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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受益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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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虹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44-49,共6页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协议,原则上只在当事人间有效。罗马法中有“不论何人不得为他人约定”的格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增多,合同关系日趋复杂,逐渐在代理和债权转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并得到立法上的...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协议,原则上只在当事人间有效。罗马法中有“不论何人不得为他人约定”的格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增多,合同关系日趋复杂,逐渐在代理和债权转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并得到立法上的肯定。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民法或债法中都有关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专门规定。普通法系有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Doctrine of privity),即除合同当事人之外,任何人不能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而合同相对性原则又与约因原则联系在一起,因此普通法系的法学家们一直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难以形成共识。但是,出于现实的需要,现今美国《统一商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益人 第三人利益合同 受约人 债权人 合同当事人 合同相对性原则 撤销权 约束 接受合同 合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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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披露合同利益的义务——英国公司法有关理论探讨及案例评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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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颖 《环球法律评论》 2000年第2期54-66,共13页
关键词 公司董事 合同利益 董事会 英国公司法 理论探讨 个人利益 衡平法 《公司法》 服务合同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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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法为“刑民交叉争议案件”提供的出罪思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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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兰楠 《中国刑事法杂志》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7-53,共17页
司法实践中“先刑观念”根基深厚,“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的顽疾依然存在,既有规范促使形成了“先刑后民”的办案程序,这些实际使得民商法作为前置法无法在刑民交叉争议案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案件本身疑难复杂因素的叠加,致使刑... 司法实践中“先刑观念”根基深厚,“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的顽疾依然存在,既有规范促使形成了“先刑后民”的办案程序,这些实际使得民商法作为前置法无法在刑民交叉争议案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案件本身疑难复杂因素的叠加,致使刑民交叉争议案件尤其是诈骗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错位现象十分突出。容忍谋取合同利益和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是前置法提供的重要出罪思路。客观在先的刑事程序不仅要对涉案行为进行形式入罪的分析,还应充分尊重经济社会生活常识,考虑涉案行为是否为正常、普通、可以容忍的民商事行为,是否经由民商法调整足以修复法秩序。以合同利益为目标的行为、不指向交易标的的虚假陈述,可能只是普通的民商事行为;民事救济路径通畅,当事人可以正常地通过审判执行程序完成权利救济,也通常应认定为普通民商事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交叉争议案件 前置法 出罪思路 合同利益 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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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局限性及其应对措施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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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若君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1期50-51,60,共3页
新《合同法》充分吸收与借鉴了英美法和《销售公约》的默示预期违约规则 ,集合了两大法系相关制度的优点 ,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充分与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该文指出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新《合同法》充分吸收与借鉴了英美法和《销售公约》的默示预期违约规则 ,集合了两大法系相关制度的优点 ,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充分与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该文指出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局限性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安抗辩权 合同利益 解约权 举证责任 中国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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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同期待利益的确定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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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芳霞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5年第1期26-30,35,共6页
合同的期待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希望或预期通过履行合同所 获得的利益。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由于合同期待利益是一种未来的利益,是基于合同成立应当实 现而未实现的利益。它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在实践中往往存... 合同的期待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希望或预期通过履行合同所 获得的利益。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由于合同期待利益是一种未来的利益,是基于合同成立应当实 现而未实现的利益。它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就期待利益如何具体确定,如何计 算赔偿等复杂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在明确阐述期待利益的基本概念、具体特点和构成要件的 基础上,着重论述期待利益的具体确定方式,以及期待利益的赔偿损失的几种计算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待利益 确定 计算 合同利益 可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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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贿犯罪所获合同利益的不正当性及其处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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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庆云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第6期57-64,共8页
行贿犯罪所获合同利益是不正当利益,系行贿犯罪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剥夺。合同无效制度无法解决行贿犯罪所获合同利益的剥夺问题。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中,剥夺行贿犯罪所获合同利益更为有效,但应根据所涉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
关键词 行贿 合同利益 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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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对未到期债权金额认定的问题探析——以黎某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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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登峰 凌云 曾李桃 《中国审判》 2022年第24期78-81,共4页
关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未到期债权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待债权到期后再参照到期债权予以执行,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但是,在此过程中,协助执行是否意味... 关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未到期债权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待债权到期后再参照到期债权予以执行,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但是,在此过程中,协助执行是否意味着限制了第三人实现自身合同利益的行为?是否应当责令第三人停止支付一切款项?实践中,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拟以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未到期债权执行中债权金额认定问题进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法院 到期债权 被执行人 停止支付 协助执行 合同利益 建工集团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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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产教融合中的合同关系
8
作者 程子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64-67,共4页
产教融合中的教育界与产业界的关系就是合同关系。这种双方合同关系,首先考虑合同本身的特点和外在的特点,本身的特点就是合同双方的协商关系,外在的特点就是合同的合法关系。合同双方的协商关系,具体就是双方合同利益的平衡问题。这个... 产教融合中的教育界与产业界的关系就是合同关系。这种双方合同关系,首先考虑合同本身的特点和外在的特点,本身的特点就是合同双方的协商关系,外在的特点就是合同的合法关系。合同双方的协商关系,具体就是双方合同利益的平衡问题。这个合同利益的平衡,是由合同双方的社会角色社会分工决定的,因而这个合同利益的平衡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支持。产教融合的具体模式,仍然需要不停探讨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教融合 合同关系 合同利益 政府职能 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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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财产性损害合同法救济模式的建构——兼评《合同法》一百二十二条
9
作者 黎伟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9年第1期125-129,共5页
现代社会合同法保护的利益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甚至向侵权法领域侵略的趋势。英美法系粗略的合同法与侵权法理论传统,完全可以适应合同利益扩张的事实,在违约之诉中寻求非财产性损害赔偿的判例也逐渐增多;但在大陆法系的国家,由于合同法... 现代社会合同法保护的利益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甚至向侵权法领域侵略的趋势。英美法系粗略的合同法与侵权法理论传统,完全可以适应合同利益扩张的事实,在违约之诉中寻求非财产性损害赔偿的判例也逐渐增多;但在大陆法系的国家,由于合同法与侵权法分离的传统影响,非财产性损害的合同救济研究与立法都相当薄弱,这就产生了与英美法国家看似几乎迥异的立法模式。所以,如何解决非财产性损害合同救济模式建构,便成为大陆法系国家最为关注的法学问题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财产性损害 合同 侵权法 合同利益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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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利益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功能分析——以交易信赖秩序的维护为核心
10
作者 曹燕 《兰州学刊》 2006年第12期114-116,共3页
信赖是形成公平交易秩序的基础。合同法通过建立对合同利益(包括返还利益、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规则,成功地维护了财产交易的互惠理性,使其具备了通过当事人自由合意形成交易信赖秩序的基本功能,从而形成了建立在自由理性基... 信赖是形成公平交易秩序的基础。合同法通过建立对合同利益(包括返还利益、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规则,成功地维护了财产交易的互惠理性,使其具备了通过当事人自由合意形成交易信赖秩序的基本功能,从而形成了建立在自由理性基础上的公平交易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 合同利益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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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合同利益的内涵与保障
11
作者 马天柱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113-118,共6页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利益的享有者,其利益内涵表现为保险保障的有效获得与事故致损后及时充分的赔付两个层次。源于保险交易自身属性,被保险人合同利益的获得与实现面临特殊的障碍。保险合同法应以特殊的权义设置等技术手段,保障被保险...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利益的享有者,其利益内涵表现为保险保障的有效获得与事故致损后及时充分的赔付两个层次。源于保险交易自身属性,被保险人合同利益的获得与实现面临特殊的障碍。保险合同法应以特殊的权义设置等技术手段,保障被保险人的合同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保险人 合同利益 保险保障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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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法律地位研究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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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红艳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3-99,共7页
以被保险人的存在场合及确定为研究起点,归纳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设置、追踪被保险人权利的立法新发展,揭示被保险人与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合同利益的关系。被保险人存在于保险合同各个要素的关系之中,对其法律地位的探讨以被保险人与其他... 以被保险人的存在场合及确定为研究起点,归纳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设置、追踪被保险人权利的立法新发展,揭示被保险人与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合同利益的关系。被保险人存在于保险合同各个要素的关系之中,对其法律地位的探讨以被保险人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特质为外延。同时,以被保险人与一般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第三人比较,界定被保险人特殊的法律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利益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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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合同信赖利益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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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旭东 段小兵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23-127,共5页
传统外观主义对合同信赖利益的保护存在局限,应采用大陆法模式,以缔约过失责任为中心,采取过错责任为原则和无过错责任为例外的二元归责原则,取消期待利益的赔偿限制,适用相当因果关系、可预见规则、过失相抵规则、损益相抵规则等,不断... 传统外观主义对合同信赖利益的保护存在局限,应采用大陆法模式,以缔约过失责任为中心,采取过错责任为原则和无过错责任为例外的二元归责原则,取消期待利益的赔偿限制,适用相当因果关系、可预见规则、过失相抵规则、损益相抵规则等,不断完善我国的信赖利益损害赔偿制度,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诚实信用的市场道德的形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信赖利益 损害赔偿制度 检讨 定位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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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路径下合同诈骗罪中“合同”范围——与涉合同的诈骗罪之区分为视角 被引量:2
14
作者 刘健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28-137,共10页
涉合同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利用合同实施普通诈骗犯罪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涉合同的诈骗罪问题始终困扰着司法人员,导致案件处理结论不尽一致,量刑差异明显,影响了司法的协调性、稳定性。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合同... 涉合同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利用合同实施普通诈骗犯罪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涉合同的诈骗罪问题始终困扰着司法人员,导致案件处理结论不尽一致,量刑差异明显,影响了司法的协调性、稳定性。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合同诈骗罪所保护的秩序性法益具有抽象性、模糊性,无法有效指导该罪中“合同”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故应当将合同诈骗罪所保护的合同管理秩序法益,实体性还原为经营性合同的信赖利益,由此出发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限缩解释为经营性合同。同时明确经营性合同包括经营者之间的商事合同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者合同,将不具有营利目的或持续性特征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合同排除在经营性合同范围之外;行政合同系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具有营利性,不属于经营性合同。由此所确定的经营性合同的解释结论不仅具有可操作性,也与目前实务中的处理方法相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诈骗罪 秩序性法益 实体性法益 合同信赖利益 经营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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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中的利益平衡
15
作者 朱晓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33-39,共7页
寿险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决定了此类保单的财产属性,成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根本动因。保险金权利人的保险合同效力维持利益根源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经过不断的积累和转化,最终以保险金的形式表现出来。当保险合同订立者与合同利益享... 寿险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决定了此类保单的财产属性,成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根本动因。保险金权利人的保险合同效力维持利益根源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经过不断的积累和转化,最终以保险金的形式表现出来。当保险合同订立者与合同利益享有者相分离时,寿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与合同效力维持利益的冲突得以显现。此时,应对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设置必要的限制:区分寿险合同的类型和解除权行使的期间,确定解除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明确特殊情形下的解除权主体,在投保人的意思自治和保险金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点,实现人寿保险互助共济的社会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寿保险合同 法定解除权 现金价值 合同效力维持利益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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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 被引量:1
16
作者 黄求新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4期70-75,共6页
本文对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首先总结了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理论基础;其次对合同条款疑义性的表现形式和判断标准进行了讨论;再次对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所适用的条款类型和主体类型进行... 本文对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首先总结了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理论基础;其次对合同条款疑义性的表现形式和判断标准进行了讨论;再次对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所适用的条款类型和主体类型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对《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进行了评述,并提出修订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规则 保险法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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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权利优先性的分析认定——楚某地产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君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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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涵 《法治论坛》 2020年第3期332-351,共20页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并非一定产生于不动产买卖或转让。实践中,不动产物权期待权保护的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逐渐增多,参照保护不动产受让人物权期待权的规定精神,对满足条件的投资合作法律关系也应予以适当保护。判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并非一定产生于不动产买卖或转让。实践中,不动产物权期待权保护的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逐渐增多,参照保护不动产受让人物权期待权的规定精神,对满足条件的投资合作法律关系也应予以适当保护。判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权利是否优先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权利,需审查相关权利(权益)的性质、保护价值以及特定历史背景等因素,以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交易安全为原则,进行法益衡量,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履行利益 物权期待权 权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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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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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西刚 胡磊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71-75,共5页
我国《保险法》正处于第二次修订的过程中,笔者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有关问题从实务和理论的角度进行了讨论,认为: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传统理论应该重新认识,在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 我国《保险法》正处于第二次修订的过程中,笔者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有关问题从实务和理论的角度进行了讨论,认为: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传统理论应该重新认识,在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立法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应该加强,并以此为依据对《保险法》修订的相关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主体:利益冲突 被保险人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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