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文件上签字。...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文件上签字。本公约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是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统一责任制(Uniforrn Systern of Liability),它有利于各种不同运输方式进行成组化联合运输时的统一适用,并较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但它对各国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工作与运输实务方面起着有益的指导作用。现将主要几点编辑于后.并尽可能地引用该公约的原文。展开更多
95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简称MULTIMODAL 95),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将该提单称为INTERMODAL TRANSPORT B/L。由于不同国家和有关船公司对该提单认识不同,至今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将该提单理解为集装箱联运方式下的CCMBI...95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简称MULTIMODAL 95),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将该提单称为INTERMODAL TRANSPORT B/L。由于不同国家和有关船公司对该提单认识不同,至今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将该提单理解为集装箱联运方式下的CCMBINED TRANSPORT B/L。在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订之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业务中,人们常将两者之间等同理解为兼而有之。展开更多
1999年6月1日国际商会/货物协调论台(Cargo Coardimation Forum(CCF)和海上运输委员会根据国际商会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和实务特别工作组(ICCAd HOC Working Group on Multimodal Transport Law and Practece)提出的报告,决定更广泛地推广...1999年6月1日国际商会/货物协调论台(Cargo Coardimation Forum(CCF)和海上运输委员会根据国际商会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和实务特别工作组(ICCAd HOC Working Group on Multimodal Transport Law and Practece)提出的报告,决定更广泛地推广采用和实施《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征规则》(UNCTAD/ICC Rules for Mulljmodal Trancport Documents)(以下简称贸发会议/国际商会规则)以促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走向国际统一。 通过调查研究,特别是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有关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分析,ICC特别工作组于1998年12月17日提出了一个初步报告草案,散发给ICC的所有运输机构和ICC国家委员会,征询他们的意见。该草案介绍了不同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和多式联运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了4种可供选择的走向国际统一的途径: 1) 支持或甚至通过适当干预修改多式联运公约或使之现代化; 2) 鼓励足够的国家批准或加入多式联运公约。展开更多
文摘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文件上签字。本公约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是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统一责任制(Uniforrn Systern of Liability),它有利于各种不同运输方式进行成组化联合运输时的统一适用,并较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但它对各国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工作与运输实务方面起着有益的指导作用。现将主要几点编辑于后.并尽可能地引用该公约的原文。
文摘95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简称MULTIMODAL 95),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将该提单称为INTERMODAL TRANSPORT B/L。由于不同国家和有关船公司对该提单认识不同,至今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将该提单理解为集装箱联运方式下的CCMBINED TRANSPORT B/L。在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订之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业务中,人们常将两者之间等同理解为兼而有之。
文摘1999年6月1日国际商会/货物协调论台(Cargo Coardimation Forum(CCF)和海上运输委员会根据国际商会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和实务特别工作组(ICCAd HOC Working Group on Multimodal Transport Law and Practece)提出的报告,决定更广泛地推广采用和实施《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征规则》(UNCTAD/ICC Rules for Mulljmodal Trancport Documents)(以下简称贸发会议/国际商会规则)以促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走向国际统一。 通过调查研究,特别是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有关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的分析,ICC特别工作组于1998年12月17日提出了一个初步报告草案,散发给ICC的所有运输机构和ICC国家委员会,征询他们的意见。该草案介绍了不同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和多式联运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了4种可供选择的走向国际统一的途径: 1) 支持或甚至通过适当干预修改多式联运公约或使之现代化; 2) 鼓励足够的国家批准或加入多式联运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