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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额之酌定:基于诉讼公平的考量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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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毅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46-153,共8页
在损害发生得以证明,但损害大小难以证明或不能证明时,法院若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将不符合诉讼公平的要求。为弥补这种因需完全证明带来的不公平,德日等国家和地区在理论上和立法实践中确立了法官损害赔偿额酌定制度。我国引进该制度... 在损害发生得以证明,但损害大小难以证明或不能证明时,法院若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将不符合诉讼公平的要求。为弥补这种因需完全证明带来的不公平,德日等国家和地区在理论上和立法实践中确立了法官损害赔偿额酌定制度。我国引进该制度时,在理论上应厘清概念的含义应为"损害赔偿额酌定"而非"损害赔偿额认定"。在实践中,应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要件,并采取合理的酌定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酌定 证明度减轻 诉讼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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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污染案件中主体诉权、责任主体、因果关系的认定及损害赔偿额的酌定——栾树海等21人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评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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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彤 张昕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0期91-96,共6页
本文基于首例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判的"康菲"案基本事实及法院裁判理由,全面分析了该案的重要意义及所涉关键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海洋污染案件中养殖户索赔权利的认定、海上污染案件中"污染者"的确定、因果关系的认... 本文基于首例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判的"康菲"案基本事实及法院裁判理由,全面分析了该案的重要意义及所涉关键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海洋污染案件中养殖户索赔权利的认定、海上污染案件中"污染者"的确定、因果关系的认定及海上污染案件中损害赔偿额的酌定四个问题。本文指出,对于养殖户索赔权利的认定问题,尽管相关法律有证件要求,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不宜将是否具备相关证件作为养殖户行使索赔权的必要条件,而应以养殖行为是否实质获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作为评判标准。对于"单一污染源多重主体架构"情形下"污染者"的确定问题,应以是否实际开启、控制污染源并从中获利为标准,结合当事人间合同约定、特别法规规定、有权机关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查认定。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不宜将环境污染案件法定的因果关系举证倒置作绝对化理解,而应按照"初步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次序,并充分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认定因果关系是否成立。对于损害赔偿额的酌定问题,考虑到在海上污染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存在较大困难,可以本着诉讼经济原则,结合比较法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作法,对我国侵权法中财产侵权损害的条文进行适当解释,赋予人民法院在难以通过鉴定确定赔偿数额时,根据有权机关监测报告、行政赔偿补偿标准等证据酌定损害赔偿额的权限,避免受污染者仅因损害赔偿额举证不足而败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污染案件 康菲案 索赔权利 责任主体 因果关系 损害赔偿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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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损害赔偿额之酌定时的举证责任减轻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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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学在 阮崇翔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38-47,共10页
近年来,我国立法部门根据司法实践中的需求,在部分民事实体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设立了符合本法特性的损害赔偿酌定制度,但对其性质的争议尚未有定论。从举证责任减轻的角度来评价损害赔偿额之酌定更符合其制度之设立目的,举证责任减轻本... 近年来,我国立法部门根据司法实践中的需求,在部分民事实体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设立了符合本法特性的损害赔偿酌定制度,但对其性质的争议尚未有定论。从举证责任减轻的角度来评价损害赔偿额之酌定更符合其制度之设立目的,举证责任减轻本身突破了传统举证责任分配的束缚,针对于传统举证责任分配的缺陷进行了完善与补足,形成了传统举证责任为原则、举证责任减轻为例外的二元制举证规范。将损害赔偿额酌定制度带入举证责任减轻理论范畴内探讨,有利于在《民事诉讼法》中建立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损害赔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 损害赔偿酌定 证明困难 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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