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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风险与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之构建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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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婕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7-36,共10页
人工智能机器人具有机械性和自主性特点,其刑事归责冲击犯罪主体概念、罪过理论、因果关系认定和行为理论。目前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缺失和监管真空将导致严重的伦理危机和社会危害。美国学者类比法人刑事责任原理,提出机器人刑事责任的... 人工智能机器人具有机械性和自主性特点,其刑事归责冲击犯罪主体概念、罪过理论、因果关系认定和行为理论。目前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缺失和监管真空将导致严重的伦理危机和社会危害。美国学者类比法人刑事责任原理,提出机器人刑事责任的三种模式,即代理人责任模式、自然—可能—结果责任模式和直接责任模式,对于构建人工智能刑事责任具有借鉴意义。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构建应以同一视原则为基础,以自主性为核心:当智能机器人仅扮演工具角色时,适用代理人责任;当智能机器人行为的结果在编程者/使用者"自然—可能—结果"的范围内,适用自然—可能—结果责任模式;当智能机器人的行为完全超出设计者/使用者的预见范围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应拟制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确认其罪过,避免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上升为刑法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自主性 同一原则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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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人非预谋杀人刑事责任的形成、发展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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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蔚 《刑法论丛》 2020年第2期360-396,共37页
在英国一系列企业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同一视原则均难以实现有效的单位归责,力求突破这一归责障碍的专项立法《2007年法人非预谋杀人罪法》应运而生。法人非预谋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是,高级管理层管理或组织的活动严重违反法人负有的注... 在英国一系列企业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同一视原则均难以实现有效的单位归责,力求突破这一归责障碍的专项立法《2007年法人非预谋杀人罪法》应运而生。法人非预谋杀人罪的成立条件是,高级管理层管理或组织的活动严重违反法人负有的注意义务并致人死亡。虽然立法希望走出同一视原则的困囿,以组织过错为基准构建新的归责模式,但"高级管理层"的模糊规定使转型不够彻底。由于立法上归责模式的缺陷和实践中新自由主义对企业犯罪的隐形容忍,法案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法人,尤其是大型单位和公共机构的非预谋杀人仍未得到充分规制。法人非预谋杀人制度在英国的形成、发展和现状有助于反思我国对单位犯罪的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犯罪 严重违反注意义务 同一原则 高级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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