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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保护法益的反思与不可谋私利性说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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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智奕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59-65,共7页
界定受贿犯罪保护的法益,应当既能与立法中受贿犯罪的相关规定协调,也能契合我国刑事政策的导向。而廉洁性说、公正性说与不可收买性说,由于预先设立了固有立场,因而解读受贿犯罪构成要件时无法脱离钱权交易的框架,未能准确把握受贿犯... 界定受贿犯罪保护的法益,应当既能与立法中受贿犯罪的相关规定协调,也能契合我国刑事政策的导向。而廉洁性说、公正性说与不可收买性说,由于预先设立了固有立场,因而解读受贿犯罪构成要件时无法脱离钱权交易的框架,未能准确把握受贿犯罪的本质,导致解释受贿犯罪的相关样态,以及既遂和数额界定等问题上出现诸多不协调之处;同时,无法将感情投资这一隐蔽性极强的方式入罪,也与刑事政策导向有所偏离。不可谋私利性说能够突破对价关系的框架,准确把握受贿犯罪不法的本质,因此不仅用于解读受贿犯罪相关规定更为合理,也能将感情投资纳入惩罚范围,是更具优势的保护法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犯罪 廉洁性 公正 不可收买 不可谋私利
原文传递
受贿罪的法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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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裕飞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30-33,共4页
关于何为受贿罪的法益,存在“不可收买性”说和“公正性”说之对立,“廉洁性”说为我国目前的通说,“公正性”说和“廉洁性”说均存在问题,当以“不可收买性”说为基本立场,从受贿者角度出发,将受贿罪法益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 关于何为受贿罪的法益,存在“不可收买性”说和“公正性”说之对立,“廉洁性”说为我国目前的通说,“公正性”说和“廉洁性”说均存在问题,当以“不可收买性”说为基本立场,从受贿者角度出发,将受贿罪法益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出卖性,这一表述契合受贿罪权钱交易之本质,能合理解释事后受贿、斡旋受贿行为何以成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法益 不可收买 公正 廉洁性 不可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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