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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地方立法起草主体的实践反思与规制路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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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卫学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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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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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89-19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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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2016年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地方立法起草主体制度研究>(16CFXJ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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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地方立法起草主体主要包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受委托的相关专家等。然而,在具体的地方立法起草实践中,出现了职能部门利益法律化、公正参与缺乏,以及起草主体质量得不到保证等诸多问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应当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主要立法起草主体、建立公众参与地方立法起草的制度化渠道,以及对地方立法起草主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等路径,实现对地方立法起草主体的有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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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立法
地方立法起草
实践反思
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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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ocal legislation
drafting of local legislation
practical reflection
regulatory 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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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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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地方立法委托第三方起草实效之影响机理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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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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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福建江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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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7-120,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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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2 种基金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央地互动型"模式研究>(CLS[2018]B04)
福建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地方立法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研究>(2018R0004)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建设研究>(JXH201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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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地方立法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在理论上有诸多优势功能,但实际效果却呈现出正负双面评价结果并存的现状。第三方的组织形态是否多元,能否形成优势互补;第三方选择过程是否公开;第三方在起草过程中与立法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否良性互动,对起草结果的评价主体是否独立客观、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违约责任是否明确都会对起草实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未来应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扬长避短进行制度设计,使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切实发挥其功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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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立法起草
委托第三方
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
立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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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ocal legislation drafting
entrust third-party
legislative power
local legislative power
legislative eval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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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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