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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合规激励模式 被引量: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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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华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225-244,共20页
基于对民营企业加强特殊保护的考虑,我国检察机关启动了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改革探索。从合规引入公诉制度的路径来看,合规不起诉具有检察建议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模式。从有效合规的激励效果来看,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但有可能成为两种并行... 基于对民营企业加强特殊保护的考虑,我国检察机关启动了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改革探索。从合规引入公诉制度的路径来看,合规不起诉具有检察建议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模式。从有效合规的激励效果来看,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但有可能成为两种并行不悖的刑事合规机制。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探索,不仅有着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考量,也有着改造民营企业经营模式、进行除罪化改造的考虑,最终实现减少和预防民营企业犯罪的积极效果,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合规不起诉制度正处于探索阶段,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不少制度创新,但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制度困境和现实难题。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推行,意味着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合作性司法模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开始出现,对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检察建议模式 附条件不起诉模式 合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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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刑法教义学根基 被引量: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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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07-123,共17页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结构的破坏等法教义学困境,应当回归改革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犯罪论根基在于单位犯罪的分离构造。实质犯罪论要求只处罚值得处罚的行为人,以单位合规责任入罪、合规整改出罪和责任人行为责任入罪、罪行轻微出罪为基础,单位犯罪聚合形态下重罪案件责任人的分离追诉成为可能。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制裁论根基在于合规整改具有超越刑罚的制裁效果。发端于实质出罪论的实质制裁论要求刑罚的发动保持谦抑,鼓励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方式代替刑罚处罚。企业不仅为合规计划建设投入大量经济成本,还在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组织人事等方面完成“断尾求生”式的自我改造,合规整改这种非刑罚制裁方式较之罚金刑更具严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整改 单位犯罪 分离构造 实质制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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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 被引量:118
3
作者 李玉华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21-30,共10页
2020年是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元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在试点中存有争议。合规不起诉是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企业通过付出代价获得重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还适用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应当只针对企... 2020年是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元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在试点中存有争议。合规不起诉是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企业通过付出代价获得重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还适用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应当只针对企业,而非个人。立足于我国的实践情况,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现在的小微企业逐步扩展至大中型企业,从国内企业逐步扩展至大型跨国企业。我国需不断总结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本土经验、借鉴域外的实践经验,为世界的企业合规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重罪 大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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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本土化中的“双不起诉” 被引量:89
4
作者 李玉华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5-39,共15页
"放过企业、严惩个人"是欧美国家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理念,但在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典型案例中,既放过企业又放过个人的"双不起诉"现象出现了,这引发了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公正性和正当性的质疑。"双不起诉"... "放过企业、严惩个人"是欧美国家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理念,但在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典型案例中,既放过企业又放过个人的"双不起诉"现象出现了,这引发了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公正性和正当性的质疑。"双不起诉"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未严格区分企业刑事责任和个人刑事责任,未厘清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随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持续推进,有必要对"双不起诉"引发的质疑作出回应,区分企业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对小微企业的合规不起诉给予足够的本土关怀,厘清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推动我国企业合规本土化深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本土化 双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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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重点问题研究 被引量:46
5
作者 周新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40-146,共7页
合规不起诉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刑事合规试点改革的重点内容。但对于这项制度应如何建立,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当前,涉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适用范围、不起诉方式的选择、合规有效性标准评价、第三方合规监管、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规范... 合规不起诉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刑事合规试点改革的重点内容。但对于这项制度应如何建立,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当前,涉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适用范围、不起诉方式的选择、合规有效性标准评价、第三方合规监管、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规范等方面仍面临诸多争议。未来立法可以建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体系,并着重从程序供给与权力规范两个层面,以合理设定适用对象的范围、建立层次性的合规有效性标准、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回访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主导地位、设置不起诉裁量标准与建立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具体方式,进一步完善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整体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罪企业 刑事合规 合规不起诉 合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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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案企业合规的全流程从宽 被引量:43
6
作者 李奋飞 《中国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63-280,共18页
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引入合规的初步尝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合规整改作为涉罪企业被从宽处理的事由,尚主要适用于审查起诉环节,这既不利于激励企业配合侦查,也不利于推动企业尽早开展合规准备,还影响了合规从宽... 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引入合规的初步尝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合规整改作为涉罪企业被从宽处理的事由,尚主要适用于审查起诉环节,这既不利于激励企业配合侦查,也不利于推动企业尽早开展合规准备,还影响了合规从宽司法决策的权威性。未来不仅需要统筹推动公、检、法、司等多机关全面配合协作,也需要在区分企业合规责任与“企业家”行为责任的基础上,通过立法修改建立公、检、法、司等多机关共同激励企业合规的制度体系,使“合规整改”逐步成为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法定从宽事由,以保障每一个经过刑事司法流程的企业都能由内而外地“改过自新”,全面去除治理结构中的犯罪诱因,实现再犯预防的积极效果。这既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应有之意,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企业犯罪治理从“以惩罚为中心”走向“以矫正为中心”的内在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全流程从宽 再犯预防 刑事诉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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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在中国的引入与理论调适--企业合规研究述评 被引量:28
7
作者 毛逸潇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49-160,共12页
企业合规作为一项重大法学前沿交叉课题,得到我国刑事法、公司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以合规在中国的引入和理论调适为主题,我国学者主要从企业合规的性质与功能、公司合规治理的理念与结构、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模式、企... 企业合规作为一项重大法学前沿交叉课题,得到我国刑事法、公司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以合规在中国的引入和理论调适为主题,我国学者主要从企业合规的性质与功能、公司合规治理的理念与结构、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模式、企业合规与单位刑事责任、企业合规引入公诉的方式等五大板块展开学术研究和争鸣,业已产生一批重要理论成果。在未来,企业合规研究需要一次法学方法论上的转型,以比较法研究为主线的介述性研究和以提出制度改革建议为目标的对策法学研究可告一段落,从本土合规改革经验中提炼中国化的原创性合规理论,将成为企业合规研究的主要学术增长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 合规治理 行政和解 企业独立意志 合规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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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的溯源、反思与构建 被引量:27
8
作者 刘伟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73-180,共8页
“刑事合规”并不是一个刑法教义学概念,国内使用“刑事合规”一词更多的是基于误读也更容易造成误解。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合规计划”以及后期的刑事化倾向,是各国推崇的“刑事合规性”的起源。“合规计划”并不当然是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刑事合规”并不是一个刑法教义学概念,国内使用“刑事合规”一词更多的是基于误读也更容易造成误解。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合规计划”以及后期的刑事化倾向,是各国推崇的“刑事合规性”的起源。“合规计划”并不当然是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佳选择,美国“合规计划”由企业的自治逐渐开始被赋予刑事诉讼价值,继而被上升为法定义务直至刑事义务,并具有了域外效力。我国在借鉴“合规计划”过程中,需要关注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差异,从法律义务设定、刑罚制度改革、刑法域外效力等方面完成立法的修改,才能有效实现“刑事合规性”。而这一过程无疑会加重刑法义务、促进刑法犯罪圈扩张,我们需要审慎对待,并辅之以配套机制的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合规不起诉 单位犯罪 刑法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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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在场”到“社会在场”:合规不起诉实践中的法益结构研究 被引量:27
9
作者 卫跃宁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2-50,共9页
以法益理论为视角,可以对我国近期的合规不起诉实践作出透析。在我国,作为制度层面的合规不起诉从未被有效确立,但是,作为实践层面的合规不起诉却近而有之。就目前而言,这种合规不起诉的司法行动仍是一种零星化、碎片化的个体行为,其能... 以法益理论为视角,可以对我国近期的合规不起诉实践作出透析。在我国,作为制度层面的合规不起诉从未被有效确立,但是,作为实践层面的合规不起诉却近而有之。就目前而言,这种合规不起诉的司法行动仍是一种零星化、碎片化的个体行为,其能否运转,主要取决于检察院的个体意志,尚无统一的国家层面的执行标准与立法依据。对四起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合规不起诉背后的法益结构已然由"国家本位"走向"社会本位"。法益结构的变迁无疑会为司法实践中的法益取舍注入新的考量因素。应将"合规检察建议+相对不起诉"实践置于法益变迁的大背景中进行重构。一方面,应由碎片化走向规范化,优化"合规检察建议+相对不起诉"的具体实施路径;另一方面,应由偶发化走向制度化,国家应尽快出台"合规检察建议+相对不起诉"的规范性文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法益 社会本位 国家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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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实践样态与建构路径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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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良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36-145,共10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是推动检察机关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和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试点地区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既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要求,也是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激活不起诉裁量权的应有之义,还... 企业合规不起诉是推动检察机关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和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试点地区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既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要求,也是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激活不起诉裁量权的应有之义,还是现代刑事司法模式转换,犯罪惩罚轻缓化的时代趋势。目前,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主要内嵌于相对不起诉制度之中,具有放过“企业和企业家”之双重效果,其主要适用于中小微型企业实施的轻微犯罪,并与听证制度、第三方机制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紧密。实践中,其还存在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滥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期限过短、企业有效合规标准不明确以及合规监督管理机制失灵等问题。在未来发展中,应当及时修改法律建构独立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确定一定幅度的合规期限并设定科学的监管体制和合理规制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监管 合规不起诉 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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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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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冀洋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86-200,共15页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经济利益衡量,为合规激励的扩大化埋下了隐忧。基于单位犯罪混合意志论和责任分离论,涉案企业与涉案人员在刑罚层面可实现责任个别化,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而非涉案人员,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只能是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基于实体法的量刑原理,在从宽范围上,事后合规换取的“相对不起诉”仅针对企业轻罪而不适用于企业重罪;事前合规难以成为企业犯罪的实体出罪事由,不能夸大组织体责任论的教义学功能。在未来合规改革的实践深入及立法推进中,应优先注重罪刑法定的追诉限缩意义、“企业合规从宽”与“特定犯罪从严”的刑事政策协调、企业合规整改实效的长期验证,避免落入“合规陷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刑事激励 混合意志论 责任分离论 合规不起诉 实体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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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合规检察建议激励机制的强化 被引量:19
12
作者 刘译矾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34-142,共9页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开展合规,是当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涉案企业,以推进企业合规为目的,通常制发于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后,一般也不为企业设置确定的考察期。由...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开展合规,是当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涉案企业,以推进企业合规为目的,通常制发于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后,一般也不为企业设置确定的考察期。由于缺乏正向实体的激励手段、怠于合规的惩戒后果以及持续动态的监管程序,企业合规检察建议存在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为了落实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涉企犯罪司法理念,发挥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激励性。未来可以从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性、建立企业定期报告制度、激活行政处罚激励机制等方面解决这一问题,以推动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中国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企业合规 检察建议 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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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合规”:合规不起诉制度功能的多元定位 被引量:13
13
作者 杨林 《环球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10-224,共15页
合规不起诉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刑事激励机制,是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内容。域外合规不起诉制度一般采用多元化的功能定位,但不同国家对诸功能的位阶关系各有侧重。过度聚焦合规预防功能的偏颇理论建构和对企业合规经营的功利政... 合规不起诉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刑事激励机制,是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内容。域外合规不起诉制度一般采用多元化的功能定位,但不同国家对诸功能的位阶关系各有侧重。过度聚焦合规预防功能的偏颇理论建构和对企业合规经营的功利政策追求使得我国合规不起诉制度功能呈现出显著的“合规化”导向。由此伴生的罪责失衡、刑事纠纷难以实质化解、“合规依赖”等诸多隐忧值得警惕。在试点全面推行和制度立法启动之际,应立足于合规不起诉的本质属性及其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借鉴域外制度经验,对其制度功能进行多元化再定位。对涉案企业、受害者、社会和国家的多元功能体系应是理想定位,其中不同位阶功能的平衡实现是证成制度正当性的关键所在。基于多元功能平衡实现的价值目标,我国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附带义务和运行程序等配套机制需进行针对性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裁量不起诉 合规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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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导向下企业刑事合规保护体系建构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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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鹏飞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1-86,共6页
企业数据刑事合规是企业刑事合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刑事合规内容相比,企业数据刑事合规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企业数据刑事合规可以降低企业经营刑事法律风险,同时可有效避免针对企业数据的犯罪行为。根据数据刑事法律风险的不同... 企业数据刑事合规是企业刑事合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刑事合规内容相比,企业数据刑事合规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企业数据刑事合规可以降低企业经营刑事法律风险,同时可有效避免针对企业数据的犯罪行为。根据数据刑事法律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可将数据刑事法律风险归结为数据垄断风险、数据获取风险与数据泄露风险;在企业经营中,根据数据刑事风险的具体内容,应构建一个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数据刑事合规防控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合规 企业刑事合规 个体数据自决权 合规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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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合规程序出罪 被引量:11
15
作者 刘少军 《中国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90-110,共21页
企业合规程序出罪分为事前企业合规出罪与事后刑事合规出罪两种类型。企业合规程序出罪的理论基础在于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支撑、刑罚观向积极一般预防观的转变、需罚性理论下刑罚必要性的判定、程序出罪与实体出罪的分离以及基于公共利益... 企业合规程序出罪分为事前企业合规出罪与事后刑事合规出罪两种类型。企业合规程序出罪的理论基础在于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支撑、刑罚观向积极一般预防观的转变、需罚性理论下刑罚必要性的判定、程序出罪与实体出罪的分离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企业合规程序出罪存在放纵犯罪的风险、法院缺位损害程序正义的风险以及缺乏监管陷入腐败窠臼的风险,应当严格把控出罪要件和标准以设立出罪边界、构建司法审查制度以强化法院参与、多样监管以保证合规出罪的合法正当。企业合规程序出罪的实践路径可以从侦查阶段对于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的高度配合、检察阶段合规不起诉的分层次处理以及审判阶段合规程序出罪模式的探索三方面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程序出罪 合规不起诉 风险防范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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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理据、模式和路径 被引量:9
16
作者 孙国祥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8-49,共12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重罪的企业直接合规不起诉,逾越了起诉裁量权的范围。企业合规改革需要挖掘法院的角色定位与功能。中国特色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应根据企业犯罪的轻重分别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暂缓起诉制度。前者适用于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范围内涉嫌轻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由检察机关独立决定,无需法院司法审查;后者适用于涉嫌重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需要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决定。法院的司法审查应是实质性的,是否满足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及是否存在预防刑、责任刑的削减是审查的重点。同时,对于已经起诉的涉企犯罪,法院也需要主动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事前合规计划以及评估事后合规整改的可行性,并依据企业合规的情况予以妥当处理,以建构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法院司法审查 起诉裁量权 企业合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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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合规的中国实践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9
17
作者 唐淑臣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11-119,共9页
当前,以刑事法学界领衔的学术圈所热议的企业合规多以大型企业乃至跨国企业为出发点和归宿口,这与司法实践所触及的企业主体类型产生反差,亟需合规改造的无疑是风险更甚的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面临欠经验、欠能力、欠动... 当前,以刑事法学界领衔的学术圈所热议的企业合规多以大型企业乃至跨国企业为出发点和归宿口,这与司法实践所触及的企业主体类型产生反差,亟需合规改造的无疑是风险更甚的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面临欠经验、欠能力、欠动力的实践困境,难以套用传统企业合规的法理模型、价值体系和制度框架。以恢复为主的补救式罪后合规建设在实践中已取得长足进展,基于我国中小微企业犯罪类型的集中化倾向,还应探索以预防为主的规范化事前合规建设。具体而言,通过横向合规解决中小微企业合规激励不足的问题,纵向合规解决合规成本高昂以及不同行业的专业性问题,点面结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建立事前合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民营企业家犯罪预防 中小微企业保护 事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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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性司法下的企业刑事诉讼新规制——以中小微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为视角 被引量:11
18
作者 谢安平 刘琦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5期37-41,共5页
基于一系列现实因素的考量,对中小微企业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以实现程序出罪的必要,故法律规范层面不应限缩此类主体的应用。就制度设计而言,需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合规不起诉模式选择、主导者认定以及合规整改验收标准... 基于一系列现实因素的考量,对中小微企业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以实现程序出罪的必要,故法律规范层面不应限缩此类主体的应用。就制度设计而言,需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合规不起诉模式选择、主导者认定以及合规整改验收标准设定等问题上作出必要探讨,以促进企业犯罪案件的有效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中小微企业 相对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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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合规改革中几个重要问题 被引量:8
19
作者 孙国祥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5期107-115,共9页
尽管企业合规改革取得了不少经验,总体上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但不可否认,企业合规改革实际运行中也遇到了不少障碍与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企业合规改革的前行,需要正视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避免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虽然企业合规改革... 尽管企业合规改革取得了不少经验,总体上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但不可否认,企业合规改革实际运行中也遇到了不少障碍与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企业合规改革的前行,需要正视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避免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虽然企业合规改革源于域外的刑事合规制度,但制度的生存条件和基础往往比制度本身更重要。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立足于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以及企业犯罪的现实,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妥当方法,在诸多价值缠绕中予以平衡和选择。企业合规改革中的法院参与同样不可或缺。只有检法合作、同频共振,才能保证企业合规改革在法治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改革 合规不起诉 认罪认罚 合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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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性司法”模式研究——“合规不起诉”在中国的兴起 被引量:5
20
作者 李奋飞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6-119,共14页
作为“协商性司法”的升级和延伸,“合规不起诉”所蕴含的“诊疗性司法”不仅着眼于通过控辩协商一致节约司法资源,也不仅是为了避免传统“查处性司法”的负效应,而是更加注重以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替代传统刑罚,在消除再犯风险的同时... 作为“协商性司法”的升级和延伸,“合规不起诉”所蕴含的“诊疗性司法”不仅着眼于通过控辩协商一致节约司法资源,也不仅是为了避免传统“查处性司法”的负效应,而是更加注重以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替代传统刑罚,在消除再犯风险的同时帮助犯罪主体回归社会。为达此目的,检察机关特别引入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监督和指导涉案企业在分析犯罪行为发生原因、识别合规管控漏洞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合规整改,从而实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去犯罪化”。“合规不起诉”不仅是“于法有据”的改革探索,也有罪责自负原则、社会公共利益衡量、法益修复、企业犯罪有效预防等理论的支撑。其虽存在司法裁量滥用、程序消解实体、制裁和预防效果不足以及合规激励不确定等突出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其终将为刑事诉讼法所吸收,并成为单位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整改 合规不起诉 诊疗性司法 查处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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