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的重构——以宪法第51条为中心 被引量:4
1
作者 夏新华 吴青山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5-29,共5页
保护宪法权利是现代宪法的基础,而限制宪法权利又被认为是现代宪法之公理。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是一典型的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该条款初步划定了宪法权利的基本界限,在防止宪法自由和权利的滥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 保护宪法权利是现代宪法的基础,而限制宪法权利又被认为是现代宪法之公理。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是一典型的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该条款初步划定了宪法权利的基本界限,在防止宪法自由和权利的滥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了我国宪法权利保护的落空。为此,需要对该条款设置程序性限制、限制的限制、权利救济机制等内容,以防止宪法权利限制性条款的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51 宪法权利 权利保障
下载PDF
论我国基本权利限制制度的发展——我国《宪法》第51条与德国《基本法》第19条之比较 被引量:21
2
作者 石文龙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61-174,共14页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并不绝对,权利的行使往往存在具体的限制。现代法治对权利限制的要求是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须有个合理的度,即对权利的限制必须合法、合理。本文以我国《宪法》第51条与德国《基本法》第51条的比较分析为视角,就基本权...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并不绝对,权利的行使往往存在具体的限制。现代法治对权利限制的要求是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须有个合理的度,即对权利的限制必须合法、合理。本文以我国《宪法》第51条与德国《基本法》第51条的比较分析为视角,就基本权利限制问题展开论述。与我国《宪法》第51条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相比,德国《基本法》第19条的内容更加详尽、全面,值得借鉴。我国《宪法》第51条在立法上存在观念、方法等方面的误区,为此,需要加强基本权利合理限制理论的建构,以丰富、发展《宪法》第51条,完善我国关于权利限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限制 德国《基本法》19 我国宪法51 比较分析
原文传递
宪法基本权利限制条款权利保障功能之解释与适用——兼论对新兴基本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被引量:20
3
作者 王进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88-102,共15页
我国《宪法》第51条通常被认为是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条款,在以司法援用为主的实践中,司法者往往着眼于为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寻求正当性,而易忽视其权利保障的面向。通过运用文义分析与体系解释,剖析该条款所蕴含的对基本权利的补充... 我国《宪法》第51条通常被认为是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条款,在以司法援用为主的实践中,司法者往往着眼于为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寻求正当性,而易忽视其权利保障的面向。通过运用文义分析与体系解释,剖析该条款所蕴含的对基本权利的补充与创新双重功能,指陈其较之宪法人权条款,更能担当作为包括新兴基本权利在内的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的法源角色。通过对中德两国宪法相关条款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探讨在司法适用中发挥该条款权利保障功能的思维模式。基于宪法释义学的分析,主张激活该条款的权利补充与创新功能,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新兴基本权利的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限制 宪法51 《德国基本法》 未列举权利 新兴基本权利
下载PDF
中国宪法上基本权利法律保留的生成与构造 被引量:5
4
作者 陈鹏 《中国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19-138,202,共21页
基本权利法律保留不是对行政权的限制,而是对立法权的指示和约束。从宪法功能的转型、宪法文本的形成与演进、宪法实施机制的发展来看,应当从规范的层面检视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法律保留。宪法文本确立了差异化法律保留的体系,包... 基本权利法律保留不是对行政权的限制,而是对立法权的指示和约束。从宪法功能的转型、宪法文本的形成与演进、宪法实施机制的发展来看,应当从规范的层面检视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法律保留。宪法文本确立了差异化法律保留的体系,包括简单法律保留、特别法律保留、无法律保留、内容形成保留以及财产权条款的特殊情形。制宪史表明,《宪法》第51条并不阻碍差异化法律保留的成立。《宪法》第51条设定的无法律保留的基本权利的限制事由可以被限缩解释,从而既能适用于附带简单法律保留及特别法律保留的基本权利,又能彰显差异化保留的规范意义。差异化法律保留亦可为解决基本权利冲突、区分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基准提供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法律保留 宪法51 基本权利冲突 合宪性审查
原文传递
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的限制与“限制”的规范——对我国《宪法》第51条的研究 被引量:8
5
作者 石文龙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67-77,共11页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了这一条款。宪法第51条的由来与苏联宪法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关系,该条的出台...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了这一条款。宪法第51条的由来与苏联宪法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关系,该条的出台是对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的反思,也是对十年"文革"的总结与反思。在社会转型时期,这一条款的原意已经发生了变化。鉴于我国的社会现实,并顺应我国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应当以"为保障而限制"提炼与概括《宪法》第51条的完整内涵。这一条款在我国宪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是研究宪法权利所不能绕过、不能跨越的重要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51 基本内涵 地位与作用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