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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留置权限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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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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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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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56-5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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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项目"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建构研究"(2011QY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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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物权法》设立和明确了一些重要的物权法律制度,其中对于留置权法律制度,《物权法》改变以往的法定原则,扩大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建立了商事留置权制度,明确了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的原则,这对保证经济生活中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留置权是否应受某种限制这一问题,学界一直存有很大的争议。因此,有必要结合国外立法对留置权限制的相关规定,从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出发,从留置权的设定、标的物的限制等方面对留置权成立的限制及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结合实务对留置权限制的操作规则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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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留置权
成立要件
成立限制
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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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en
factors for establishment
limitation to establishment
practical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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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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