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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 被引量:153
1
作者 周永坤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20-28,共9页
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已成为世界性的一项宪政惯例。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是落实基本权利的必然产物,是维护人民主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文章认为我国现在已基本具备了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效力的主客观... 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已成为世界性的一项宪政惯例。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是落实基本权利的必然产物,是维护人民主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文章认为我国现在已基本具备了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效力的主客观条件,特别是法律条件;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具有现行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充分依据;我国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应走“先公后私、先易后难、逐步扩展”的道路;最后提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五项制度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基本权利 直接效力 宪法法院 宪法权利 直接适用 法治国家 司法机关 人民主权 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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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判立法之法益概念的检视 被引量:182
2
作者 克劳斯.罗克辛 陈璇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3-67,共15页
刑法的任务在于法益保护。德国等国宪法法院的多个判决说明,批判立法的法益概念在确定某一罪刑规范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上,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尽管作为一种最高法律原则,法益概念必然具有抽象性,但它可以通过一系列规则得以明确化。... 刑法的任务在于法益保护。德国等国宪法法院的多个判决说明,批判立法的法益概念在确定某一罪刑规范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上,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尽管作为一种最高法律原则,法益概念必然具有抽象性,但它可以通过一系列规则得以明确化。承认法益概念具有批判立法的功能,这与立法者享有一定创造空间的事实之间并不矛盾。行动犯所侵犯的同样也是法益,而不是感情。法益概念不仅具有刑事政策上的意义,而且还会对立法者产生约束力。即合比例性原则是判定某一规定是否合宪的决定性标准,而该原则的内容需要通过法益概念来得到具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立法 宪法法院 合比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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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宪性审查与司法权的强化 被引量:127
3
作者 季卫东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4-16,共13页
本文认为 ,切实保障宪法效力的关键是建立司法性质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立法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以及推行司法审查的根据之后 ,作者强调司法权的伸张并不是无条件的 ,它与法官在社会中的威信以及对审判机关的... 本文认为 ,切实保障宪法效力的关键是建立司法性质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立法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以及推行司法审查的根据之后 ,作者强调司法权的伸张并不是无条件的 ,它与法官在社会中的威信以及对审判机关的民意限制成正相关关系 ;鉴于中国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 ,在现阶段导入合宪性审查制的条件已经日趋成熟。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 ,本文提出两套可供选择的方案∶ (1 )在现行体制下设置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宪政委员会 ;(2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审查 宪法法院 宪政委员会 合宪性审查 宪法诉讼 宪法解释 法官信赖 司法权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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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违宪审查庭并行的复合审查制——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种思路 被引量:112
4
作者 包万超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12-16,共5页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而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设立一种权威的、可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作者从意识形态、体制、程序等视角解释了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何以脆弱的五方面原因,并对法学界关于如何完善这一制度的三套“单...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而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设立一种权威的、可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作者从意识形态、体制、程序等视角解释了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何以脆弱的五方面原因,并对法学界关于如何完善这一制度的三套“单一制审查”方案(即由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三者之中的某一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作了建设性的商榷。作者尝试性提出“复合审查制”的思路,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在最高法院之下设立违宪审查庭,分别行使非诉讼的、事先的审查和违宪侵权诉讼、附带性审查权。作者对这两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成、产生、任期、职权、程序和冲突规则均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复合审查制”并未突破现行的宪政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委员会 违宪审查权 违宪审查制度 最高法院 人大常委 宪法监督 宪法法院 宪政体制 地方性法规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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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与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之比较(下) 被引量:46
5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28-31,52,共5页
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与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之比较(下)陈瑞华三、法律传统差异──对美国辩诉交局程序与意大利两种特殊程序的深层比较意大利的简易审判程序和辩诉交易程序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的举行和案件的结局均要受到严密的司法... 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与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之比较(下)陈瑞华三、法律传统差异──对美国辩诉交局程序与意大利两种特殊程序的深层比较意大利的简易审判程序和辩诉交易程序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的举行和案件的结局均要受到严密的司法审查。但是在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尽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诉交易制度 刑事特别程序 被告人 意大利 法律传统 检察官 简易审判 宪法法院 控辩双方 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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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宪法诉讼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41
6
作者 杨合理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27-30,共4页
宪法诉讼制度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对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宪法诉讼的概念、特点,建立宪法诉讼的必要性,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若... 宪法诉讼制度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对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宪法诉讼的概念、特点,建立宪法诉讼的必要性,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若干问题等几个方面谈了作者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法院 违宪行为 若干问题 宪法监督 国家机关 宪法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 司法审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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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性原则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50
7
作者 刘权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98-105,共8页
适当性原则要求手段与目的之间具有实质关联性。由于是对手段的事实预测进行司法审查,适当性原则的适用被认为容易侵犯立法者的事实形成余地、行政者的专业判断余地。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发展出了明显不当性审查、可支持... 适当性原则要求手段与目的之间具有实质关联性。由于是对手段的事实预测进行司法审查,适当性原则的适用被认为容易侵犯立法者的事实形成余地、行政者的专业判断余地。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发展出了明显不当性审查、可支持性审查和强烈的内容审查三种审查基准,但适当性原则的适用仍然没能走出困境。为了充分保障人权,减少适当性原则适用的恣意,并促进立法者、行政者不断反思已经设定的手段,法官应当审查手段的客观适当性,即审查手段在争讼时的事后适当性,而不是审查手段在选择时的事前主观适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当性原则 事实预测 德国法 宪法法院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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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发展趋势简析 被引量:30
8
作者 张庆福 甄树青 《环球法律评论》 1998年第1期71-76,共6页
宪法监督发展趋势简析张庆福甄树青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经过了两、三百年的历史。在此期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乃至各种具体的体制也历经多次重大变故。宪法监督制度也... 宪法监督发展趋势简析张庆福甄树青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经过了两、三百年的历史。在此期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乃至各种具体的体制也历经多次重大变故。宪法监督制度也不能脱离这一世界大势,同样出现了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监督制度 监督模式 发展趋势 宪法法院 美国模式 诉讼程序 司法审查 审理程序 宪法诉讼 宪法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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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 被引量:33
9
作者 陈云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3-20,共18页
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陈云生当前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较之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期阶段目标,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质的飞跃。走法治之路,就是走历史必由... 走法治必由之路———论宪法和法律监督的制度化陈云生当前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较之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期阶段目标,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质的飞跃。走法治之路,就是走历史必由之路,这是我们的人民、党和国家在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和法律 宪法监督 监督制度化 宪法法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委员会 法律监督制度 司法机关 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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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 被引量:32
10
作者 韩大元 《环球法律评论》 1996年第4期76-82,共7页
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韩]权宁星韩大元译Ⅰ.序言近年来,随着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深入发展,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日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背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民之间为保障基本权利而寻求司法... 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韩]权宁星韩大元译Ⅰ.序言近年来,随着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深入发展,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日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背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国民之间为保障基本权利而寻求司法帮助的努力进入高潮;二是人权保障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权利冲突 权利竞合 竞合与冲突 代替方案 艺术自由 宪法法院 法律保留 财产权 第三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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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较刑事法的若干法哲学思考 被引量:25
11
作者 卜思天.儒潘基奇 杨忠民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5年第1期40-73,共34页
一、文化、社会和政治前提 任何一种人类文明,从亚述、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罗马,到墨西哥印第安的阿兹台克、中美洲的玛雅,以及西方犹太-基督的文化,都历经了从开创、鼎盛,以及伴随其文化和生产活动的消逝而同步衰落的阶段。中华文... 一、文化、社会和政治前提 任何一种人类文明,从亚述、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罗马,到墨西哥印第安的阿兹台克、中美洲的玛雅,以及西方犹太-基督的文化,都历经了从开创、鼎盛,以及伴随其文化和生产活动的消逝而同步衰落的阶段。中华文明的发展与其他文明,特别是与阿兹台克和玛雅文明的发展之不同,似乎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华文明曾在某种程度上幸见了西方文明冷酷无情的侵袭。相比较其他文化而言,中华文化传统持续(尽管不是十分完整地)演进到了现代状态。西班牙征服者Cortez—举摧毁阿兹台克文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 刑法典 刑事法律 被告人 法官 刑罚 刑事程序 贝卡利亚 宪法法院 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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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法院”——法国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述评 被引量:31
12
作者 王建学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11-116,共6页
法国在2008年宪法改革中于原有的事前审查制之外创立了合宪性先决程序,在普通诉讼中若发现已生效的法律侵害基本权利,可终止案件审理,将合宪性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基于法律的考量而启... 法国在2008年宪法改革中于原有的事前审查制之外创立了合宪性先决程序,在普通诉讼中若发现已生效的法律侵害基本权利,可终止案件审理,将合宪性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基于法律的考量而启动,宪法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也是裁判性的,因此,宪法委员会实质上已然是个"宪法法院"。合宪性先决程序连接了普通诉讼程序与违宪审查程序,将对法国的违宪审查、基本权利保障和普通司法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国 合宪性先决程序 宪法委员会 宪法法院 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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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被引量:20
13
作者 高凛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3期23-29,共7页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 ,尤其是没有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违宪审查较为薄弱。当今世界有议会或权力机关监督、普通法院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三种宪法监督模式。中国应立足国情 ,总结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模式和经验 ,设立专...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 ,尤其是没有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违宪审查较为薄弱。当今世界有议会或权力机关监督、普通法院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三种宪法监督模式。中国应立足国情 ,总结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模式和经验 ,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即独立的宪法专门委员会 ,有效地审查和纠正违宪行为 ,以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监督 监督模式 监督机构 违宪审查 宪法法院 中国 宪法监督制度 上法机关 凯尔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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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和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之比较 被引量:25
14
作者 马岭 《环球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54-165,共12页
德国和美国违宪审查的形式不同:德国的宪法诉讼具有独立性,美国的违宪审查具有“附带”性;美国的违宪审查仅指对联邦法律和州法律的审查,德国宪法法院管辖权的范围远比美国宽泛,但两国的宪法都没有“私法化”;两国的违宪审查都已经介入... 德国和美国违宪审查的形式不同:德国的宪法诉讼具有独立性,美国的违宪审查具有“附带”性;美国的违宪审查仅指对联邦法律和州法律的审查,德国宪法法院管辖权的范围远比美国宽泛,但两国的宪法都没有“私法化”;两国的违宪审查都已经介入政治问题,而且这种介入都有加强的趋势,只是介入的手段和方式有所不同。德、美两国的违宪审查机制值得我们借鉴,但借鉴什么?怎么借鉴?则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法院 私法化 违宪审查机制 宪法诉讼 管辖权 借鉴 美国 德国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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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完善宪法——循“十六大”精神修宪或释宪的十一点设想 被引量:22
15
作者 童之伟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3-12,共10页
按“十六大”精神 ,现行宪法应与时俱进 ,予以完善。本文提出了从十一个方面完善宪法的设想 :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指导学说载入宪法 ;确认建设政治文明的目标 ,确认党依法领导、依法执政 ;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下的财产 ,将财... 按“十六大”精神 ,现行宪法应与时俱进 ,予以完善。本文提出了从十一个方面完善宪法的设想 :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指导学说载入宪法 ;确认建设政治文明的目标 ,确认党依法领导、依法执政 ;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下的财产 ,将财产权确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 ,从宪法中废除经济政策性条款 ;将居住、迁徙、择业、出入国境的自由和正当刑事诉讼权利作为公民基本权利来保障 ;为充分实施宪法 ,可有选择地赋予某些宪法条款以直接效力 ;将规范司法权的宪法条款修改为“法官独立审判 ,只服从法律” ;宪法中增加设立宪法法院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法院 法条 条款 完善 修宪 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保护 确认 “十六大”精神 所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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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被引量:25
16
作者 谢立斌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2-42,176-177,共11页
为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保护,是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普通法院在基本权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虽然设立了宪法法院,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仍主要由其他法院承担。在没有设立宪法法院的国家,通过普通法院更是为基本权利提供... 为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保护,是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普通法院在基本权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虽然设立了宪法法院,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仍主要由其他法院承担。在没有设立宪法法院的国家,通过普通法院更是为基本权利提供司法保护的唯一途径。我国法院应当通过三种方式为基本权利提供司法保护:如果法律有保护基本权利的具体规定,法院应当直接适用法律;如果法律对基本权利的保护只作了抽象规定,法院应当对有关抽象立法进行合宪解释之后予以适用;如果法律没有作出保护基本权利的任何规定,法院可以直接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宪法法院 普通法院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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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司法化的必然性与可行性探讨 被引量:15
17
作者 胡锦光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1期51-52,共2页
一、宪法司法化是宪法发展的一大趋势1.美国1787年制定宪法,1803年创立司法审查制,开宪法司法化之先河;2.大陆法系国家在18、19世纪时盛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但在本世纪初以来纷纷转而实行宪法法院型违宪审查制,以德国、法国为代表... 一、宪法司法化是宪法发展的一大趋势1.美国1787年制定宪法,1803年创立司法审查制,开宪法司法化之先河;2.大陆法系国家在18、19世纪时盛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但在本世纪初以来纷纷转而实行宪法法院型违宪审查制,以德国、法国为代表;3.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建立之初仿效苏联做法,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但后来也逐渐转而实行宪法法院型违宪审查制或准宪法法院型违宪审查制(苏联也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4.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由普通法院或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司法化 违宪审查制 宪法法院 立法机关监督 宪法实施 必然性 宪法监督委员会 宪法规范 司法审查制 宪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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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权的界限 被引量:13
18
作者 胡锦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117-126,共10页
司法机关所行使的审判权(司法权)并不是万能的、无界限的,司法机关只能在已经发生纠纷并形成案件后才能启动审判程序,行使审判权;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既具有合法性审查权,亦附带地具有合宪性审查权,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只具有... 司法机关所行使的审判权(司法权)并不是万能的、无界限的,司法机关只能在已经发生纠纷并形成案件后才能启动审判程序,行使审判权;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既具有合法性审查权,亦附带地具有合宪性审查权,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只具有合法性审查权,我国原则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司法机关也只具有合法性审查权;司法机关受其性质和审判基准所限,只能对法律行为进行判断,而不能裁判政治行为(国家行为);司法机关的合法性审查权包括对作为正在审理案件适用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权 司法权 司法机关 普通法院 宪法法院 合法性 合宪性 国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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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体系探析 被引量:7
19
作者 刘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62-66,共5页
德国特色法院体系的形成与演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是文化传统,其次是经济体制,第三是工人运动。德国的法院系统由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三类组成。宪法法院专门审理违宪案件;普通法院只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专门法... 德国特色法院体系的形成与演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是文化传统,其次是经济体制,第三是工人运动。德国的法院系统由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三类组成。宪法法院专门审理违宪案件;普通法院只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专门法院包括(普通)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专利法院、军事法院和惩戒法院等。除了(普通)法院和宪法法院具有独立地位外,其他法院均隶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德国行政审判权由各级行政法院与劳动法院、社会法院、财政法院等共同行使。专门法院的性质介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但行政机关的性质更多(本质上属于行政司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法院 专门法院 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 审理 社会法 行政机关 部门 德国 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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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体制创新与监督立法探讨 被引量:9
20
作者 王力群 席飞跃 刘来宁 《人大研究》 2000年第12期4-9,共6页
关键词 监督立法 国家权力机关 理顺 监督体制 宪法法院 确权 完善 存在 有限 制度
全文增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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