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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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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作》 2003年第2期11-15,共5页
关键词 内蒙古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人物介绍 常务委员会主任 自治区主席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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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的概念、特征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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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仁明 《秘书》 1996年第6期35-37,共3页
读了《秘书》1995年第9期《议案的概念、作用和特性》一文后,很有启发。但觉美中不足的是,由于作者依据的仅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议案”这一文种的规定,通篇行文局限于“政府议案”,而政府仅为提出议案的法定主体之... 读了《秘书》1995年第9期《议案的概念、作用和特性》一文后,很有启发。但觉美中不足的是,由于作者依据的仅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议案”这一文种的规定,通篇行文局限于“政府议案”,而政府仅为提出议案的法定主体之一,以此为“议案”定义,未免以偏概全。在此,笔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就议案的概念、特征及处理谈些粗浅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提出议案 人民代表大代表 专门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会全体 主席团 常务委员会主任 地方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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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 勿庸置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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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钐伟 《人大研究》 1999年第11期21-22,共2页
关键词 人大监督 人大常委主任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司法机关 监督条例 常务委员会主任 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提前介入 人民代表大制度 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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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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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月刊》 1998年第10期25-26,共2页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上海市罢免和...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三条修改为:“全国和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代表 罢免要求 市人民代表大 县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会主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本级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罢免案 原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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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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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月刊》 1998年第10期27-30,共4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和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三条 全国和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本级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代表 县人民代表大 市人民代表大 代表候选人名单 常务委员会主任 罢免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主席团 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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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议案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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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方忠 《档案》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35-36,共2页
关键词 提出议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主席团 专门委员会 本级人民代表大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常务委员会主任 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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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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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迎军 《河北法学》 1986年第6期17-21,26,共6页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 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起草地方性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 制定程序 提出议案 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常委 自治区 组成人员 直辖市 常务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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