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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调解实践中女性主体性意识及其功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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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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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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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3期40-54,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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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故事与宋代法律体系研究”(项目号:20CFX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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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红楼梦》文本对“玫瑰露与茯苓霜案”的调解过程展开叙述,以功能性视角阐述女性引导调解实践的行为线索,诠释了女性主体性思想特征及其意识表现。案件系列情节涉及复杂的宗族政治、人情往来和社会结构,在历时性和空间性的描述中展现出女性群体在司法领域中行为类型和主体性意识投射。在解决某个法律问题时,展现出基于“情理”和“礼法”之下的“和谐善治”争议解决观。本文通过分析女性主体性意识及其行为逻辑,丰富了和谐规约之中关于法律规则运用和执行意涵,而女性参与治理的行为再次形成增强女性主体性的媒介,促使女性话语向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中心功能区转移。该典型案例实质地打破了法律治理领域对女性主体的隔离,构建出实用理性和道德理性支配之下的角色伦理及其伦理效用评价框架,进一步丰富争议化解社会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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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调解
和谐规约
情理结构
实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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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ation
harmonious stipulation
emotive reason structure
pragmatic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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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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