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对欧盟版权法改革中两大核心争议问题的评价、反思及应对
被引量:
6
1
作者
谭洋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20年第1期15-23,共9页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创设了"新闻出版者权"和实质确立了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的一般过滤义务。此两项极具争议的核心议题得以通过,表明欧盟版权法改革出现重大转向。这一重大转变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监管趋势...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创设了"新闻出版者权"和实质确立了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的一般过滤义务。此两项极具争议的核心议题得以通过,表明欧盟版权法改革出现重大转向。这一重大转变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监管趋势、扶持本土企业以及政治因素的考量。我国目前不应当引入新闻出版者权,可通过非财产权的方式和创新商业模式予以应对,立法仍是最后的手段。我国应当明确拒绝创设一般过滤义务,版权保护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应鼓励市场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对于实践中的自愿版权过滤措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克服其所引发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
新闻出版者
新闻出版者权
在线
内容
分享
服务提供商
一般过滤义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安装“过滤器”:欧盟应对用户生成内容版权侵权的解决方案
被引量:
3
2
作者
谭洋
《法治社会》
2020年第4期117-126,共10页
为应对用户生成内容所引发的侵犯版权的风险,欧盟通过版权法改革实质上要求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欧盟版权法改革的协商和谈判过程,为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小微企业、不以营利为目...
为应对用户生成内容所引发的侵犯版权的风险,欧盟通过版权法改革实质上要求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欧盟版权法改革的协商和谈判过程,为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小微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开源软件开发平台等主体被排除在外,义务主体相较于欧盟《电子商务指令》中主体被动的特点,呈现积极和主动的特征。法院应结合欧盟指令和欧盟法院的判例法综合判断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是否构成向公众传播的行为。欧盟委员会指出安装“过滤器”具有可行性,实施过滤措施应符合适当性和比例性,通过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与著作权人的合作以获得最佳实践,同时规定了用户责任以及投诉和纠正机制。我国应通过多种举措尽力克服安装“过滤器”可能引发的风险,包括对不同类型的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规定不同的义务,围绕用户的数据、隐私、利益分享和申诉机制保障用户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线
内容
分享
服务提供商
过滤器
用户生成
内容
版权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对欧盟版权法改革中两大核心争议问题的评价、反思及应对
被引量:
6
1
作者
谭洋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20年第1期15-23,共9页
文摘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创设了"新闻出版者权"和实质确立了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的一般过滤义务。此两项极具争议的核心议题得以通过,表明欧盟版权法改革出现重大转向。这一重大转变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监管趋势、扶持本土企业以及政治因素的考量。我国目前不应当引入新闻出版者权,可通过非财产权的方式和创新商业模式予以应对,立法仍是最后的手段。我国应当明确拒绝创设一般过滤义务,版权保护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应鼓励市场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对于实践中的自愿版权过滤措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克服其所引发的风险。
关键词
欧盟
《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
新闻出版者
新闻出版者权
在线
内容
分享
服务提供商
一般过滤义务
Keywords
EU
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
press publishers
press publishers’ right
online content-sharing service providers
general filtering obligations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安装“过滤器”:欧盟应对用户生成内容版权侵权的解决方案
被引量:
3
2
作者
谭洋
机构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出处
《法治社会》
2020年第4期117-126,共10页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20XNO001)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为应对用户生成内容所引发的侵犯版权的风险,欧盟通过版权法改革实质上要求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欧盟版权法改革的协商和谈判过程,为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安装“过滤器”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小微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开源软件开发平台等主体被排除在外,义务主体相较于欧盟《电子商务指令》中主体被动的特点,呈现积极和主动的特征。法院应结合欧盟指令和欧盟法院的判例法综合判断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是否构成向公众传播的行为。欧盟委员会指出安装“过滤器”具有可行性,实施过滤措施应符合适当性和比例性,通过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与著作权人的合作以获得最佳实践,同时规定了用户责任以及投诉和纠正机制。我国应通过多种举措尽力克服安装“过滤器”可能引发的风险,包括对不同类型的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规定不同的义务,围绕用户的数据、隐私、利益分享和申诉机制保障用户权益。
关键词
在线
内容
分享
服务提供商
过滤器
用户生成
内容
版权
Keywords
Online Content Sharing Service Providers
Filters
User-generated Content
Copyright
分类号
D95 [政治法律—法学]
DD91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对欧盟版权法改革中两大核心争议问题的评价、反思及应对
谭洋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20
6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安装“过滤器”:欧盟应对用户生成内容版权侵权的解决方案
谭洋
《法治社会》
2020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