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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私有田宅的亲邻权利 被引量:13
1
作者 李锡厚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1999年第1期47-55,共9页
关于私有田宅的亲邻权利,这是一个至今尚未引起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充分关注的问题。本文考察了宋代私有田宅亲邻的优先购买权、特定情况下的执赎权以及参与产权认定之权,并且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亲邻上述权利的根源。
关键词 《名公书判清明集》 优先购买权 原业主 土地所有权 优先权 资本主义私有制 私有财产 产权纠纷 土地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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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赎刑”考略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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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广安 《政法论坛》 1985年第6期69-71,共3页
一、赎刑的概念、起源和发展古人对赎刑的概念已有论及。《说文》日:“赎,贸也”。《玉篇》说:“赎,质也,以财拔罪也”。朱熹说:“赎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朱子大全》卷67,《舜典象刑说》)这些说法,基本上揭示了赎刑的概念。赎刑... 一、赎刑的概念、起源和发展古人对赎刑的概念已有论及。《说文》日:“赎,贸也”。《玉篇》说:“赎,质也,以财拔罪也”。朱熹说:“赎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朱子大全》卷67,《舜典象刑说》)这些说法,基本上揭示了赎刑的概念。赎刑是我国古代法律规定的犯人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的制度。在古代法律史料中,有时把赎刑单列一项,但赎刑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它一般不直接适用于某一罪名,只是在判定某种罪行应科的刑罚之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明律》 《吕刑》 《大清律例》 考略 过失杀伤 舜典象刑说 《明会典》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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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代不动产买卖程序 被引量:7
3
作者 霍存福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87-94,共8页
元代以土地为主的不动产买卖是当时个人(主要是家庭或家族)财产转移的主要形态。与牲畜、奴婢等动产买卖的简单程序相比,不动产买卖因其标的价值较大,对交易双方个人或家庭甚至相关人的生计影响至巨,故法律特别设定了特殊主体的购买优... 元代以土地为主的不动产买卖是当时个人(主要是家庭或家族)财产转移的主要形态。与牲畜、奴婢等动产买卖的简单程序相比,不动产买卖因其标的价值较大,对交易双方个人或家庭甚至相关人的生计影响至巨,故法律特别设定了特殊主体的购买优先权、产权确认和卖方保证等程序内容;同时,国家为税赋原因而设定的呈报、过户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买卖 《大元通制》 先买权 文契 优先权 蒙元时期 《元典章》 买卖契约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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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的赎刑:基于《刑案汇览》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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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谋林 刘任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00-121,共22页
沈家本在《历代刑法考》中以“富者得生,贫者坐死,自汉以来,议赎法者皆以此为言”总结前人看法。《大清律例》以及《刑案汇览》中1736 ~ 1838年间的359份涉赎案例,为重新认识赎刑给出了证据。大清在袭前朝基础上有新发展,各种赎法在实... 沈家本在《历代刑法考》中以“富者得生,贫者坐死,自汉以来,议赎法者皆以此为言”总结前人看法。《大清律例》以及《刑案汇览》中1736 ~ 1838年间的359份涉赎案例,为重新认识赎刑给出了证据。大清在袭前朝基础上有新发展,各种赎法在实体和运用程序上机制互补,司法裁判相对公正地“一准于法”。具体表现为:⑴以老幼废疾、妇女、过失等平民犯罪的收赎为主,以官员等特殊群体的纳赎、赎罪、军赎为辅;(2)犯罪类型广泛,赎刑主要用于暴力杀伤等人身安全犯罪,但违反礼制、扰乱司法、渎职徇私等均有涉及;(3)刑罚呈现出橄榄状,笞刑和死刑基本不赎,赎刑主要适用于杖、徒、流。正确认识大清赎刑司法的公平性和广泛性,有助于在中国法制史上重新定位传统赎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刑案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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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议”制度谈中国封建特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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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天禄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41-43,共3页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指出,奴隶社会的法和封建社会的法,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除了都是确保私有制的,在司法上都是武断专横、野蛮残酷的以外,公开确认并维护等级制度和等级特权,是一个共同的重要特点。 中国封建法律中八议制度的形成,...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指出,奴隶社会的法和封建社会的法,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除了都是确保私有制的,在司法上都是武断专横、野蛮残酷的以外,公开确认并维护等级制度和等级特权,是一个共同的重要特点。 中国封建法律中八议制度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八议” 封建特权 “官当” 徒刑 特权制度 唐律 贵族官僚 上请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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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机制研究 被引量:4
6
作者 郑显文 《法治研究》 2014年第1期12-29,共18页
在中国古代的诉讼审判活动中,司法机关经常会遇到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国家法律条文没有涉及的疑难案件。对于这类疑难案件,许多政权都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并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解决机制。例如,在司法程序方面,对全... 在中国古代的诉讼审判活动中,司法机关经常会遇到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国家法律条文没有涉及的疑难案件。对于这类疑难案件,许多政权都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并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解决机制。例如,在司法程序方面,对全国各地发生的疑难案件,地方司法官员通过逐级奏谳的形式,由中央最高的司法机关进行讨论,作出权威性的法律解释;通过严格的考试制度选拔高素质的人才担任司法官员,利用法官的智慧来判明案件真相;如果确实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查明案情真相时,实行疑罪收赎的措施;对于那些重大疑难案件,尽可能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然后作出判决。中国古代上述这些解决疑难案件的司法经验,虽然距今年代久远,但仍有认真总结和学习借鉴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神明裁判 奏谳 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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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梁的赎刑及其转折意义 被引量:2
7
作者 李勤通 《暨南史学》 CSSCI 2018年第1期9-28,共20页
赎刑分为法定刑和非法定刑,法定刑包括独立赎刑和附属赎刑,非法定刑则指始自汉代的钱赎。梁朝赎刑包括三个阶段:第一,梁初采用汉制设立非法定的赎刑;第二,梁律赎刑包括赎罪和收赎,赎罪是对秦汉初期独立赎刑的继承,收赎则是将汉代钱赎由... 赎刑分为法定刑和非法定刑,法定刑包括独立赎刑和附属赎刑,非法定刑则指始自汉代的钱赎。梁朝赎刑包括三个阶段:第一,梁初采用汉制设立非法定的赎刑;第二,梁律赎刑包括赎罪和收赎,赎罪是对秦汉初期独立赎刑的继承,收赎则是将汉代钱赎由非法定刑转变为法定刑的结果;第三,梁律收赎几经废立并在梁武帝后期最终确立。梁律赎刑有四个特征:赎罪与收赎的双系统、死罪不收赎、罚金刑归入赎刑、以绢为赎金。其中独立赎刑历经秦汉律—魏晋律—梁律—北周律而消失。收赎因梁律将汉代钱赎法定化而成为隋唐律赎刑的重要渊源,形成汉代非法定钱赎—梁律法定收赎—北齐赎刑、北周收赎—隋唐赎刑的发展脉络。南北朝成为赎刑制度发展的转折期。北齐律作为独立赎刑的消失之始,又兼容收赎制度,是赎刑转折期的集大成者,它成功地将财产刑从主刑中剥离,创造了隋唐律五刑的真正雏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梁律 独立 北齐律 隋唐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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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与上海电报局改制 被引量:3
8
作者 周积明 丁亮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0-125,共16页
上海电报局成立后,迭经朝廷和北洋势力侵夺,官商激烈博弈,各方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盛宣怀身处博弈旋涡与利益纠葛的中心,虽有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压服股商的一面,但作为一位有远见的实业家,更由于个体利益与电报局利益相互缠绕,更多的是代... 上海电报局成立后,迭经朝廷和北洋势力侵夺,官商激烈博弈,各方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盛宣怀身处博弈旋涡与利益纠葛的中心,虽有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压服股商的一面,但作为一位有远见的实业家,更由于个体利益与电报局利益相互缠绕,更多的是代表股商利益与朝廷抗争。其提出的由"官占商产"转变为"官买商业"的思路,以及股商提出的朝廷应通过"和平商妥""询谋佥同"方式处理国家与私人资产关系的意见,皆是从前现代国家经济模式实现现代转型的重要思想线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盛宣怀 上海电报局 官办 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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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天佑与道清铁路的收赎 被引量:2
9
作者 薛世孝 《当代矿工》 1997年第8期44-45,共2页
我国著名的铁路工程专家詹天佑,在20世纪初同英国福公司谈判道清铁路收赎过程中,坚持原则,实地勘查,精确计算,为国家节约了资金,维护了民族尊严。 道(口)清(化)铁路始筑于1902年,全长154公里,是帝国主义修筑的唯一横贯河南境内的铁路,... 我国著名的铁路工程专家詹天佑,在20世纪初同英国福公司谈判道清铁路收赎过程中,坚持原则,实地勘查,精确计算,为国家节约了资金,维护了民族尊严。 道(口)清(化)铁路始筑于1902年,全长154公里,是帝国主义修筑的唯一横贯河南境内的铁路,也是英国福公司掠夺我国煤炭资源的历史见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清铁路 詹天佑 哲美森 英国福公司 铁路工程 盛宣怀 清政府 地勘 谈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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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中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范 被引量:2
10
作者 赵秉志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4期534-545,共12页
关键词 老年人犯罪 古代法律 笃疾 刑法志 刑事责任能力 加役流 会赦犹流 鞭杖 反逆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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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964号文书《乙未年赵僧子典儿契》中所见的“地水”——唐沙、伊州文书中“地水”、“田水”名义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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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雷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2000年第1期107-111,共5页
敦煌藏经洞出土的这份文书,经唐耕耦先生考定,此'乙未年'为公元935年,亦即后唐末帝清泰二年。契中记云:1 乙未年十一月三日立契,塑匠都料赵僧子,伏缘家中户内有地2 水出来,阙少手上工物,无地方觅。今有腹生男苟子,只(质)典与3 ... 敦煌藏经洞出土的这份文书,经唐耕耦先生考定,此'乙未年'为公元935年,亦即后唐末帝清泰二年。契中记云:1 乙未年十一月三日立契,塑匠都料赵僧子,伏缘家中户内有地2 水出来,阙少手上工物,无地方觅。今有腹生男苟子,只(质)典与3 亲家翁贤者李千定……4 ……自典已后,人无雇价,物无利润。如或典人苟子身上病5 疾疮出病死者,一仰兄佛奴面上,取于本物。若有畔上及城6 内偷却,高下之时,仰在苟子祗当……7 ……限至陆年。其限满足,容许8 收赎。若不满之时,不许收赎。……只典身男苟子(押)只典口承兄佛奴(押)商量取物父塑匠都料赵僧子(押)(后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书 乙未 P.3964 逃户 伊吾军 沙州 营田 官田 王保柱 渠人转帖 渠社转帖 壬戌 敦煌县 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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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初张照等为安氏杀婢案奏折
12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17-18,共2页
关键词 乾隆七年 白契 天无二日 《左传》 《孟子》 雇工人 妇人 都察院 杂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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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逃移”一则断句注释之商榷
13
作者 李伟国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85年第3期30-31,共2页
高振铎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下册所选《宋会要辑稿》有关“逃移”文两则,其中第一则之标点,注释颇可商榷。兹先将原文依高著标点移录如次: (太宗)至道元年六月,开封府 言:管内十四县,今年二月已前,新 逃人户计... 高振铎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下册所选《宋会要辑稿》有关“逃移”文两则,其中第一则之标点,注释颇可商榷。兹先将原文依高著标点移录如次: (太宗)至道元年六月,开封府 言:管内十四县,今年二月已前,新 逃人户计二百八十五户。乞差官与令 佐检校,及遣殿中丞王仲和等十四 人,分行检勘。仍照今年四月已前申 逃,并典卖逃户田土,割税不尽及挟田 诡名,妄破租税,侵耕冒佃侧近佃田, 妄作逃户,并见在户,将名下税物移 在逃户脚下,夹带开破者。并限一 月,许经差去官陈首,仍旧耕佃输税。 并许本村耆保、亲邻、里正、户长、书手 陈首典押。令佐觉察,如有欺敝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押 《宋会要辑稿》 逃户 侵耕 标点 租税 食货 逃人 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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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清铁路收赎及影响
14
作者 韩康康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115-120,共6页
道清铁路是近代英国福公司为外运豫省煤炭而修建的一条铁路。1905年,福公司因铁路费用难以承担,故强迫清政府签订铁路借款合同,将铁路收归国有,但铁路使用及管理权仍操于福公司之手六十年。道清铁路对英国福公司、中国政府以及豫省的发... 道清铁路是近代英国福公司为外运豫省煤炭而修建的一条铁路。1905年,福公司因铁路费用难以承担,故强迫清政府签订铁路借款合同,将铁路收归国有,但铁路使用及管理权仍操于福公司之手六十年。道清铁路对英国福公司、中国政府以及豫省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对地处豫省西北的焦作现代化发展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清铁路 煤炭 福公司 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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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流刑折杖收赎考
15
作者 姜瑞雯 《历史档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0-67,共8页
《大明律》规定,诬轻为重未决者徒、流二刑可以折杖收赎。宣德以后,明朝陆续颁布罚钞赎罪例与收赎则例,以张楷《律条疏议》为代表的律注中对律文规定折杖算法作出变通,孙存、应槚等人在注律时将折杖收赎内容绘成图表。万历年间官方刊行... 《大明律》规定,诬轻为重未决者徒、流二刑可以折杖收赎。宣德以后,明朝陆续颁布罚钞赎罪例与收赎则例,以张楷《律条疏议》为代表的律注中对律文规定折杖算法作出变通,孙存、应槚等人在注律时将折杖收赎内容绘成图表。万历年间官方刊行《大明律附例》及《大明会典》吸收民间律例刊本中的收赎图,图表内容与诬轻为重律文存在分歧。顺治四年(1647)《大清律例》依据律文对收赎图进行修订,使图表内容回归律文本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刑 折杖 诬轻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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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丁戊奇荒期间江南士绅对河南的义赈 被引量:7
16
作者 王林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第12期52-58,共7页
丁戊奇荒期间,江南士绅在华北开展了大规模的义赈活动,尤以河南为重点。他们通过刊印《河南奇荒铁泪图》,借助《申报》大力劝捐,为河南筹集赈银达40余万两。与此同时,数十名江南士绅亲赴豫北、豫西重灾区,采取自筹自办、随查随放等方式... 丁戊奇荒期间,江南士绅在华北开展了大规模的义赈活动,尤以河南为重点。他们通过刊印《河南奇荒铁泪图》,借助《申报》大力劝捐,为河南筹集赈银达40余万两。与此同时,数十名江南士绅亲赴豫北、豫西重灾区,采取自筹自办、随查随放等方式实施赈济,其赈济内容包括查放钱粮、收赎妇幼、周恤寒士、开办粥厂、掩埋尸骨、以工代赈、开办善堂、兴修水利、代置应差车马等。江南士绅在河南的义赈活动历时一年有余,赈济范围达27县,受赈灾民达80余万人,是近代义赈第一次大规模的实践。这次义赈不仅拯救了数十万河南灾民的性命,也引发了近代救荒格局的改变,义赈从此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救荒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丁戊奇荒 江南士绅 河南义赈 查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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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赎刑研究——以刑罚功能为视角 被引量:1
17
作者 杜伟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0年第2期77-81,共5页
古代赎刑,无论是在轻重还是分类方面都存在差异。宋代赎刑在整个赎刑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了适用范围进一步缩小的趋势。宋代货币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繁荣,为赎刑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断代研究的资源。以往学者尚未专门从刑罚功能角... 古代赎刑,无论是在轻重还是分类方面都存在差异。宋代赎刑在整个赎刑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了适用范围进一步缩小的趋势。宋代货币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繁荣,为赎刑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断代研究的资源。以往学者尚未专门从刑罚功能角度审视赎刑制度。以《宋刑统》中之赎刑的规定出发,探寻赎刑之刑罚功能,得出宋代立法者欲通过赎刑从四个方面调节社会关系之结论。宋代赎刑规定不仅仅是对特权的维护,还具有进步价值,如"疑罪从赎"体现了在侦察手段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对于"疑狱"处理的审慎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刑统 刑罚功能 取荫 “疑狱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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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縻子案”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赦幼”原则的限度——基于法律文本与司法实践的分析 被引量:1
18
作者 肖鹏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19-128,共10页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减免刑罚,这不仅是基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一客观事实,而且也是基于明德慎罚这一根本性司法原则,并创制了相关制度。《大清律例》中"老小废疾收赎"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减免刑罚的规定...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减免刑罚,这不仅是基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一客观事实,而且也是基于明德慎罚这一根本性司法原则,并创制了相关制度。《大清律例》中"老小废疾收赎"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减免刑罚的规定,在沿用前朝法律的基础上,乾隆时期通过"刘縻子案"创立了新例。新例一方面肯定了雍正时期从"丁乞三仔"案中所确立的十五岁以下犯死罪奏请减等收赎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死者需长于凶手四岁以上,死者理曲逞凶;另一方面将前一个条件适用于十岁以下。从"刘縻子案"可以看出,"赦幼"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应该与"惩恶"权衡考量,并应兼顾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情感与利益,以实现德法并举、明刑弼教和情法平允的法律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刘縻子案”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老小废疾 兼顾“赦幼”与“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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