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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实施与民事诉讼法的协调和对接 被引量: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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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卫平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933-950,共18页
《民法典》的实施需要民事诉讼法予以再次协调和对接。一方面《民法典》在整合以往实体法规范的基础上,又有了许多新的制度规定。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民事诉讼法规范在程序制度上予以协调和对接;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需要以《民法典》实施... 《民法典》的实施需要民事诉讼法予以再次协调和对接。一方面《民法典》在整合以往实体法规范的基础上,又有了许多新的制度规定。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民事诉讼法规范在程序制度上予以协调和对接;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需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再一次系统地完善与民事实体法的协调和对接。其协调和对接在基本思路上主要考虑三个方面:其一,民事诉讼法如何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民法典》的原则、精神,保证与《民法典》具有同样的精神;其二,在具体制度上,与《民法典》保持一致,及时调整不一致的程序制度;其三,通过民事诉讼法对《民法典》予以“后期”处理,消除遗漏缺失之处。在具体的制度协调和对接方面,以诉的制度(主体与客体)、禁令制度、证据制度、执行制度为例,阐述协调和对接的处置方法或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实体法程序法关系 禁令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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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关系的再认识——基于“权—诉架构”的考察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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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卫平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03-115,208,共14页
实体请求权是连接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纽带和桥梁。通过这一纽带和桥梁,民事实体法对民事诉讼制度具有了预设和牵制作用,由此,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权—诉架构”的联系。“权—诉架构”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请求与... 实体请求权是连接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纽带和桥梁。通过这一纽带和桥梁,民事实体法对民事诉讼制度具有了预设和牵制作用,由此,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权—诉架构”的联系。“权—诉架构”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请求与抗辩、诉的变更、诉的合并与分离、事实认定、诉讼证明、裁判方式、判决效力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和决定作用。这一结构对民事诉讼法的自主性形成了一定的限制,导致民事诉讼制度建构在一定程度上的被动性。考察和分析这一结构对民事诉讼法的作用机制,有利于人们更清晰和深入地认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内在关系,更清晰地认识到民事诉讼法自主性的边界和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 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价值 实体法程序法关系 民事诉讼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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