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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权内容探析 被引量:5
1
作者 穆随心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47-150,共4页
就业权是一种以自由权主导兼具社会权性质的复合权利。将这一性质作为分析就业权内容的前提和工具,运用理论分析为主,兼采文献与历史研究方法,就会得出:就业权是一权利系统,从逻辑结构上看,自由权性质层面的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是主... 就业权是一种以自由权主导兼具社会权性质的复合权利。将这一性质作为分析就业权内容的前提和工具,运用理论分析为主,兼采文献与历史研究方法,就会得出:就业权是一权利系统,从逻辑结构上看,自由权性质层面的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是主导,社会权性质层面的工作获得权是补充,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业权 复合权利 自由择业权 工作获得权 中国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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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权理论逻辑及实现 被引量:8
2
作者 何燕华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9-38,共10页
我国公民健康权近几年受到广泛关注。但老年人健康权在我国健康权规范体系中处于边缘化地位。自由权向社会权转移是老年人健康权源起的理论基础,全球老龄化社会治理使健康成为核心要素,国际人权行动的推动为国家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 我国公民健康权近几年受到广泛关注。但老年人健康权在我国健康权规范体系中处于边缘化地位。自由权向社会权转移是老年人健康权源起的理论基础,全球老龄化社会治理使健康成为核心要素,国际人权行动的推动为国家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契机。老年人健康权规范内涵应关注国际上业已形成的经验表达,还应了解其强调积极面向的复合权利属性,才能清晰地展现老年人健康权国家义务的复合形态。在基本权利功能体系理论下,老年人健康权义务体系包括基于防御权功能的国家尊重义务、基于受益权功能的国家给付义务、基于客观价值秩序功能的国家保护义务。我国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首先应在公民健康权立法中加强老年人专项立法,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立法中强调老年人健康权内涵,同时通过构建"医养结合"的综合性的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国家的给付义务,通过完善老年人健康权司法救济保障其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年人 健康权 社会权 复合权利 给付义务 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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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复合权利属性 被引量:7
3
作者 郭云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1期125-142,共18页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公共所有权的类型之一,受公法和私法的共同调整.公共所有权是一种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能够使管理规则得以发展的有组织的所有权制度安排,确保群体成员对共有财产平等利用权的所有权制度设置本身,已隐含了公共事务...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公共所有权的类型之一,受公法和私法的共同调整.公共所有权是一种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能够使管理规则得以发展的有组织的所有权制度安排,确保群体成员对共有财产平等利用权的所有权制度设置本身,已隐含了公共事务负责者对共同体成员实施内部管理的公共性权力,也决定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复合权利属性.即,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一种兼具公权和私权双重属性的复合性权利.当前国内学界的公权说与私权说,只不过是对其社会属性某一方面认知的结果,均具相对的合理性,但都是一种存在“附加条件”的“真理性学说”,而当此“附加条件”被去除之后,无论是公权说还是私权说,均有可能成为谬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共所有权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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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权利视域下环境权的新认识——兼论环境权的法典化表达 被引量:1
4
作者 肖磊 王宗涛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96-106,共11页
环境法法典化是新时代环境立法的新目标,环境权作为环境法领域的权利基石,应借助法典编纂的契机融入环境法典。环境利益本身的泛化性致使环境权内涵与外延在理论层面上兼容并包,这也决定了环境权应受公法、私法两种法律体系调整,其权利... 环境法法典化是新时代环境立法的新目标,环境权作为环境法领域的权利基石,应借助法典编纂的契机融入环境法典。环境利益本身的泛化性致使环境权内涵与外延在理论层面上兼容并包,这也决定了环境权应受公法、私法两种法律体系调整,其权利内容兼具公私双重属性。基于对以往“公权-私权”学说的审视与反思,文章重点针对环境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等三大法律要件展开环境权双重属性的法律分析,明确其法律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就环境权的入典路径进行探讨,提出在遵循法典编纂“总则-分编”的体例之下,采用“一体多面”的入典方式,秉持法典内容中的公、私法协同保护的理念,在法典总则确立环境权的法律地位,在分则编明确保障环境权的规范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合权利 环境享用权 环境法典 一体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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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属定位及实现 被引量:3
5
作者 黄琍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第8期111-114,共4页
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宅基地资格权既不是成员权也不是用益物权,应其将定性为既具有身份性又具有财产性的复合权利。其中包括宅基地资格取得权、宅基地征收补偿权、宅基地居住权、宅基地退出权。同时在法律层面需要相应的保障,如明确宅基... 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宅基地资格权既不是成员权也不是用益物权,应其将定性为既具有身份性又具有财产性的复合权利。其中包括宅基地资格取得权、宅基地征收补偿权、宅基地居住权、宅基地退出权。同时在法律层面需要相应的保障,如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地位、明确取得宅基地资格的条件、构建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行使规则、完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资格权 用益物权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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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权的复合属性 被引量:1
6
作者 杨鸿雁 肖强 《天津法学》 2018年第4期10-17,共8页
我国信访权不是一种单纯权利,而是一种复合权利:既是公权与私权的复合,也是原权与救济权的复合。目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信访权的权利属性还存在片面认识:对其公权属性不存异议,取得了普遍共识,但对信访权的私权属性却少有人提及,也... 我国信访权不是一种单纯权利,而是一种复合权利:既是公权与私权的复合,也是原权与救济权的复合。目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信访权的权利属性还存在片面认识:对其公权属性不存异议,取得了普遍共识,但对信访权的私权属性却少有人提及,也很少论及信访权具有的原权与救济权属性。目前信访活动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与立法、执法、守法过程中人们对信访权的权利属性认识不清有很大关系。今后信访相关立法,包括已经提上立法议程的《信访法》应当在对信访权复合属性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安排,以使信访权的行使回归正常、理性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权 权利属性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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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产品复合权利的保护与利用分析
7
作者 罗晓敏 《编辑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1-16,共6页
明确图书产品的知识产权中的多种权利交叠,是对其加以保护和利用的前提。首先,需要厘清图书产品知识产权的两大形式,包括作为知识财产形式的著作权和作为商品生产流通的工业产权的基本内容及表现形式。其次,要分别从创作者和出版者的不... 明确图书产品的知识产权中的多种权利交叠,是对其加以保护和利用的前提。首先,需要厘清图书产品知识产权的两大形式,包括作为知识财产形式的著作权和作为商品生产流通的工业产权的基本内容及表现形式。其次,要分别从创作者和出版者的不同角度,分析图书产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风险规避手段。最后,多层次探讨基于图书产品知识产权的价值开发的当代路径,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让优秀的图书及其衍生产品更好地放大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图书 知识产权 复合权利 权利衍生 价值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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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属性的再定位
8
作者 郭洁 《盛京法律评论》 2019年第2期-,共32页
完善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的关键在于明晰产权。现行自然资源立法采用的按照主体分别调整所有权关系的立法技术,形成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定性的难题。洞察学界既有的"公权说""私权说""宪法与民法构造说"... 完善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的关键在于明晰产权。现行自然资源立法采用的按照主体分别调整所有权关系的立法技术,形成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定性的难题。洞察学界既有的"公权说""私权说""宪法与民法构造说"的论争和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运行的实践可知,公权与私权区分的传统分析框架已难以合理解释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本质属性。基于所有权行使的法律行为性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应是兼具公权性和私权性的复合权利,即: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国家意思形成阶段,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受公法规制,体现为公权性;在国家意思的实现阶段,受私法调整,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表现为私权性。自然资源复合所有权的原理契合了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方向和理论内涵,以其为指导,完善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应以公共利益为原则实现公法规制,以私法制度体系构建所有权的行使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复合权利 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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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同体与个体复合权利主体法治化管理模型
9
作者 武家国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22-23,共2页
住宅区不动产是由区域内数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附属物及其基地构成的。一幢多层高层建筑物不同于传统的永恒的单独所有权或共有所有权,表现为区分所有权形态。
关键词 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 复合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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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权能的相关法律解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张朝俊 《时代金融》 2012年第02Z期46-47,共2页
伴随着因矿业开采而欣欣向荣的GDP增长而至的是"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公地悲剧。采矿权本应是一系列行为和财产的集合性权利,却被《物权法》第123条纳入用益物权之中。这种将矿地使用权能,矿产资源开采权能以及矿产所有权能在立... 伴随着因矿业开采而欣欣向荣的GDP增长而至的是"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公地悲剧。采矿权本应是一系列行为和财产的集合性权利,却被《物权法》第123条纳入用益物权之中。这种将矿地使用权能,矿产资源开采权能以及矿产所有权能在立法的过程中合而为一的做法,是采矿权的不可承受之重,也使采矿权自产生之初即带有负外部性,在此笔者提出采矿权复合权利群的概念,旨在在法律层面上,理清采矿权权利结构,是防止"公地悲剧"的治标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采矿权 负外部性 复合权利 公地悲剧 构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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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知道你的权利吗?
11
作者 华军 姜亚兰 《监督与选择》 1998年第4期14-15,共2页
现行法律虽然赋予了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多项复合权利,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标注册人因不懂得如何依法用权、护权而导致损失甚至丧失商标权的案例屡见不鲜。笔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办案实践,将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作一归纳,... 现行法律虽然赋予了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多项复合权利,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标注册人因不懂得如何依法用权、护权而导致损失甚至丧失商标权的案例屡见不鲜。笔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办案实践,将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作一归纳,以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加以综合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法 多项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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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私权 被引量:11
12
作者 刘德良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50-55,共6页
隐私本质上是一种隐含在隐私载体或现象中的、个人不愿随便被社会知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隐私权,是主体对自己的隐私利益进行的自由支配权,其内容与性质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发展而不断发展。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蔽... 隐私本质上是一种隐含在隐私载体或现象中的、个人不愿随便被社会知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隐私权,是主体对自己的隐私利益进行的自由支配权,其内容与性质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发展而不断发展。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蔽权和利用权,在性质上已经属于混合型或复合型权利,但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权 隐蔽权 利用权 人格权 私人信息 复合权利 混合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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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权利“新”类型的划分、解释与应用 被引量:11
13
作者 韩秀义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9-41,共23页
关于中国宪法权利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缺陷,而导致研究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分类针对性与科学性不足。基于规范依据,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单一宪法权利与复合宪法权利;基于权利内容,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基本权利与... 关于中国宪法权利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缺陷,而导致研究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分类针对性与科学性不足。基于规范依据,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单一宪法权利与复合宪法权利;基于权利内容,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运用"新"分类所蕴含的关系原理,既可对中国宪法权利本体问题及衍生的关系问题作出解释,也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护卫机制进行设想与展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宪法权利类型划分 单一与复合宪法权利 基本与非基本权利 中国宪法权利护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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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复合型主观公权利的公物利用 被引量:7
14
作者 梁君瑜 《时代法学》 2015年第2期41-47,共7页
公物利用系公物最为核心的价值所在,乃与国家供给义务对应之公众取用权利。现实困境显示公物利用的权利性质未获应有重视,公众用公物利用因反射利益的错误定性而陷入救济盲区,公务用公物利用则因受益主体错位而沦为权力寻租的"重灾... 公物利用系公物最为核心的价值所在,乃与国家供给义务对应之公众取用权利。现实困境显示公物利用的权利性质未获应有重视,公众用公物利用因反射利益的错误定性而陷入救济盲区,公务用公物利用则因受益主体错位而沦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通过社会基础、国家理念等外在因素与权利来源、利益属性等内在因素对公物利用性质予以双重审视,揭示公物利用性质由天然自由向反射利益、纯粹自由权过渡并最终发展为复合型主观公权利。公物利用中公私利益之互动关系可以证成公物利用作为复合型主观公权利之真实面貌。以上对消解公物利用的现实困境具有决定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物利用 反射利益 主观公权利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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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奖酬的法律性质认定——兼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相关规定 被引量:6
15
作者 何炼红 尹庆 《科技与法律》 2018年第3期26-31,94,共7页
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作为一项复合型权利,可以分为职务发明奖励请求权以及职务发明报酬请求权。其中,职务发明奖励属于单位对于发明人这一优秀雇员的工资额外奖励,其性质属于劳动报酬;而职务发明报酬制度是企业以减少代理成本、防范道德... 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作为一项复合型权利,可以分为职务发明奖励请求权以及职务发明报酬请求权。其中,职务发明奖励属于单位对于发明人这一优秀雇员的工资额外奖励,其性质属于劳动报酬;而职务发明报酬制度是企业以减少代理成本、防范道德风险为目的,以提高发明人企业地位为手段加强雇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的一种自生运行机制,其前提为发明人在职务发明成果创造之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在利润分配数额以及方式方面类民事股权红利分配的复合型权利。职务发明奖酬法律性质采用复合性权利说,能够在企业经济利润的产生、职务发明奖酬的分配以及制度纠纷方面均得到合理性验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发明 奖酬制度 复合权利 劳动报酬 股权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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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本人档案的知情权 被引量:3
16
作者 郭春镇 赵耀彤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5年第6期90-92,96,共4页
知情权是复合性权利,其范围已从传统的公法领域扩展到私法领域中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部分。本人档案与本人的程序性权利乃至实体性权利关系重大,当事人对其一无所知将导致其权利被侵犯。现在我们实行的不让当事人知情的档案管理制度其实是... 知情权是复合性权利,其范围已从传统的公法领域扩展到私法领域中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部分。本人档案与本人的程序性权利乃至实体性权利关系重大,当事人对其一无所知将导致其权利被侵犯。现在我们实行的不让当事人知情的档案管理制度其实是没有合法性依据的,其显然也违反程序正义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情权 档案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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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用信息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
17
作者 张建文 赵梓羽 《征信》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0-55,共6页
个人信用信息的民法保护由权利确认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共同构成。个人信用信息权益在本质上是一种复合性权利,内在包含自主利益和信用利益。侵害个人信用信息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原则,其请求权基础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 个人信用信息的民法保护由权利确认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共同构成。个人信用信息权益在本质上是一种复合性权利,内在包含自主利益和信用利益。侵害个人信用信息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原则,其请求权基础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1款。侵害个人信用信息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采纳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其中损害既包括风险损害和焦虑损害,又包括身份盗窃、信用损害等下游损害。如果数个信用信息处理者的处理行为侵害个人信用信息造成损害的,则应根据因果关系的具体形态适用或类推适用我国《民法典》第1170条、第1171条和第1172条的规定。侵害个人信用信息的责任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其损害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建立惩罚性赔偿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用信息 复合权利 双重构造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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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签字制度初探——以手术签字制度为视角 被引量:3
18
作者 刘迪 蔚春艳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8年第4期90-91,93,共3页
社会公众对我国现行的医疗签字制度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医院往往以此作为免责的理由,而患者则将其视为迫不得已签订的"生死状",这使得医患矛盾更为加剧。正确认识医疗签字制度对于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医疗签字制度 知情权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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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界定与制度构建--以“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为背景 被引量:1
19
作者 赵迟迟 《辽宁经济》 2022年第7期71-78,共8页
自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提出以来,理论与实务界对于新设的宅基地资格权无法形成统一认知,在内涵界定上颇具争议。追根溯源,宅基地资格权的提出系为在解决当前宅基地管理与利用难题的同时坚守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底线。宜将宅基地资格... 自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提出以来,理论与实务界对于新设的宅基地资格权无法形成统一认知,在内涵界定上颇具争议。追根溯源,宅基地资格权的提出系为在解决当前宅基地管理与利用难题的同时坚守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底线。宜将宅基地资格权界定为兼具身份性与财产性的成员权,而这不仅是源于对资格权的文义解释与对成员权基本特征的解构,更是出于对农民居住权益的慎重考量。在此基础上,可将宅基地资格权概括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的,内含申请取得、征收补偿、有偿退出以及无偿收回等多种权能的复合性权利。另外,资格权与使用权的界定至关重要,而作为配套措施的确权登记工作则能够为权利行使提供形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资格权 成员权 居住权益 复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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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的权利与拓展的法理——钱钟书、杨季康、钱媛书信手稿拍卖案的思考
20
作者 方印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5期93-98,共6页
钱钟书、杨季康、钱媛书信手稿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其上存在着物权、著作权及隐私权。该书信手稿拍卖纠纷是由权利冲突原因所致。解决权利冲突主要有权利位阶理论、权利平等理论、权利边界理论,这三种理论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 钱钟书、杨季康、钱媛书信手稿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其上存在着物权、著作权及隐私权。该书信手稿拍卖纠纷是由权利冲突原因所致。解决权利冲突主要有权利位阶理论、权利平等理论、权利边界理论,这三种理论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民事主体分为民事权利主体与民事法益主体两个类别。民事权益分为民事权利与民事法益两个方面,这种解释有利于学理上对胎儿或死者的合法利益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措施。钱钟书、钱媛作为死者,其财产权依法发生继承,其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隐私权属于人格权,隐私属于人格利益。我国除侵权责任法外,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只是承认"隐私"这一概念,并未确立"隐私权"这一概念,侵权责任法属于救济法,不具有确权功能,因此其虽然对"隐私权"的侵权救济做了规定,但是不能就此简单适用在有关纠纷案件裁决文书中,只有在未来民法人格权篇的立法正式承认了"隐私权"这一概念后,才可在法律裁判文书中适用这一概念。因此,严格意义上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钱钟书、杨季康、钱媛书信手稿拍卖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4)高民终字第1152号)]使用"隐私权"这一术语有些欠妥,统一使用"隐私"这一术语就会显得更加严谨、准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书信手稿 物上权利权利冲突 复合权利 拓展的法理 裁判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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