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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商平台恶意投诉的构成分析与规制创新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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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颖
刘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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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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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应用法学》
2020年第6期17-30,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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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恶意投诉给电商平台运营秩序和治理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法律层面的应对机制失灵。有效之策应以厘清恶意投诉的要件体系为起点,明确合格有效的通知,界分错误通知与恶意通知;鼓励电商平台对权利人依诚信分层、按权利属性分设不同的通知要求和审查标准;引入以交纳保证金、冻结货款、申请行为保全等为内容的正反向担保机制;赋予法院在举证责任分配、惩罚性赔偿计算上的自由裁量空间。更进一步,在《民法典》与《电子商务法》的相互检视中,完成对“通知—删除”规则的误区释疑和内涵重述,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应包括作为与不作为、“等待期”可因个案有长短伸缩等,以期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程式进行系统性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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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恶意投诉
错误通知
分层机制
担保与反担保
“通知—删除”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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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alicious complaint
wrong notification
layered mechanism
guarantee and counter guarantee
notice and take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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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29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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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的变革与重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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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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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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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8-2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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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在确立之初曾掀起了适用高潮,但其适用现状不容乐观,总体来看其预期作用并未能得到充分展示。制度设立具有的或多或少的被动性及指导思想的理想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诉前禁令适用的混乱状况。当前知识产权制度仍处于持续变革中,层出不穷的技术创新对既有知识产权制度形成了较大冲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仍有可能扩充,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的变革与重构已经迫在眉睫。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要树立"效率优先"的理念,减轻申请人的证明义务和法院的审查责任,重构担保与反担保制度,将是否作出诉前禁令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让当事人的意志与利益在诉前禁令制度中发挥一定的作用,积极扩展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适用的新空间,适当兼顾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利益的平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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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
担保与反担保
效率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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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e-trial injunction in IP litigation
guarantee and counter guarantee
efficiency goes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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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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