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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实践评析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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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庆麟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3-155,共13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渊源于国际商事仲裁,其目的在于避免此类争端解决的政治化。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中逐渐显现出若干缺陷,国际社会为此进行了大量探讨并提出若干改革建议。欧盟在拥有调整直接投资的专属权能后,对投资者...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渊源于国际商事仲裁,其目的在于避免此类争端解决的政治化。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中逐渐显现出若干缺陷,国际社会为此进行了大量探讨并提出若干改革建议。欧盟在拥有调整直接投资的专属权能后,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给予较多的关注,在其投资协定谈判实践中逐步提出关于该机制的改革建议。《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投资章节草案是目前最为激进的改革方案,它引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元素,将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从仲裁推入诉讼,以期消除该机制存在的缺陷,追求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公共利益 国际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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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新发展 被引量:15
2
作者 廖凡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200-208,共9页
顺应国际投资格局及规则的演变,《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投资章节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的设计上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若干细节上体现出对东道国主权权益的适当关切,包括启动投资仲裁的限制、仲裁员选任的要求、赔... 顺应国际投资格局及规则的演变,《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投资章节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的设计上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若干细节上体现出对东道国主权权益的适当关切,包括启动投资仲裁的限制、仲裁员选任的要求、赔偿范围和费用承担的规定以及其他章节中的相关例外条款等。尽管如此,ISDS机制向投资者倾斜的主基调并未改变,表现在上诉机制依然缺位、"岔路口"条款设置不够彻底、可供投资者选择的仲裁机构和规则更加多样化,以及ISDS仲裁裁决的执行同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相挂钩等。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发达国家投资者利用国际仲裁挑战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规制权,仍将是ISDS机制运行中的"主旋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自由贸易协定 TPP I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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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规则中的国家规制权研究 被引量:13
3
作者 董静然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02-113,共12页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过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损害了东道国对其公共利益的规制权,这是国际投资规则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家规制权的理论既根植于国家主权理论之中,又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密不可分。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下,国家规...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过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损害了东道国对其公共利益的规制权,这是国际投资规则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家规制权的理论既根植于国家主权理论之中,又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密不可分。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下,国家规制权受到限制,这既有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着模糊性的原因,也是由于双边或区域协定中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着某些固有缺陷所导致。目前,美国和欧盟已经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对如何维护国家规制权,有了一些重要的变革。中国应该积极研究欧美国家对国际投资规则的新变革,从而使中国在国际投资协定谈判过程中,更有利地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切实维护国家规制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家规制权 新型国际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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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多边投资法院:动因、可行性及挑战 被引量:12
4
作者 邓婷婷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62-72,共11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激烈的批评与争论。欧盟的多边投资法院(MIC)是针对现有ISDS机制的系统性缺陷提出的最彻底的改革方案。从其制度安排来看,MIC更能确保裁决的一致性与正确性、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与...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激烈的批评与争论。欧盟的多边投资法院(MIC)是针对现有ISDS机制的系统性缺陷提出的最彻底的改革方案。从其制度安排来看,MIC更能确保裁决的一致性与正确性、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以及节约案件审理的时间与费用。然而,MIC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以及各方对ISDS机制改革的深刻分歧使得建立MIC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应当抓住ISDS机制多边化改革的契机,参与MIC谈判,为将来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多边投资法院 投资法庭制度 中欧双边投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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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国对外投资风险——通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案件的角度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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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慧敏 王宇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03-112,共10页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海外投资风险也随之加大,对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日益重要。国际投资协定及其框架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已经逐渐成为保护投资者海外资产的主要工具之一。本文通过回顾ISDS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并且利用ISDS仲裁案件数据库,研究了影响ISDS案件发生的因素。本文发现,中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分布于ISDS案件高发的行业和地区,面临的海外投资风险较大。回归分析表明,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人均国民收入越低以及政治环境越差,就越容易发生ISDS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对外直接投资 国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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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上诉机制改革新动向及中国因应 被引量:2
6
作者 王丹 刘敬东 《海峡法学》 2023年第1期78-85,共8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其裁决不一致和缺乏纠错机制、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缺失、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和国内规制权等固有缺陷引发各界诟病。为克服ISDS机制上述弊端,各界...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其裁决不一致和缺乏纠错机制、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缺失、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和国内规制权等固有缺陷引发各界诟病。为克服ISDS机制上述弊端,各界将建立ISDS上诉机制作为主要改革方向,主要有:国际投资法院上诉机制、常设多边上诉机制、特设上诉机制等三种方案。这三种方案在性质特征、主要内容、优缺点、可实现性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我国应基于“双重大国”身份以及缔约、仲裁实践,积极利用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的平台推动常设多边上诉机制,并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常设上诉机制,为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上诉机制 路”投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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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ISDS机制适用问题 被引量:6
7
作者 齐静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12-118,共7页
国际投资关系中必然包含知识产权要素,知识产权财产化使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从传统的国际知识产权法提高到国际投资财产权利保护的标准。绝大多数国际投资协议(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简称IIAs)都明确将知识产权视为... 国际投资关系中必然包含知识产权要素,知识产权财产化使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从传统的国际知识产权法提高到国际投资财产权利保护的标准。绝大多数国际投资协议(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简称IIAs)都明确将知识产权视为投资予以保护,并为知识产权人提供了可以利用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简称ISDS)。知识产权人,同时也是海外投资者,可以根据所属国缔结的IIAs,在符合ISDS机制适用的条件下,就知识产权纠纷向东道国政府直接提起仲裁。知识产权投资人受到保护的范围完全取决于IIAs中关于对投资保护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公正待遇等具体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投资 国际投资协议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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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新趋势与中国的应对方略 被引量:1
8
作者 文洋 《东北亚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1-35,127,共16页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世界政治经济与生产格局深度调整,触发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与重构。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大型区域协定规则制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外资安全审查、数字领域投资治理以及可持续发展。国际投资规则的...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世界政治经济与生产格局深度调整,触发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与重构。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大型区域协定规则制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外资安全审查、数字领域投资治理以及可持续发展。国际投资规则的变化有着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动因,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重组、国际投资格局变化、西方技术民族主义盛行、数字经济治理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都影响着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变革。参与国际投资规则构建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中国需要加强国内规制建设、扩大内外投资市场空间、构筑投资协定伙伴网络、提高议题设置能力以争取规则制定话语权,在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外资安全审查协调、数字经济领域投资治理、可持续发展导向方面积极作为,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全球投资治理提出具有“全球价值”的“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 投资规则 全球投资治理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外资安全审查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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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S机制中强制调解的制度构建与中国因应
9
作者 邓婷婷 王文斐 《民间法》 2023年第2期36-51,共16页
由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面临合法性危机,国际社会开始通过强化调解等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对其进行改革。近年来,各方更是试图通过在国际投资协定(I... 由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面临合法性危机,国际社会开始通过强化调解等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对其进行改革。近年来,各方更是试图通过在国际投资协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IIAs)中规定强制调解以充分发挥调解的价值。根据现有IIAs的规定,ISDS机制中强制调解仍面临对调解的模式规定不统一、与仲裁的衔接程序混乱、调解员规则不完善以及调解协议缺乏执行力等挑战。因此,应当从明确强制调解的模式、厘清仲裁与强制调解的关系、制定详细的调解员规则、建立强制调解协议的执行程序等方面对强制调解进行制度构建,从而真正发挥调解在投资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强制调解有助于维护长期关系,给予争端方高度灵活性和自主权,符合我国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利益需求。我国应当在IIAs谈判中研究制定强制调解规则范本,并积极参与关于强制调解的多边讨论。与此同时,注重投资调解机构建设和调解员的人才培养,也能为未来我国在ISDS机制中运用调解提供充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强制调解 调解协议 多元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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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作为争端解决机制的替代:投资者-国家争端预防机制及其实现路径
10
作者 张正怡 《国际经贸探索》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95-106,共12页
随着多边投资改革的深入推进,投资争端预防机制被作为可选择的建议方案用于改善传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成为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制度规范设计。面对投资者-国家争端预防机制,我国应分别从国内法与国际法层面完善制度构建与实践平台,... 随着多边投资改革的深入推进,投资争端预防机制被作为可选择的建议方案用于改善传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成为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制度规范设计。面对投资者-国家争端预防机制,我国应分别从国内法与国际法层面完善制度构建与实践平台,结合我国实际并合理借鉴域外经验,推动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向沟通机制转变,在国际投资条约中增强对话机制,为投资争端预防机制的落地与实施创造良好的适用空间,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中积极倡导和运用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端预防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多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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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善意原则在投资仲裁中的适用
11
作者 张庆麟 黄幽梦 《民间法》 2023年第2期3-17,共15页
投资者和东道国间司法与程序权利的不平衡广受关注,投资仲裁机制正遭遇“合法性危机”。实践中既有仲裁庭频繁适用善意的一般法律原则再平衡投资者和东道国利益,也有在国际投资协定和仲裁程序规则中规定善意原则及其衍生规则,它们共同... 投资者和东道国间司法与程序权利的不平衡广受关注,投资仲裁机制正遭遇“合法性危机”。实践中既有仲裁庭频繁适用善意的一般法律原则再平衡投资者和东道国利益,也有在国际投资协定和仲裁程序规则中规定善意原则及其衍生规则,它们共同成为投资仲裁改革的新趋势之一。善意原则在投资仲裁中的适用体现于:投资仲裁适用范围排除滥用权利型条约挑选,重复性申诉,欺诈、腐败或其他滥用程序行为;细化等待期内善意协商和东道国当地救济的投资仲裁先决条件;指导投资仲裁规则完善,要求争端方善意使用投资仲裁机制,设置并完善快速审理程序。善意原则在投资仲裁中的适用意味着投资仲裁机制正走向文明。中国应密切关注且支持相关做法,积极参与并推进投资仲裁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原则 投资仲裁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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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S变革之常设上诉机制:困境、价值与路径选择 被引量:3
12
作者 刘瑛 朱竹露 《法治社会》 2020年第5期23-35,共13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目前正遭受合法性危机,建立常设上诉机制是ISDS机制改革的重要对策。上诉机制的常设性、独立性和纠偏性有助于解决ISDS机制下仲裁员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裁决不一致、缺乏控制机制的问题,还有利于促进裁决...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目前正遭受合法性危机,建立常设上诉机制是ISDS机制改革的重要对策。上诉机制的常设性、独立性和纠偏性有助于解决ISDS机制下仲裁员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裁决不一致、缺乏控制机制的问题,还有利于促进裁决一致性和准确性的统一。ISDS机制诸多问题均归因于投资仲裁的专案性特征,在常设上诉机制的改革方向下应坚持多边框架,既可以选择独立上诉机构作为现有仲裁制度的补充,也可以选择内设二级上诉机构的多边投资法院,而后者是更为系统和彻底的改革方案。无论选择何种路径,其作用的发挥仍将依赖于改革框架内具体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这将是进一步深化ISDS改革的关键所在。时值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入关键冲刺期,我国应坚持多边常设上诉机制的改革方向,可以选择加入欧盟主导的多边投资法院路径作为突破口,积极探寻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最佳程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常设上诉机制 多边投资法院 多边上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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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裁决不一致性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 被引量:1
13
作者 李凤宁 李明义 《政法学刊》 2018年第2期49-56,共8页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内出现了裁决不一致性危机,引发了公众对国际投资仲裁合法性的质疑。裁决不一致性危机的产生既与缺乏统一的国际投资立法和投资争议解决机构密切相关,也是现行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缺陷造成的。由于国际...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内出现了裁决不一致性危机,引发了公众对国际投资仲裁合法性的质疑。裁决不一致性危机的产生既与缺乏统一的国际投资立法和投资争议解决机构密切相关,也是现行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缺陷造成的。由于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可以通过制衡仲裁庭造法活动以及进一步硬化软先例来促进投资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因此成为解决裁决不一致性危机的重要手段。美国和ICSID等对上诉机制的建立提出了一些构想但未能得到实施,欧盟却通过与加拿大、越南缔结贸易投资协定的方式,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了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但是欧盟这一多重并行的上诉模式又可能在上诉层面上带来了新的裁决不一致问题,因此理想的途径是建立独立的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或者国际投资法院,这将彻底解决投资裁决的不一致性危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决不致性 国际投资仲裁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上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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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与中国应对
14
作者 马志强 董嘉旎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8期82-86,共5页
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数量的激增,提交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中投资仲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也在不断遭到各国的质疑。为了追求各自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最大利益,站在各自的立场,... 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数量的激增,提交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中投资仲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也在不断遭到各国的质疑。为了追求各自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最大利益,站在各自的立场,各国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其核心是上诉机制是否构建问题。作为资本输入与输出双向投资大国,中国应积极参与到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之中,提出中国方案,借鉴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上诉机构来构建“初审仲裁+上诉机制”的解决路径,在不同改革方案之间发挥大国协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常设上诉机构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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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不可持续政治经济学 被引量:1
15
作者 维拉·韦格曼 大卫·霍尔 +1 位作者 毕占方(译) 王秋蕾(审校) 《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 2021年第3期69-87,共19页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曾经旨在保护北方国家的公司免受南方国家的征收②。自2000年以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已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对付北方国家。针对这些国家的国有化和再市政化,以及这些国家出台的威胁商业利益的环境或社会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曾经旨在保护北方国家的公司免受南方国家的征收②。自2000年以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已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对付北方国家。针对这些国家的国有化和再市政化,以及这些国家出台的威胁商业利益的环境或社会服务监管等政策决定,通过该机制来索取赔偿或者对上述政策进行限制。社会运动和政府都抵制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尽管跨国公司掌握着权力,但当下的全球趋势是将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排除在新的投资条约之外。本文的目的是对支持和质疑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条约中作用的过程进行政治经济分析,该过程包括国家、次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活动。对于随后的争端则是从全球化主权的后殖民主义矛盾,以及对公共部门的作用和气候变化政策的持续争论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条约 补偿 能源宪章条约 环境法规 全球化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市政化 国有化 民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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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 被引量:1
16
作者 孙继刚 《法治社会》 2021年第1期88-97,共10页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目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三大核心原则——公平性、协调性和持续性上的不足。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冲突,是其属性和外部...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目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三大核心原则——公平性、协调性和持续性上的不足。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冲突,是其属性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推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走向更加具有可持续性的道路,未来应当着力探索突破“仲裁”性质的束缚,主动利用国际投资协定完善相关内部制度,并鼓励国际社会在该机制改革上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进而推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朝向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道路前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公平性 协调性 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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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对投资者诉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 被引量:14
17
作者 叶斌 《国际法研究》 2017年第6期115-126,共12页
2016年2月,欧盟与加拿大重新公布《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以全新的投资法院机制取代2014年版本中改良式的投资仲裁机制。这是欧盟对投资者诉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化的最新尝试,在程序规则方面以法院机制为参照,建立包括上诉... 2016年2月,欧盟与加拿大重新公布《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以全新的投资法院机制取代2014年版本中改良式的投资仲裁机制。这是欧盟对投资者诉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化的最新尝试,在程序规则方面以法院机制为参照,建立包括上诉法庭的投资法庭机制。通过比较研究,本文认为《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其特征为磋商机制和提交诉请的程序化,以及法庭组织架构的司法化。在其他法庭审理程序方面,《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仍然是对仲裁机制的改良。从法庭成员的非专职性、上诉庭组织方案的待定、以及《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需要借助《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这些外部机制的支持和执行来看,《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建立的投资法院机制并非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机制,而是投资仲裁机制与法院机制的混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投资法庭制度 司法化 《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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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ISDS机制:欧盟方案与中国选择 被引量:4
18
作者 桑远棵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6-73,共8页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规制权与推动ISDS机制的欧洲化改造,最终提升欧盟在国际投资治理领域的话语权。有别于欧盟,中国在ISDS机制上的基本立场应更加侧重于对本国投资者在欧盟投资利益的保护,因此在ISDS机制的具体设计上不宜照搬欧盟的投资法庭机制,一方面应对其部分组成事项进行优化,另一方面也应适当保留国际投资仲裁的部分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法庭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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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角色转变 被引量:2
19
作者 邓婷婷 屈丹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65-80,共16页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 晚近以来,各国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定(IIAs)创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律化。在传统ISDS机制中,国家与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且投资者独占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的权利,而国家只能被动地参与仲裁。随着ISDS案件数量的激增,该机制限制国家规制权的趋势也日益显现。为此,一些国家开始通过签订新的IIAs,对ISDS机制进行改革。从近期的条约实践中可以看出,ISDS机制中的国家角色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通过缔约国任命裁判者、缔约国联合发布条约解释以及赋予被告国反请求权等措施,国家主动发挥其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国家在ISDS机制中作用增强带来的影响是多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与全球治理理念相契合,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私人权利遭受侵害。中国作为国际投资身份混同大国,在参与ISDS机制改革时应当注重投资者的保护与国家规制权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国家规制权 可持续发展 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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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际投资仲裁法庭制度的缘起与因应 被引量:31
20
作者 黄世席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62-172,共11页
晚近以来,国际社会不断提出设立国际投资仲裁法庭包括上诉机制的建议。欧盟虽然在《环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投资章节草案以及与加拿大、越南缔结的贸易协定中都规定了组建国际投资仲裁法庭的具体条款,包括初审法庭和上诉法庭的组... 晚近以来,国际社会不断提出设立国际投资仲裁法庭包括上诉机制的建议。欧盟虽然在《环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投资章节草案以及与加拿大、越南缔结的贸易协定中都规定了组建国际投资仲裁法庭的具体条款,包括初审法庭和上诉法庭的组成、成员的任命、道德准则等内容,但是在法庭组织性质、成员任职资格、缔约方管制权、裁决性质以及执行等方面仍然有不同意见。因为同属专业仲裁,国际体育仲裁在强制性、法律适用和管理集中性等方面可以为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提供借鉴。尽管如此,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不能单独进行,必须在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保障平衡东道国和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对整个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实体条款进行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法庭 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协定 国际体育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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