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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计酬式传销非犯罪化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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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印波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09-119,共11页
司法解释性文件对“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实质上按照人员数量计酬或返利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等涵摄偏误及其物化的实务认定,造成团队计酬除罪乏力。团队计酬形式上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司法解释性文件对“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实质上按照人员数量计酬或返利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等涵摄偏误及其物化的实务认定,造成团队计酬除罪乏力。团队计酬形式上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实质上没有侵犯《刑法》规定本罪所保护的个人财产法益、作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作为独立性超个人法益的社会公共秩序。为实现团队计酬的彻底非罪化,应调整司法解释性文件,使之与《刑法》规定相一致,设置向金字塔骗局转化的裁量型因素;立法上可考虑对情节轻微的转化型传销犯罪作行政处罚前置处理;政策上可充分适用商业模式专项合规处理团队计酬及其转化型传销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团队计酬 传销 非犯罪化 金字塔骗局 超个人法益 商业模式合规
原文传递
市场竞争视野下多层次直销的法律规制与合规框架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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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印波 刘海源 《中国流通经济》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15-126,共12页
在《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双重规制下,我国将多层次直销作为违法传销处理,仅允许极少数获牌的单层次直销运营。然而,僭越行政法规、直接或变相运营的多层次直销势头有增无减,监管部门往往忽略对实际运行模式分析,多以直销... 在《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双重规制下,我国将多层次直销作为违法传销处理,仅允许极少数获牌的单层次直销运营。然而,僭越行政法规、直接或变相运营的多层次直销势头有增无减,监管部门往往忽略对实际运行模式分析,多以直销牌照判断是否合法,造成罚轻不罚重等问题。在商业模式优化方面,无论是基于价值链分析,还是基于社群经济视角分析,都应肯定多层次直销作为动力强劲的创新商业模式具有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其保留合法的空间。我国现有规制模式与国际主流的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骗局的二元规制模式相背离,应在市场竞争视野下重塑两部条例,将多层次直销纳入公平竞争法体系内,判断多层次直销对消费者权益、市场竞争、市场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影响。在明确多层次直销的合法限度后,为模式型企业量身定制“1+n”经济风险评估方案。1是指商品销售的价值导向,n是指商品品质、门槛资格、推介方式、奖金拨比、取酬依据、退出回购机制、退换货制度、网络辅助手段等。在准确打击违法传销、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分销计酬制度的经济要素,为企业提供包容审慎的监管合规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层次直销 违法传销 市场竞争 商业模式合规 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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