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8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重大责任事故罪自首认定刍议 被引量:2
1
作者 周峰 赵俊甫 《人民司法》 2012年第3期21-25,共5页
随着社会生产、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化,业务过失犯罪的发生频度越来越高,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其中尤以责任事故类犯罪为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中,集中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 随着社会生产、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化,业务过失犯罪的发生频度越来越高,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其中尤以责任事故类犯罪为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中,集中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一系列责任事故犯罪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责任事故 自首认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业务过失犯 大型群众性活动 危险物品肇事
原文传递
增设建筑工程偷工减料罪之建议 被引量:4
2
作者 刘茵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67-70,共4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造成的,刑法只是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结果后的相关责任人,却对造成重大事故根源的"偷工减料"行为没有给予相应的处罚。只要工程不坍塌或不报废,机械设备不毁坏,人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造成的,刑法只是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结果后的相关责任人,却对造成重大事故根源的"偷工减料"行为没有给予相应的处罚。只要工程不坍塌或不报废,机械设备不毁坏,人员不伤亡,即使有重大质量问题也无法依据刑法定罪处罚。增设工程偷工减料罪的意义就在于规范建筑市场,从根源上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偷工减料 工程质量
下载PDF
从“身份”到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个解释问题 被引量:4
3
作者 曲新久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7期5-11,共7页
刑法术语与日常术语不同,不能将日常用语直接等同于刑法术语所表达的规范术语。不仅如此,同样的文字用语,因为法律目的和语境不同,在不同的法律乃至于同一部法律当中必须赋予其不同的含义,从而成为包含着不同意义的法规范概念。犯罪主... 刑法术语与日常术语不同,不能将日常用语直接等同于刑法术语所表达的规范术语。不仅如此,同样的文字用语,因为法律目的和语境不同,在不同的法律乃至于同一部法律当中必须赋予其不同的含义,从而成为包含着不同意义的法规范概念。犯罪主体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构成要件,刑事司法应当实现从"身份"到行为的观念转变。因此,应当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之中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解释为"建设者、设计者、施工者、工程监理者",据此,行为人的身份是单位还是个人,不影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身份 行为
原文传递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中的疑难问题 被引量:4
4
作者 刘志伟 王晶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年第6期45-51,共7页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要件 刑法 司法实务 惩治 适用 疑难问题 规定 案件
原文传递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相关问题探讨 被引量:2
5
作者 张明生 张清鸿 王宏斌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2期14-15,19,共3页
新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新增设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对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造成巨大损失。本文就此作一探讨。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法意义近来发生的数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举国关注的重庆綦江县人行彩虹桥整体垮塌事件只是其中的一例。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几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标准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直接责任人员 工程质量事故 新刑法
下载PDF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6
作者 吴华清 《检察实践》 2004年第4期2-4,26,共4页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认定 刑法 第137条 构成
下载PDF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若干问题辨析 被引量:3
7
作者 王守俊 《建筑经济》 2010年第2期93-96,共4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合法成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该罪在认定上要注意与一般工程安全事故、重大责任...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合法成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该罪在认定上要注意与一般工程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相似情况的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客体 客观要件 主体 认定
原文传递
“两高”关于生产安全刑事案件 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解读
8
作者 吴荣良 张程源 《上海安全生产》 2023年第3期23-26,共4页
《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了生产安全领域的刑事责任,主要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 《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了生产安全领域的刑事责任,主要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刑事责任 冒险作业 司法解释 危险物品肇事
原文传递
法院变更起诉罪名之实证分析 被引量:2
9
作者 陈瑞华 《判例与研究》 2002年第2期3-15,共13页
1999年4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綦江“虹桥”跨塌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作为被告人之一的赵祥忠被判决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而此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的起诉书,则指控他犯有玩忽职守罪。法院经审理认定,“检察... 1999年4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綦江“虹桥”跨塌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作为被告人之一的赵祥忠被判决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而此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的起诉书,则指控他犯有玩忽职守罪。法院经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赵祥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其犯有玩忽职守罪不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起诉书 法院 玩忽职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审理 被告人 判决 重庆 变更
下载PDF
虹桥垮塌案几个问题的评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刘宪权 阮传胜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0期57-59,共3页
关键词 单位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行为 玩忽职守 现行刑法 刑法定原则 不正当利益 虹桥 重庆市 几个问题
原文传递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被引量:2
11
作者 吴占英 《孝感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63-67,共5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现行刑法新增加的罪名。文章就增设本罪的必要性、本罪的构成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工程质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刑法 构成特征 区分界限 建筑工程
下载PDF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若干疑难问题 被引量:2
12
作者 沈新康 曹坚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1期101-106,共6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一种 ,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有较大难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含义、该罪的犯罪主体及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含义及犯罪结果等问题。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主体 结果 工程质量标准 刑法 中国
下载PDF
论重大责任事故罪
13
作者 尉文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5-8,共4页
一、本罪概念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关键词 重大责任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违章冒险作业 主体 违反规章 其他严重后果 交通肇事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
下载PDF
“豆腐渣”工程的法律透析
14
作者 随庆军 《中国市场》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6期54-55,共2页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配件 其他危险方法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国家规定 重大安全事故 单位受贿 行贿 贿赂 行政执法人员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 豆腐渣
下载PDF
关于单位犯罪中的几个问题
15
作者 任全胜 《法律适用》 1998年第5期41-43,共3页
关键词 单位犯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增值税专用发票 刑法 谋取不正当利益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主体 判处罚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
原文传递
虹桥垮塌案的刑法思考 被引量:1
16
作者 许务民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45-47,5,共4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因綦江虹桥垮塌造成的两起刑事案件,先后两次分别公开庭审后,于1999年4月3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13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此案是建国以来桥梁建筑史上罕见的大惨案,造成死...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因綦江虹桥垮塌造成的两起刑事案件,先后两次分别公开庭审后,于1999年4月3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13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此案是建国以来桥梁建筑史上罕见的大惨案,造成死亡人数40人之多,因而催人泪下、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玩忽职守 审判委员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有期徒刑 被告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辩护律师 行贿 合议庭 新刑法
原文传递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1
17
作者 袁力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3年第4期124-125,共2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立法缺陷,影响到实践中对该类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打击,文章建议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修改为"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将结...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立法缺陷,影响到实践中对该类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打击,文章建议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修改为"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将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同时增加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扩大刑法的规制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质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客观方面 立法完善
下载PDF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过失危险犯研究 被引量:1
18
作者 刘媛姣 《普洱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59-61,共3页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的质量安全隐患突显,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为实害犯已不能满足严峻形势的需要,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增设此罪的过失危险犯,其主观心态为故意违法、过失致害,客观表现为具体的高度危险结果,建议在原有罪名...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的质量安全隐患突显,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为实害犯已不能满足严峻形势的需要,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增设此罪的过失危险犯,其主观心态为故意违法、过失致害,客观表现为具体的高度危险结果,建议在原有罪名上进行法条设计,对危险犯和实害犯采取不同的刑罚幅度并对单位和个人予以双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过失危险犯 危险结果
下载PDF
工程监理人员应守住的法律底线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运龙 《建设监理》 2018年第1期64-66,共3页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如何将建筑行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须全体工程建设参与人员共同努力。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法规进行了对比分析,并针对监理...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如何将建筑行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须全体工程建设参与人员共同努力。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法规进行了对比分析,并针对监理安全履责谈了几点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刑法定原则 刑事责任 监理人员 法律底线
下载PDF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探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毕志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41-48,共8页
因现行刑法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规定过于概括 ,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探讨。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只能限于特定单位 ;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 因现行刑法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规定过于概括 ,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探讨。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只能限于特定单位 ;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 ;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行刑法 过失 客观要件 构成 过形式 国家 概括 探析 角度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