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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异议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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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攀峰 《国际法研究》 CSSCI 2024年第3期114-130,共17页
与国际商事仲裁对异议意见制度的集体沉默不同,《华盛顿公约》项下的国际投资仲裁一开始便从规则层面引入了异议意见制度。这种原始引入主要是基于以下先验判断: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异议意见能够促使持多数意见的仲裁员以更负责任... 与国际商事仲裁对异议意见制度的集体沉默不同,《华盛顿公约》项下的国际投资仲裁一开始便从规则层面引入了异议意见制度。这种原始引入主要是基于以下先验判断: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异议意见能够促使持多数意见的仲裁员以更负责任的态度裁案,进而有利于优质裁决的产生;有助于提升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信任;有助于促进国际投资法的发展。然而,实践中,几乎所有异议意见都来自败诉方委任的仲裁员。国际投资仲裁的多年实践,并未印证异议意见制度引入国际投资仲裁的先验判断。从成因上看,联裁委任机制的道德风险是造成此种现象的首要原因。然而,废除联裁委任机制不仅无法根除裁判者的偏见,反而会动摇仲裁的合法性根基,导致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日益官僚化。废除异议意见制度,又过于极端,且须在全球范围内就《华盛顿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的修订达成共识,难度较大。为缓解异议意见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实践困境:一是要强化仲裁员的责任意识,使其慎于发表异议意见;二是要引入首席裁决机制,在两名联裁产生重大分歧之时,允许首裁根据自己的意见独立作出裁决,不必被迫“站队”;三是要在标的额相对较小、争议内容相对简单的案件中,大力倡导独任仲裁庭的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异议意见 联席仲裁员 仲裁员责任 委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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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的道德困境及其突围——以Paulsson的提议为核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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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攀峰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19-134,共16页
为应对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所面临的道德困境,Paulsson提出了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改由中立的机构委任仲裁员的主张,引起了国际仲裁界的激烈反应。一方面,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拉近了当事人与仲裁程序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们对仲裁的信任... 为应对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所面临的道德困境,Paulsson提出了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改由中立的机构委任仲裁员的主张,引起了国际仲裁界的激烈反应。一方面,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拉近了当事人与仲裁程序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们对仲裁的信任,巩固了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模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此种委任机制带来了诸如仲裁员代理人化等严重的道德问题,阻碍了正义的正常输送,破坏了仲裁的正面形象。当今,仲裁的类型日趋细化,任何一刀切的解决方案,都可能适得其反。在经济领域,欲使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从困境中成功突围,有必要对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加以区分。对于投资仲裁,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具有可行性,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保委任机构的中立性。对于商事仲裁,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不具有可行性,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规避或降低此种委任机制给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应大力倡导独任仲裁员机制的运用;在双方当事人实际地位悬殊之时,有必要引入特殊机制,以保障仲裁庭的公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员 单边委任机制 道德困境 商事仲裁 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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