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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重罚主义背景下的合作型环境法:模式、机制与实效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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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可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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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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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74-186,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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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环境法合作原则及其法律适用研究"(15BFX14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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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环境法不断强化企业环境违法责任,体现了重罚主义思想,是威慑型环境法的具体运用。但威慑型环境法具有成本高、对抗性强的缺陷。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治理理论、合作性司法理论的兴起,环境治理越来越重视通过合作来实现环境善治,合作型环境法因此应运而生。合作型环境法重视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利用非强制性机制来促进环境治理,在最小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环境保护效益的最大化。合作型环境法的实效关系到其正当性,环境合作降低了环境治理成本、改进了治理方式,提高了环境治理的绩效,当然,也应重视威慑在促进合作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环境合作的监督,以确保环境保护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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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罚主义
威慑型环境法
合作型环境法
模式
机制
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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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evere Punishment
Deterrent Environmental Law
Cooperative Environmental Law
Mode
Mechanism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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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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