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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两国违宪审查模式之比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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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虹 陈党 《学习论坛》 2003年第3期45-48,共4页
美国和法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成因、主体、方式、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前者由普通法院负责 ,注重于事后的具体的案件审查 ,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 ,属于“公民权利保障型”违宪审查模式 ;后者则由专门机关负责 ,... 美国和法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成因、主体、方式、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前者由普通法院负责 ,注重于事后的具体的案件审查 ,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 ,属于“公民权利保障型”违宪审查模式 ;后者则由专门机关负责 ,注重于事前的抽象的原则审查 ,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宪法秩序 ,属于“宪法秩序保障型”违宪审查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宪审查模式 公民权利保障型 宪法秩序保障型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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