金的,后行为成立诈骗罪(或金融诈骗罪);如果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债权凭证后向自然人使用骗领现金的,应将盗窃罪与诈骗罪(或金融诈骗罪)实行并罚。盗窃记名的债权凭证销毁、丢弃债权凭证,没有骗领现金,且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对后行为可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前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则应将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凭证 盗窃罪 诈骗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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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如何定性
10
作者 李奋军 《派出所工作》 2024年第1期79-81,共3页
近年来,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警情时有发生。此类警情刑民交叉,为案件定性增加了难度。该行为究竟应当认定为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通过对一起土地合同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警情的分析,为派出所民警... 近年来,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警情时有发生。此类警情刑民交叉,为案件定性增加了难度。该行为究竟应当认定为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通过对一起土地合同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警情的分析,为派出所民警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 案件定性 刑民交叉 故意毁坏财物 派出所民警 刑事犯罪 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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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判断与类型重构:故意造成财物非典型毁损行为的审视 被引量:1
11
作者 麻爱琴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5-36,共12页
故意造成财物非物理性毁损是毁坏财物的非典型行为。刑法理论及实践表明,借用“抽象-普遍”的“毁坏”概念及其逻辑体系都不足以清晰、准确地把握故意毁坏财物罪中非典型毁坏行为的意义脉络。类型思维的引入对于共同保障“毁坏”含义的... 故意造成财物非物理性毁损是毁坏财物的非典型行为。刑法理论及实践表明,借用“抽象-普遍”的“毁坏”概念及其逻辑体系都不足以清晰、准确地把握故意毁坏财物罪中非典型毁坏行为的意义脉络。类型思维的引入对于共同保障“毁坏”含义的完整释放意义重大。对非典型毁坏行为的价值判断应当紧紧围绕典型毁坏行为的处罚法理展开:行为致财物价值减少或灭失并具有通常意义上的不可恢复性。在归属非典型毁坏行为时,刑法中实行行为的判断是原初的认识起点。在法秩序统一原则下,坚持刑法的独立判断至关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毁坏财物罪 非典型毁坏行为 类型思维 实行行为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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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行为媒介论 被引量:3
12
作者 陈洪兵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2期122-145,共24页
目次一、间接正犯概述二、间接正犯行为媒介类型的具体分析三、间接正犯成立范围的限制一、间接正犯概述间接正犯(指称人的德语表述是Mittelbarer T(?)ter,指称犯罪形态的是mitteibare T(?)terschaft),是指以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 目次一、间接正犯概述二、间接正犯行为媒介类型的具体分析三、间接正犯成立范围的限制一、间接正犯概述间接正犯(指称人的德语表述是Mittelbarer T(?)ter,指称犯罪形态的是mitteibare T(?)terschaft),是指以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Werkzeug)来实现犯罪的人或犯罪形态。在间接正犯情况下,行为支配的先决条件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犯罪形态 身份犯 直接正犯 故意杀人罪 犯罪工具 无责任能力 传播淫秽物品罪 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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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租”行为之定性——财产犯罪的第三条解释路径
13
作者 张泽龙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5期50-56,72,共8页
把“偷租”行为认定为诈骗罪与盗窃罪值得商榷。侵占不动产不满足盗窃罪“转移占有”的本质。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户主不存在对租客的债权请求权。可罚的使用盗窃本质上是法益侵害的判断,盗用行为未达到阻碍权利人利用财物价值程度的,... 把“偷租”行为认定为诈骗罪与盗窃罪值得商榷。侵占不动产不满足盗窃罪“转移占有”的本质。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户主不存在对租客的债权请求权。可罚的使用盗窃本质上是法益侵害的判断,盗用行为未达到阻碍权利人利用财物价值程度的,不具有可罚性。“偷租”行为不存在诈骗被害人,且以诈骗论存在处罚漏洞。由于缺少“受骗人处分被害人财产”的要素,三角诈骗也援用困难。使房屋价值贬损的行为属于“毁坏”行为。“偷租”行为支配租客对房屋施加直接、有形、物理的影响,通过间接正犯形式进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毁坏财物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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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后果严重可入罪 被引量:5
14
作者 朱珠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第4期40-41,共2页
高空抛物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从个人不文明行为升级成为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被讽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法律界人士提醒,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者,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可能触犯刑法... 高空抛物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从个人不文明行为升级成为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被讽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法律界人士提醒,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者,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酒瓶从天而降致一死叫伤2015年4月19日中午,殷阿姨像往常一样,吃好午饭来到杨浦区工农公园荫凉处小圆桌看牌友打牌。突然一个不明物体"穿过"树林,不偏不倚砸在低头打牌的杨老先生头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抛物 社会公共安全 入罪 刑事处罚 赔偿责任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物质 无刑事责任能力 侵权人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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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替换案的罪名适用研究 被引量:5
15
作者 徐剑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31-141,共11页
当前二维码替换案的罪名适用存在争议。由于单纯适用盗窃罪、诈骗罪或侵占罪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价案件事实,所以应当摈弃罪名适用的单一观点,而采纳区分观点。当顾客扫码支付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时,此时顾客无过错,是被害人,行为人通过... 当前二维码替换案的罪名适用存在争议。由于单纯适用盗窃罪、诈骗罪或侵占罪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价案件事实,所以应当摈弃罪名适用的单一观点,而采纳区分观点。当顾客扫码支付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时,此时顾客无过错,是被害人,行为人通过替换二维码使顾客发生认识错误并使其在此错误认识之下将钱款转移给自己占有的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当顾客扫码支付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时,此时顾客是善意、无过错,不是被害人,商家才是被害人,行为人替换商家二维码并利用善意顾客错误支付货款以消灭商家债权的行为应当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维码替换案 盗窃罪 诈骗罪 侵占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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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之“非法占有目的” 被引量:4
16
作者 肖怡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4-58,共5页
如何解释盗窃罪的主观要件"非法占有为目的",首先需要对盗窃罪立法所保护的法益进行确定。盗窃犯罪所侵害法益的探讨是个古老的话题,针对现有学说的缺陷,笔者提出了盗窃罪所侵犯的法益仍然应该是财产权,但这个抽象的法益应该... 如何解释盗窃罪的主观要件"非法占有为目的",首先需要对盗窃罪立法所保护的法益进行确定。盗窃犯罪所侵害法益的探讨是个古老的话题,针对现有学说的缺陷,笔者提出了盗窃罪所侵犯的法益仍然应该是财产权,但这个抽象的法益应该具体化为"事实上的占有状态",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新排除占有—建立占有说",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理解为:意图永久排斥他人对财物的事实上的占有状态,并同时建立一种新的事实上的占有关系的一种主观心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非法占有 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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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游戏盗窃和故意毁坏财物行为
17
作者 余玥 《争议解决》 2023年第5期2498-2502,共5页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网络已基本成为每个家庭必备的电子设施。据统计,至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3%,国民人均上网时长每周28.5小时。可见,我国大部分民众对电子网络的使用率已达到较高程度,电子网络与人们的...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网络已基本成为每个家庭必备的电子设施。据统计,至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3%,国民人均上网时长每周28.5小时。可见,我国大部分民众对电子网络的使用率已达到较高程度,电子网络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网络电子游戏中,网民个人的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作为虚拟财产,也是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性利益。虽然我国一直在加强网络安全环境的维护力度,但由于网络信息本身的复杂性和隐秘性,使网络犯罪行为难以追查,网民个人的财产利益受损后也往往难以追回。本文将针对在电子游戏中盗窃和故意毁坏他人财产利益的行为,通过分析其犯罪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以期提供对应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游戏 盗窃 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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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故事
18
作者 程雅慧 《江淮法治》 2023年第17期42-43,共2页
“路怒症”很危险,近日,由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肖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肖某获刑1年,适用缓刑。2022年11月6日,肖某开车与迎面驶来的刘某在小区内相遇,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随后,刘某将车横停在路口愤然... “路怒症”很危险,近日,由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肖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肖某获刑1年,适用缓刑。2022年11月6日,肖某开车与迎面驶来的刘某在小区内相遇,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随后,刘某将车横停在路口愤然离去。肖某怒上心头,随即驾车撞向刘某的汽车,致使刘某车辆驾驶室车门等部位毁损,价值1.8万元。案发后,肖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刘某进行了全额赔偿并获得谅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起公诉 投案自首 故意毁坏财物 路怒症 缓刑 公安机关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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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由毁坏汽车部件和车身划线的案例展开 被引量:3
19
作者 张开骏 《政法学刊》 2018年第5期39-46,共8页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有的仅成立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其中之一,有的同时符合两罪(想象竞合关系)。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的性质,需把握"毁坏""损毁"与"任意"的内涵。"毁坏""损毁"应作规范的、实质的解释,是指使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的行为。在具体案件中要结合财物对象的特点、效用,以及行为减损效用的程度作出判断。"任意"意味着损毁财物这种行为方式以及该行为的理由、对象等比较异常,一般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换位思考"是任意性判断的一般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毁坏 任意 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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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宠“拟人化”背后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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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畜牧兽医(今日宠物)》 2023年第3期30-31,共2页
1因宠物意外死亡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问题对于宠物的意外死亡,如存在人为的因素,则可能存在构成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刑事犯罪的可能。刑事责任所对应的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所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财... 1因宠物意外死亡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问题对于宠物的意外死亡,如存在人为的因素,则可能存在构成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刑事犯罪的可能。刑事责任所对应的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所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是5000元以上。因此,在当今动辄一只猫狗万元以上的时代,仅从数额的角度是完全有可能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从宠物是否属于“财物”的角度进行分析,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曾对动物园中的动物是否属于财物有过一个的论断,其核心观点是动物园的动物是动物园内最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动物园依靠动物的观赏性来吸引游客,动物是动物园收入所仰仗的主体,是动物园存在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毁坏财物罪 民事侵权责任 高铭暄 刑事责任 立案追诉标准 司法解释 拟人化 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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